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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索引号: 015120531-202101-357887 主题分类: 2020年
发布机构:  晋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1-01-25 16:31
名 称: 昆明市公安局晋宁分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文号: 关键字:

昆明市公安局晋宁分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25 16:31 浏览次数:2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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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总体情况 

      2020年以来,在市局和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晋宁公安分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以及晋宁区关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积极采取措施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部分

      1.充分发挥微博、微信、头条号、报刊、广播电视等新媒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作用,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对公安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晋宁分局利用新媒体平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作用,在新媒体平台设立【向人民报告】【我为COP15做贡献】【开门评警】【数说公安】等板块,向人民群众报告工作。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让人民群众了解公安工作,让警属走进警营了解公安工作。

      2.加强门户网站,微博、微信、头条号等新媒体的规范管理,做好网站、新媒体的统计和巡查工作,对不符合管理规定的网站、新媒体,按规定及时进行整改和关停。

      晋宁分局规范稿件统计,每一条稿件的来源,作者,编辑都有清晰的记录。对于各科所队提供的稿件,进行清晰的统计,建立电子台账。对于自己的新媒体账户,定期查看,截图保存,涉及需要修改的部分及时整改。

      3.召开新闻通报会,及时对外公布重大决策以及案事件情况。晋宁分局未涉及召开新闻通报会对外公布的重大决策及案事件情况。

      4.主动公开“行政执法职责、执法依据、执法程序、监督途径和执法结果”情况。

      晋宁分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按照“谁执法谁公示”的原则,明确公示内容的采集、传递、审核、发布职责,规范公示信息的标准和格式,做到公示信息简明扼要、通俗易懂。依托省厅警综平台执法公开模块,全面准确公开行政执法主体信息、行政执法人员信息、行政执法权力清单信息、行政执法程序等信息,并进行动态调整。2020年,公开行政处罚1758条;公开行政强制279条,其中强制隔离戒毒172条,社区戒毒65条,追缴物品42条,共依法公开2037条。

      5.及时公开市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答复情况。晋宁分局已及时在政府网站公开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答复情况。

      (二)重点领域公开部分。

      1.主动公开执法机关罚没财物处置情况。晋宁公安罚没款直接缴存晋宁区财政局国库。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
数量

本年新公开
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758


1758

行政强制

279


279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5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单位:万元)

政府集中采购

40

61.38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信息的质量还需提高,特别是反映公安本职工作动态方面的信息深度还不够。二是公安政策宣传力度不够,不能满足广大群众进一步了解公安政策需求。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是充分认识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的重要性,尤其是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信息要准确、及时公开。二是不断提升政府信息的服务功能,通过信息公开促进公安工作开展,努力创建服务型机关。三是不断创新符合新形势下公安工作机制,特别是在服务广大人民群众方面,经常了解群众对公安的需求信息,建立定期沟通机制,通过网络搭建起与群众沟通的桥梁。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及答复情况统计表(二)

本地区(本行业)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基本情况

热点敏感问题

无。

存在的主要困难

发生渠道较为传统,对新媒体新渠道探索不够,不能满足广大群众迅速高效了解公安政策需求。

对策建议

1.不断提升政府信息的服务功能,通过信息公开促进公安工作开展,努力创建服务型机关。2.不断创新符合新形势下公安工作机制,特别是在服务广大人民群众方面,经常了解群众对公安的需求信息,建立定期沟通机制,通过网络搭建起与群众沟通的桥梁。

被申请人提起诉讼、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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