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宁区脱贫攻坚应知应会工作手册
序 言
2014年,晋宁区纳入建档立卡贫困人口462户1258人,当年建卡当年实现全部脱贫。通过各级各部扶持帮扶,脱贫出列村和建档立卡脱贫户的生产生活条件有了极大改善。至2020年5月,晋宁区建档立卡脱贫对象动态调整为建档立卡脱贫户415户1271人、边缘户1户4人。今年是脱贫攻坚收官之年,晋宁区于4月份又新出台了《区级领导与区级部门挂钩包村联户帮扶工作实施方案》,将区级领导与区级部门对口联系帮扶全区415户脱贫户和1户边缘户。为扎实开展好脱贫攻坚挂钩包村联户帮扶工作,让帮扶干部熟悉、宣传好、落实好扶贫政策,经过各职级部门梳理,区扶贫办汇总,形成此“应知应会工作手册”,供各级扶贫干部学习参考。
一、 脱贫攻坚基本常识
(一)贫困对象识别
根据云南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印发云南省贫困对象动态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云贫开发〔2017〕31号),贫困识别做到应退尽退,确保无错评人口;做到应纳尽纳,确保无漏评人口;做到应扶尽扶,确保无错退人口。
1. 贫困户判定根本标准
以农民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国家扶贫标准为基本依据,以“两不愁、三保障”(不愁吃、不愁穿,义务教育有保障、安全住房有保障、基本医疗有保障)是否达到为基本原则,进行科学识别,综合研判。
2. 贫困户识别具体标准1+N
非建档立卡农业户籍农村常住人口,2016年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2952元(相当于2010年2300元不变价),且满足以下任一条件的,按程序纳入建档立卡贫困对象管理:
①实际居住C级、D级危房且自身无力改造;
②家庭因病致贫,且成员未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③家庭适龄成员因贫辍学,或家庭因学致贫。
符合低保条件并享受低保政策,但仍符合国家扶贫标准的,也应纳入建档立卡贫困对象管理。
3. 识别程序步骤
农户申请→村级初审并入户调查→村民代表大会评议并公示(纠错)→乡镇核查审核并公示(纠错)→县级审核复核并公告(纠错)后批复→签字确认→录入系统,平时所说的“两公示一比对一公告”,公示、公告时间均为5天,最后完成建档立卡信息系统采集录入。
4. 三评四定
内部评议、党员评议、群众评议,村委会初定、村民代表议定、乡(镇)审定、县(市)确定。
5. 五查五看
查收入,看家庭收入的稳定性;查住房,看住房面积结构和安全稳固性;查财产,看贫富程度;查家庭成员结构,看能力负担和劳动力从业状况;查生产生活条件,看基本生产生活状况。
6. 最低收入标准
2013年贫困线是2736元,2014年贫困线是2800元,2015年贫困线是2855元,2016年贫困线是2952元,2017年贫困线是3200元(云南省标准),2018年贫困线是3500元(云南省标准),2019年贫困线省级标准是3750元、昆明市要求达到5000元以上,2020年贫困线省级标准是4000元、昆明也要求达到5000元以上。
7. 精准识别“铁十条”
①有家庭成员或户主的父母、配偶、子女为国家公职人员的(贫困户建档立卡后有家庭成员或户主的父母、配偶、子女成为国家公职人员的,不认定为错评,按正常脱贫程序退出)。
②有家庭成员任“村三委”干部的(贫困户建档立卡后有家庭成员成为现任“村三委”干部的,不认定为错评,按正常脱贫程序退出)。
③拥有购买价格3万元以上机动车的(贫困户建档立卡后购买此类机动车并作为脱贫措施的,不认定为错评,按正常脱贫程序退出)。
④在城镇拥有自建房或购买商品房、门面房以及其他经营用房的(易地扶贫搬迁进城安置户,在综合考虑是否达到“两不愁、三保障”标准后,确定是否正常退出)。
⑤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公司、企业并实际开展经营活动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以土地和各类生产资料以及产业扶持资金、小额贷款入股相关经营活动作为脱贫措施的,不认定为错评,达到脱贫标准时,按正常脱贫程序退出)。
⑥种植、养殖大户或雇佣他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
⑦为享受扶贫支持,故意分户、并户,不符合贫困对象识别条件的。
⑧空挂户或为套取扶贫支持将户口迁入村组的空挂人口。
⑨死亡人员、服刑人员、失踪人员、与户主不共享开支或收入的人员。
