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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20531-202112-489248 主题分类: 2020年
发布机构:  晋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1-01-11 13:30
名 称: 晋宁区民政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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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宁区民政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11 13:30 浏览次数: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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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宁区民政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0年,在区委、区政府领导省、市民政部门的关心指导下,区民政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坚持“面向群众、面向基层”的工作导向,按照年初确定的工作目标任务,履职尽责,攻坚克难,主动作为,民政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 )强化党建引领,提升干部队伍工作合力

局党组认真履行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制,不断强化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制度建设,把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民政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在认真分析研究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面临的新特点、新情况、新要求的基础上,针对性的把党建工作落实到民政日常工作和为群众服务当中,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部署,机关党建同步推进,党员干部人人参与”的良好党建工作格局。一是认真开展“寻标对标达标创标”行动。制定《昆明市晋宁区民政局关于开展“寻标对标达标创标”行动的实施方案》,于7月9日由局党组书记带队到对标单位官渡区民政局考察学习,与对标单位开展交流互动,深入学习对方的优点亮点和创新性工作,对标思想认识、工作作风、行政效能、服务意识等方面的思考和做法。通过对标学习,明确工作方向,坚定信心,不断创新和发展民政文化,把民政文化的理念贯穿到全区民政各项工作中,推动民政事业的快速发展。二是落实好党组织和在职党员进村(社区)“双报到双报告”工作6月3日,区民政局深入两个联系点夕阳乡木杵榔及绿溪村委会开展机关党组织进村“双报到双报告”工作,就改善和保障民生工作、产业发展、居家养老设施及村庄人居环境提升改造基层设施建设工程等工作谋划部署。区民政局在职党员12人全部完成了“双报到双报告”工作。三是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制定《昆明市晋宁区民政局“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试行)》《昆明市晋宁区民政局党组会议事规则(试行)》《昆明市晋宁区民政局局长办公会议事规则(试行)》,进一步规范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的组织管理和议事程序,规范集体决策,增强决策的民主性和科学性

强化政策执行提升社会救助兜底保障的精准度和实效性

1.强化兜底保障一是认真落实开展脱贫攻坚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兜准、兜住、兜牢”行动,加强农村低保与扶贫开发对象、标准、政策、管理的有效衔接。由区民政局牵头,组织乡、村、驻村队员对需要通过纳入低保、特困供养兜底脱贫的建档立卡户5户13人,社会救助系统中残疾人未纳入低保11人,3类未纳入农村低保或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的对象,包括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脱贫不稳定人口和边缘易致贫人口15户34人,逐一进行入户走访摸底排查。经过逐人逐户排查研判,双河乡荒川村委会杨丽平、六街干海村委会杨芹、六街干海施连琼、二街鲁黑村李海涛、二街三家村李跃珍5人均属于重度残疾,可参照“单人户纳入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的规定,认定可纳入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并按照规定程序进行了“四议两公开”,目前已纳入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其余排查对象人均收入已超过农村低保标准,暂不纳入农村低保,若发生基本生活出现困难,将通过临时救助等其他方式进行救助。二是落实好“脱贫不脱保”、“救助渐退”政策。凡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达到脱贫退出标准(3750/人/年)但收入未达到农村低保最低生活保障(4920/人/年)的,认定脱贫后可继续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政策。对人均收入超过低保标准的,认定脱贫后,设置半年至一年的渐退期,通过渐退方式退出最低生活保障,促进稳定脱贫。三是开展财政供养人员近亲属违规享受低保排查整治工作。排查整治内容主要是针对全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等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近亲属(父母、配偶、子女、配偶的父母)享受低保问题进行排查,并要求全区财政供养的在职在编人员对本人和近亲属不违规享受低保进行承诺,对近亲属中已享受低保的主动备案对有财政供养人员近亲属享受低保的,进行100%入户调查核实,符合享受低保条件的,报上级备案不符合享受的,坚决予以清退。

2.做好常态救助。一是城乡低保和特困人员供养工作。截止11月,全区有城市低保194户230人,累计发放低保金128.86万元发放城市低保2019年11月-2020年9月价格临时补贴21.75万元;有农村低保1332户1855人,累计发放农村低保金784.77万元发放农村低保2019年11月-2020年9月价格临时补贴99.59万元。有城乡特困供养人员212户275人累计发放特困供养补助资金228.27万元(其中,建档立卡户3人,发放特困供养补助资金2.49万元)照料护理补贴35.66万元2019年11月-2020年9月价格临时补贴25.04万元。二是临时救助工作。1-10月临时救助城乡困难群众247户677人,累计救助金额44.58万元其中:建档立卡户有21户符合条件予以临时救助,累计救助金额2.14万元三是发放困难群众爱心消费券。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困难群众的兜底保障工作,以消费补贴的形式,向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救助供养对象发放特殊困难群体爱心消费券共计2338人其中城市低保237人农村低保1831人特困供养对象270人,价值18.704万元。

