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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20531-202101-366262 主题分类: 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  晋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1-01-28 14:48
名 称: 关于《昆明市晋宁区昆阳西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麦地村片区(原饮食服务公司)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安置补偿方案》的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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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昆明市晋宁区昆阳西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麦地村片区(原饮食服务公司)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安置补偿方案》的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1-01-28 14:48 浏览次数:1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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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昆阳西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麦地村片区(原饮食服务公司)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安置补偿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已经2020年10月20日昆明市晋宁区第一届人民政府第88会议研究同意,于2020年10月23日印发实施。根据《昆明市行政机关政策文件解读工作实施办法》《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政策文件解读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为使公众更好地知晓、理解《方案》的主要内容,现解读如下:

      一、政策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建房〔2011〕77号)、《云南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技术鉴定管理暂行办法》(云建房〔2012〕247号)等有关规定。

      二、涉及范围及内容

      晋宁区昆阳西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麦地村片区(原饮食服务公司)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及附属物(以最终发布的征收范围图为准)。

      三、《方案》主要内容

      (一)关于房屋征收目的。为完善晋宁区麦地村片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改善群众居住条件,提升城市品质,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

      (二)关于房屋征收范围及限制行为。

      一是“对房屋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的行为”的解释: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条例》第十九条、二十一条和:“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第十九条规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由此可见,在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补偿协议签订前,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的行为,会增加货币补偿的金额或者产权调换的房屋面积,从而增加补偿费用。这种行为从性质上讲,属于不当得利,将会增加房屋征收的成本。因此,应当严格予以禁止。

      二是对“房屋征收范围内实施改变房屋用途的行为”的解释:《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迁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因此可见,住宅和非住宅的补偿标准是不一样的,房屋和土地的用途和补偿费用的高低有着密切的关系。为了防止被征收人临时改变房屋用途,增加征收成本,谋取不当利益,《条例》对于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实施改变房屋用途的行为予以严格禁止。

      (三)关于房屋征收期限。《房屋征收公告》发布90天内。跟据《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条例》的规定,行政法规应当自公布之日起30天后施行。

      (四)关于房屋征收补偿原则。一是遵循“公平补偿、决策民主、程序正当、结果公开”的原则。二是征收具有合法手续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三是征收有审批手续且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规定,因项目建设需要须无条件拆除,拆除后可采用成本法评估其建筑物残值予以补偿。征收有审批手续且到期的临时建筑,对积极主动配合拆除的可以给予适当补助。不积极主动配合拆除的,无条件强制拆除。四是违法建筑和无审批手续的临时建筑应当无条件拆除,不予补偿。五是简易房、土撑房一律采取货币补偿,无产权调换。

      (五)关于房屋征收补偿办法。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条例》规定,“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该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对于《条例》中所规定的货币补偿和房屋产权调换两种补偿方式,被征收人享有选择权。

      (六)关于房屋征收补偿标准。

       一是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这里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是指被征收房屋及其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在不被征收的情况下,由熟悉情况的交易双方以公平交易方式在评估时点资源进行交易的金额,但不考虑被征收房屋租赁、抵押、查封等因素的影响。这里的“类似房地产”是指与被征收房屋的区位、用途、权利性质、档次、新旧程度、规模、建筑结构等相同或相似的房地产。这里的“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是指被征收房屋的类似房地产在评估时点的平均交易价格。确定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应当剔除偶然的和不正常的因素。被征收房屋价值评估应当考虑被征收房屋的区位、用途、结构、新旧程度、建筑面积以及占地面积、土地使用权等情况。

      二是临时安置费。这里的“临时安置费”,是指在被征收房屋拆除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政府对自行安排过渡的被征收人支付的补偿费用。在被征收人房屋拆除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政府应当想被征收人提供周转用房,政府无法提供周转用房或者被征收人自行安排过渡的,政府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政府已向被征收人提供周转用房的,不再支付临时安置费。

      三是停产停业损失补偿。停产停业损失,是指非住宅因被征收而不能用于生产、经营所造成的损失,主要是直接经济损失。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安置补偿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对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在计算补偿时应当考虑房屋被征收前的收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七)其他相关规定。一是未尽事宜,由区政府授权晋宁区棚户区改造工作指挥部根据房屋征收工作中遇到的具体问题,研究确定。二是本补偿方案由昆明市晋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解释。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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