晋农函[2020]6号 晋宁区农业农村局关于晋宁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32号建议答复的函
尊敬的袁开禄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对新街、晋城、化乐片区田间道路、灌溉排水沟、供电等农田基础配套设施建设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您的建议很中肯,感谢您们对农田建设工作的关心、支持。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是国家支持和保护农村的重要措施,对发展现代农业,促进乡村振兴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多年来,受城市发展规划、工业园区建设规划、永久性耕地保护、滇池保护、环境保护等因素制约,新街、晋城、化乐片区耕地面临诸多不确定因素,为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避免项目建成后被占用带来的资金浪费风险,根据《项目申报指南》及相关要求,新街、晋城、化乐片区农田建设项目申报实施较少。各片区之间甚至各片区内部不同村组农业基础设施条件差异较大,总体相对滞后,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尤为迫切。
二、建议办理情况
农田建设项目申报条件要求,项目区必须耕地资源丰富,开发潜力较大,水资源有保障,田块面积2000亩以上集中连片以上,土地坡度要小于25度,项目投资标准1500元/亩,不允许项目重叠,项目申报采取竞争立项的方式,只有具有一定竞争优势的项目才可能给予立项,每年国家和省市给予立项的项目非常有限。
根据项目申报相关条件,您提出的建议正在逐步解决。2020年,已经在化乐片区的南山投资300万元,建设高标准农田2000亩。正在申报2020年新街片区的宋家营、文河、孙家坝村委会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计划投资840万元,建设高标准农田5600亩,项目经专家评审通过,待规划、土地、滇保、环保等相关部门出具项目实施意见后,市农业农村局下发项目批复实施。尽管您提出的项目申报过程中可能面临诸多制约因素,但我们都将尽最大努力积极争取项目,争取将您的建议在符合国家项目申报相关政策的条件下尽快逐步解决。
三、下一步工作的方向
(一)下一步我们将按照您们的建议,紧紧围绕国家政策,充分结合晋城镇实际,将符合条件的农田建设项目积极申报,争取国家项目资金支持;
(二)请晋城镇政府围绕相关政策,有针对性的在符合条件的村范围内提出项目实施的可行性计划。
感谢您对农田基础配套设施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昆明市晋宁区农业农村局
2020年8月25日
(联系人及电话:普小红 15974836381 )
附: 晋农函[2020]6号 晋宁区农业农村局关于晋宁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32号建议答复的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