强化民生保障,提升社会福利事业的群众满意度。

1.城乡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按照“以人为本,优质服务,自愿求助,无偿救助”的原则,实施人性化、人道主义救助,特殊救助及安抚性救助,做到了应助尽助,保证了流浪乞讨人员的生存权益10月,救助流浪乞讨人员19人次其中残疾人4人次,共发放救助金890元,接收市救助管理站转移安置1人

统筹安排全区8个乡镇(街道)民政办认真做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巡查工作下拨昆阳街道、晋城镇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专项资金2万元,主要用于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期间,坚持每对昆阳大街及周边街道、广场、公共场所、客运站、农贸市场等地点进行至少2次巡查截至1031日,对来自昭通市2人、宣威市1、文山州1人和重庆市1人共5人进行救助,并劝导离开晋宁到昆明市救助管理站接受返家的救助。

2.社会散居孤儿等特困儿童救助工作。1-10月份社会散居孤儿新增4人,减员1人艾滋病感染儿童新增0人,减员1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新增 2人,减员8人。累计发放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艾滋病感染儿童基本生活费32940.04万元开展2020年“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资助工作,将5名符合受助条件的孤儿纳入“助学工程”,发放孤儿助学金72.28万元发放社会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价格临时补贴1361.50万元。

   3.加快晋宁区“儿童之家”基础设施建设制定下发《昆明市晋宁区民政局关于加快推进“儿童之家”建设工作方案》拨付市级福利彩票公益金资金180万元,确保“儿童之家”建设项目11月底完成

4.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制定下发《昆明市晋宁区民政局关于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保护“政策宣讲进村(居)”活动的通知》,指导乡镇(街道)开展好“政策宣讲进村(居)”活动,截止10月31日,共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保护“政策宣讲进村(居)”活动55场次,覆盖村(社区)115个,覆盖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父母或其他监护人247人次及儿童105人次。完成留守儿童114信息数据录入全国农村“三留守”人员信息管理系统。签订委托监护责任确认书儿童114人,其中委托祖父母、外祖父母监护数109人、委托其他亲属、朋友监护5人。

5.认真落实残疾人两补工作。1-10月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共33503人次245.95万。补发20205-7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提标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提标部分10035人次17.47万元。

6.统筹推进全区养老服务发展一是推进市政府10件惠民实事晋宁区涉5个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建设工作。其中,已建成昆阳街道储英村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六街镇大庄村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正在建设上蒜镇牛恋村互助养老服务站晋城镇南门村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昆阳街道旧寨村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二是贯彻落实养老服务优惠政策。下拨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各类补助44.86万元;下拨12个运营的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补助28.8万元。三是聘请第三方对2020年正常运营15家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和4个养老互助小组进行评估,待评估工作完成即可发放补助。

7.做好2020年80周岁以上高龄老年人补贴的申请审核审批工作。认真安排部署各乡镇(街道)进行调查核实、统计汇总,共收集新增高龄老年人补贴资料1128份。

8.收养登记工作。接待收养政策咨询20余审核2户申请收养弃婴的相关材料,其中1件收养材料已经交由第三方评估中心进行收养能力评估。

9.开展慈善捐赠,助力脱贫攻坚发动全区各级各单位积极参与腾讯公益平台、中国扶贫基金会“助力云南脱贫攻坚,共圆小康梦”互联网募捐活动全区1629名干部职工及部分群众通过专属捐赠通道进行爱心捐赠,共募集善款33892.76元,捐款全部用于云南贫困地区脱贫攻坚。

强化殡葬改革,提升殡葬服务基础设施的建管水平

1.清明期间疫情防控文明祭扫安全保障工作。一是制定《昆明市晋宁区2020年清明节期间疫情防控文明祭扫安全保障工作实施方案》 二是联合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应急局、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重点对辖区内坟山墓地、公益性公墓、经营性公墓、殡仪馆等12家企业进行现场检查,督促整改存在的安全隐患33条;教育整治在城区城市道路、广场、公共绿地焚烧祭品行为1起、流动摊贩占用城市道路非法销售殡葬用品行为2起、出店经营销售殡葬用品行为5起。三是加大宣传,减少集聚,清明期间全区祭扫人员80690人,比去年祭扫人员减少12%;电话预约806次,网上祭扫人员92人次,公墓代祭扫人员312人次,车辆18748辆,车辆比去年减少26%;值班值守人员18050人次,与去年相比持平。未发生疫情传染、交通拥堵、安全责任事故及突发事件。

