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晋宁区卫生健康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本报告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下称《条例》)和晋宁区人民政府相关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至2020年12月止,并通过晋宁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kmjn.gov.cn/)进行公开发布。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晋宁区卫生健康局办公室联系。
联系地址:昆明市晋宁区昆阳街道办郑和路443号
联系电话:0871-67892756,邮政编码:650600
电子邮箱:cygjnab@126.com
2020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晋宁区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紧密结合卫生健康工作特点,大力推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突出政府信息公开重点,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确保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全面、及时、规范与安全。现将总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综述。
2020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全区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进一步推进卫生健康事业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我局不断加强组织领导,形成以主要领导牵头,分管领导具体负责,专人发布管理,共同推进的政务公开的领导机制。主动公布了医疗卫生、机构职能、安全生产及相关业务工作等信息,坚持“全面、准确、及时”的原则,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积极开展卫生健康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拓展卫生健康政务信息公开内容,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保障了公民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为服务和促进我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政务环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1.我局2020年度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及时向社会公开信息96条。
2.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有:财政资金(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等)、医疗卫生(健康扶贫培训会、特殊药品管理、执业许可证换证、疾病预防控制妇幼健康、医疗卫生工作信息动态等)、医疗安全生产、“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国庆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及其他相关应主动公开信息(卫生健康宣传、“关爱女孩 育才助学”奖励金申报等)。
3.回应社会关切情况。建立了政务舆情回应制度和回应机制,专人负责,及时了解重要政务舆情、媒体关切等热点问题,有针对性地做好回应工作,做到快速反应、及时发声。做好卫计网络工作,加强互动,定期汇报,及时发布事实真相、相关政策措施、处置结果等准确权威信息。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1.受理申请的情况:区卫生健康局具体明确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受理申请机构、申请提出方式、申请受理流程、服务方式和内容,进一步规范申请受理程序,明确操作要求和办结时限,不断提高服务质量。2020年度,我局未收到社会公众对信息公开申请。
2.对申请的办理情况:全年无申请的办理情况。
3.全年无“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
(四)政府信息管理。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由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副书记为副组长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明确了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使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到了有领导分管、有工作机构负责、有专人承办,确保政务公开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是加强制度建设。制定下发了《晋宁区卫生健康局信息主动公开制度》《晋宁区卫生健康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等。
(五)平台建设情况。一是及时主动公开信息。坚持将区政府门户网站作为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至“晋宁区人民政府政务公开网站”首页显著位置“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在规定各子栏目分门别类、准确、规范地发布主动公开各类卫生健康相关信息。今年以来,我局在专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计14条。二是多渠道抓好信息发布。为了进一步深入开展信息公开工作,根据区政府办要求,我局利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微信公众号等电视专栏、区卫生健康局公示栏等及时向社会公布公开事项及动态信息,同时通过会议通报、公文发布、电子显示屏等方式公开,保障了公民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为服务和促进我区卫生健康事业发展、跨越发展营造良好政务环境。
(六)监督保障。一是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各项规定,及时主动公开相关政府信息。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建立健全接收、登记、办理、答复等流程,依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二是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健全审查制度和工作规程,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严格依法审查,并对其他涉及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公开时去标识化处理,选择恰当的公开方式和范围。三是建立健全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制度。组织开展单位信息公开制度制定工作,建立健全公开考核、评议、责任追究和监督检查具体办法,切实推进机关公共事业单位信息公开。
(七)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和落实情况 。
1.我局严格按《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建设工作手册》执行信息公开,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发展。利用晋宁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健康晋宁》微信公众号、晋宁电视台专题栏目、机关及各单位院内公示栏及时向社会公布院务公开事项及动态信息。全面推行服务承诺制、医疗服务信息公示制、医疗服务收费、药品价格、医患协议、手术麻醉、特殊检查治疗和入院指导、住院访谈、出院随访等医患沟通制度。
2.推进政务信息公开透明。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根据国家、省、市相关规定,及时公开医疗卫生服务信息、收费信息、妇幼健康信息、疾病防控、应急救助及健康扶贫、免疫规划、卫生监督信息等。
3.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通过区政府门户网预决算公开统一平台主动公开部门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主动公开了我局的主要职责、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决算收支总体情况、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三公”经费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其他预算需公开事项等方面的预算内容。
4.加强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一是加强全区基本医疗卫生领域信息公开:对疾病预防、基本公共卫生项目、国家免疫规划、健康扶贫、医疗卫生信息、食物中毒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情况信息公开;针对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等重点人群开展妇女、孕产妇、老年人健康保健宣教,儿童早期教育、儿童营养保健等健康科普;进一步做好精准实施健康扶贫工程等健康扶贫政策的信息公开工作。二是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推进重大疾病预防控制、公开传染性和慢性非传染病性疾病防控、免疫规划等群众关注的热点信息。积极运用宣传栏、LED电子屏、网站等多种方式开展宣传报道。
5.围绕社会重大关切加强突发事件舆情回应。积极稳妥做好医疗保障、卫生、疫情、健康、公共服务事项等涉及民生方面的热点舆情回应,按程序及时发布权威信息、政策措施以及处置结果。依法依规明确回应主体,落实责任,确保在应对重大突发事件及社会热点事件时,不失声、不缺位。
6.聚焦重大工作部署进行政策解读。认真做好医疗卫生领域补短板工作的相关政策措施、执行情况和工作成效的公开和解读,主动回应公众对医疗卫生健康领域补短板工作的关切。
7.逐步实现政务信息共享共用。针对群众反应强烈的办事难点问题,加快政务信息整合共享,加强政务信息联通共用,切实提高企业和群众办事便捷性。
8.完善政府网站反馈机制。及时处理12345便民投诉咨询平台问题,及时认真地回复群众诉求,回复率达100%。
9.深化“放管服”改革。完成全年的医疗机构、医师、护士电子注册改革工作,同时,积极推行“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开展“减证便民”专项行动,全年我局共精简申请材料7项,进一步缩短审批事项的承诺工作日时限。按照统一部署,全面梳理入驻行政服务中心事项的证明材料,没有法律法规的一律取消。
10.充分发挥新媒体平台作用。利用微信、微博、LED显示屏等新媒体,不定时的发布卫生健康领域政策、医疗卫生信息、突发事件、疫情等信息,并做好解读回应。
11.做好权责清单调整和公开工作。积极推进权责清单网上公开,强化权责清单的便民性,方便群众查询和监督。除涉密事项外,及时在政府门户网向社会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138 | 7 | 145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27 | 13 | 40 |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主要问题:一是公开存在局限性。公开的内容不够全面,应进一步贴近社会需求,更好地服务于民众和社会。二是公开形式载体较单一。对农村、边远地区等不同群体获知卫生健康信息需求的形式载体,研究不够、办法不多。三是网站信息发布有待进一步完善。四是思想上不够重视。个别单位、科室对信息公开工作认识不够,供稿不积极、更新不及时。
(二)具体改进措施:一是扩大公开范围,紧紧围绕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予以公开,扎实做好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医疗卫生健康等息息相关信息的公开。二是加强制度建设,认真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推动各项制度的有效执行和落实,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效。三是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健全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加大组织协调力度,切实落实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任务,为推进卫生健康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信息服务。四是完善网站信息,丰富网站内容,提高网站信息的可读性,让群众能够从多方面了解到卫生健康的相关政策。五是加强督促跟踪。组织全体干部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提高大家做好信息公开的意识,对有关单位、科室需要公开的事项,抓好督促,做好跟踪落实,确保信息公开规范、及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昆明市晋宁区卫生健康局
二〇二一年一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