2.“三个100%”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全区已纳入100%火化区;截止1031日,晋宁区殡仪馆遗体火化共计2414  具,其中晋宁区本籍人口死亡火化 1451具完成100%火化率;发放1-3季度殡葬惠民补助资金100.45万元

3.清理整治大型墓碑企业和墓地布局工作。目前全区农村公益性公墓建成14个,其中:投入使用9个5个设施不完善,入葬率较低;制定下发《关于规范取缔制造销售土葬墓碑的工作方案》,对全区范围内制造销售土葬墓碑点予以规范取缔,并对辖区内制造墓碑企业13户次进行检查,无照经营1户、违规经营5户、合法经营7户,对无照、违规经营的,引导办照、督促整改。

(五)强化基层基础 ,提升社区治理能力。

1.发挥基层村(社区)在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各村(社区)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实行划片包保,网格化管理。全区各村(社区)共计组织发动干部群众6000余人参与防控工作。各村(社区)利用集体资金发放误工补助、购买各类防控用品累计投入500余万元。在新冠肺炎防控期间突显出了基层治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2.落实关心关爱村(社区)工作者各项待遇政策社区工作者发放党员支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自愿捐款资金76.80万元;下社区工作者生活补助及教育培训经费78.4万元。为进一步提高村(社区)干部待遇,由局领导带队深入到村(社区)开展工作调研撰写《昆明市晋宁区村(社区)干部岗位待遇情况调研报告》报区委。

3.做好全区志愿者登记管理工作。截10月17日,全区共有35个志愿服务团体,共212个子团,志愿者人数54226人(实名认证志愿者人数45479人),志愿服务项目总数4519个,本年度项目录入总时长1544188.5小时。实名认证志愿者录入完成率达1354.8%,登记志愿者总人数录入时长完成率达113.8%;注册志愿者人数占本地常住人口比例为14.4%

4.做好相关政策补助资金发放工作累计发放上半年乡镇(公社)老放映员生活补助资金47人8.2万,发放1-3季度离职半脱产干部及继补人员16人定期生活补助1.46

5.加强社区治理工作。出台《昆明市晋宁区2020年社会治理工作要点》、《昆明市晋宁区加强社区“片区长—庭院长—楼栋长”、乡村“十户长”队伍建设的实施方案》、《晋宁区关于提升基层社会治理精细化水平的实施方案》、《昆明市晋宁区2020年社会治理工作考核细则》《昆明市晋宁区民政局关于规范社区社会组织管理相关工作的通知》《昆明市晋宁区社会建设工作信息报送管理办法(试行)》、《晋宁区关于加强社会建设成立7个专项组的通知》等一系列文件完成了《推进村(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课题研究》调研工作;切实推进昆阳街道月山社区、旧寨村委会两个城乡社会治理创新试点工作和晋城镇三合小区百佳示范小区创建推动晋城镇富有村委会“市级社会治理创新试点”项目开展;开展区级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建设调研工作

强化服务创新,提升服务群众能力

1.社会组织管理工作。全区有社会团体42家、民办非企业87持续深入清理行业协会商会违规收费行为,严厉打击行业协会商会强制入会和违规收费,积极与发改部门对接,合理设定经营服务性收费标准,建立健全行业协会商会收费长效监管机制,加强行业协会商会自身建设,支持行业协会商会更好发挥作用。截止目前,共规范清理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15个,签定承诺书15家。

2.婚姻登记管理工作。截止11月,共办理各类婚姻登记3065对,积极配合卫生部门做好婚姻当事人艾滋病检测及婚检工作。

3.行政区划及地名命名管理工作。积极探索与晋宁区经济社会发展新定位相适应的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持续推进晋城镇撤镇设街道行政区划调整工作。进一步规范地名命名,加快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结果转化应用,更好服务晋宁区经济社会发展。

(七)强化统筹兼顾,提升工作执行力。

1.抓实疫情防控工作。一是按相关文件规定做好养老机构的疫情防控工作,实行封闭式管理,由集体用餐改为分散用餐疫情防控情况实行零报告制度,并坚持一日两报。“封、防、测、消、通、报、导”七字要求,抓好封闭期间养老机构的日常管理,确保老人安全健康;二是下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养老机构一次性运营补贴129人2.58万元三是制定并贯彻落实好《昆明市晋宁区2020年清明节期间疫情防控文明祭扫安全保障工作实施方案》,全面做好晋宁区殡葬服务机构疫情期间安全文明祭扫工作

2.抓实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下发《昆明市晋宁区民政局创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网上申报材料工作的通知》、《昆明市晋宁区民政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任务分解表》《昆明市晋宁区民政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任务分解表》、《昆明市晋宁区民政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五级”包保责任网格化管理工作通知》等文件做到职责明确一是做好广泛宣传,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通过粘贴、发放宣传资料、入户宣传、利用道路名牌开展宣传等形式,加大宣传力度;二是开展志愿活动,丰富创文工作内容。坚持每周一开展文明交通劝导、环境卫生整治活动,组织党员志愿到包保小区开展“进社区”党员志愿服务活动每月积极开展关爱困境儿童、空巢老人、贫困户等和邻里互助志愿服务活动。三是抓好督查整改,确保创文工作到位。由局领导带队到包保责任区进行地毯式排查,收集梳理存在问题,抓实整改措施,确保整改到位。

3.抓实“两案”办理工作。2020年我局共收到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12件,其中,区人大代表建议10件和政协委员提案2件(主办件7件、协办件5件)。7件主办件中:A类3件、B类3件、C类1件。办理2018年政协提案C类转B类1件。截止目前,已全部办理完,实现了办结率、满意率均为100%。

4.抓实爱国卫生专项行动工作。下发《昆明市晋宁区民政系统爱国卫生专项行动方案》,通过集中开展为期一年半的“清垃圾、扫厕所、勤洗手、净餐馆、常消毒、众参与” 爱国卫生专项行动,全面消除民政系统机构内裸露垃圾,实现厕所“三有三无”,完善公众洗手配套设施,改善餐饮服务环境卫生,大力推进公共场所常态化清洁消毒,引导全区民政系统干部职工和服务对象形成健康文明新风尚,着力健全完善常态化疫情防控体制机制,推动健康管理转变。截止目前,殡葬、养老服务机构共新建洗手设施5个。

5.实深化改革任务推进工作。2020年区委全面深化改革工作任务共涉及我局4项任务,截止目前,有2项已完成初稿征求意见,目前正在按照发文程序报批中;1项待市级方案出台后即时完成1项因条件限制,暂无法开展改革任务。

二、取得的成效

一是开展“民政微讲堂”活动,促民政业务水平提高制定《昆明市晋宁区民政局“民政微讲堂”活动方案》,成立由局党组书记任组长的“民政微讲堂”活动工作领导小组深入推进民政学习型机关建设,分别由干部职工围绕《村规民约看制度建设的执行力》、《“两不愁三保障”中的农村低保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树共产党员的标杆和旗帜》等主题开展“民政微讲堂6期提升机关党员干部理论素养、文化素养和业务素养促进党员干部进一步增强工作能力增强扎实服务基层、廉政自律意识,不断提高民政业务工作水平。

二是实行动态评价廉政风险,促民政干部廉洁从政制定印发《昆明市晋宁区民政局关于实行岗位廉政风险防控动态评价工作实施方案》,全局干部职工结合个人岗位职责,查找廉政风险点并制定廉政风险防控措施每季度召开一次分析会,一看查找的廉政风险点准不准,是否与岗位相符,是否准确、全面、彻底;二看防控措施实不实,是否与针对风险点,是否具体、可行、管用。9月28日,召开第三季度个人岗位廉政风险防控动态评价分析考核会,考核评定10人“优”,16人“良”,1人“一般”。对评定为“良”和“一般”的干部职工要求再次查找风险点,制定切实可行、行之有效的防控措施,如不整改的则启动三色预警。

三是修订绩效考核办法,促机关效能提升。为进一步强化目标绩效管理,全面提升工作效能和服务水平,最大限度地激发全体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2020年重新修订完善了《晋宁区民政局干部职工绩效考核办法(试行)》,将各乡镇(街道)的综合评分以15%的权重首次纳入绩效考核。

四是积极做好村规民约修订完善工作。深入到昆阳街道办事处下方古城、旧寨村委会、晋城镇三合、沙堤村委会等村(社区)开展《村规民约》、《居民公约》教育实践活动共10余场次;联合区委组织部联发《晋宁区建立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红黑榜”公示和“评分体系”跟踪问效机制实施方案(试行)》,根据《<村规民约>“黑榜”公示和“评分体系”跟踪问效机制》,建立《村规民约》“红黑榜”公示制度及落实情况“评分问效”机制,紧贴民心修订完善村规民约,用老百姓听得懂的话提炼村规民约“红黑榜”,以老百姓的获得感检验村规民约实施成效,全面提升农村社会治理法治化、科学化、精细化水平和组织化程度。依据婚姻管理引领婚育新风三年专项行动工作要求,将依法婚育、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权益、反家庭暴力等有关内容纳入村民规约(居民公约)管理,全区137个村(社区)中已有53个村(社区)完成修订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其余84个村(社区)预计12月底全部完成修订工作。

                           昆明市晋宁区民政局

                             2020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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