⑩优亲厚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信息失真以及其他不符合贫困对象识别条件的人员。
存在上述1—5项括号内情形,按正常脱贫程序退出的建档立卡人口,列为2017年脱贫人口。
8. 贫困户类型
分为一般贫困户、低保贫困户、特困供养贫困户三种贫困类型。
9. 贫困村
贫困村评定原则上按照“一高一低一无”的标准进行,即行政村贫困发生率比全省贫困发生率高一倍以上,行政村2013年全村人均纯收入低于全省平均水平60%,行政村无经济收入。
10. “三率一度”
在第三方评估时贫困村和贫困人口做到贫困人口漏评率、错退率均低于2%,综合贫困发生率低于3%,群众满意度达到90%以上。
11. 收入核算
①收入分为四类:生产经营性收入、工资性收入、转移性收入、财产性收入。
②贫困户收入计算周期:农户家庭收入等情况计算周期为上一年10月1日至本年度9月30日。
③种养殖业成本计算:在询问农户种1亩地的成本不清楚的情况下,种植业按55%计入成本,养殖业按60%计入成本计算。
④农户家庭饲养的家禽家畜如何计算收入:农户家庭养殖大量鸡、牛、羊、猪等家禽家畜,未出售时属于家庭固定资产,不计入经营性收入;出售后所得收入计入经营性收入,减去生产和饲养成本,剩余部分为家庭经营纯收入。
⑤自产主食口粮收入计算:贫困户当年生活消费的自产主食口粮,按照市场价格折算入家庭经营性收入。
(二)脱贫攻坚方略
1. 什么是两不愁、三保障?
贫困对象脱贫目标是实现两不愁、三保障。
①两不愁:不愁吃,不愁穿。贫困家庭年人均纯收入达到国家贫困线以上,即可认定实现不愁吃、不愁穿。
②三保障:一是义务教育保障,即适龄青少年不能因贫辍学,贫困户无义务教育阶段辍学儿童,教育帮扶政策全面落实。二是基本医疗有保障,即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有大病保险(大病统筹、大病救助机制),医疗费用在政策规定的范围内得到报销,有地方看病(村卫生室、乡镇卫生院),健康扶贫政策全面落实。三是安全住房有保障,即住房等级认定为A级或B级,没有C级、D级危房,易地搬迁扶贫户必须达到通路、通水(饮水安全保障)、通电入住条件。
2. 乡镇(街道)、村(社区)承担的脱贫主要任务是什么?
乡镇(街道)党委和政府、村(社区)“三委”必须全面贯彻决战脱贫攻坚的重要部署,在乡村一线做好贫困对象识别管理和退出工作,对贫困人口精准识别和精准退出情况负首要责任;做好本级脱贫目标任务的落实、扶贫项目实施、扶贫资金管理使用等工作。
3. 脱贫攻坚的“七个一批”是什么?
昆明市“七个一批”是脱贫攻坚主要工作举措,即发展生产脱贫一批、务工增收脱贫一批、易地搬迁脱贫一批、生态补偿脱贫一批、健康救助脱贫一批、发展教育脱贫一批、社会保障兜底一批。具体内容是:
①发展生产脱贫一批:因地制宜发挥资源优势特色,支持帮扶贫困村、贫困户发展产业、拓展经营,宜工则工、宜农则农、宜商则商、宜游则游,推动贫困地区经济健康发展、贫困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贫困户增收致富。
责任部门:区农业农村局
②务工增收脱贫一批:政府对企业、商户的招聘岗位进行定期统计分类,组织贫困户优先进入需要工作人员的企业打工,并鼓励和支持外出打工,实现贫困户增收致富。
责任部门:区人社局
③易地搬迁脱贫一批:将生活在缺乏生存条件地区的贫困人口搬迁安置到其他地区,并通过改善安置区的生产生活条件、调整经济结构和拓展增收渠道,帮助搬迁人口逐步脱贫致富。
责任部门:区发改局
④生态补偿脱贫一批:通过退耕还林、陡坡地治理、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等林业补偿项目,以及吸纳贫困户作为巡山护林员和森林防火堵卡员等措施,实现贫困户增收致富。
责任部门:区林草局
⑤健康救助脱贫一批:通过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政府医疗扶贫资金救助“兜底保障”,让农村贫困人口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看病就医经济负担大幅减轻,让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看得起病、方便看病、看得好病、尽量少生病,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责任部门:区卫健局、区医保局
⑥发展教育脱贫一批:通过对贫困户家庭的读书子女进行生活和学习的帮助,减轻贫困户家庭的教育支出,实现控缀保学和教育均衡目标,增强贫困户发展后劲。
责任部门:区教体局
⑦社会保障兜底一批:在贫困户无法通过其他方式实现脱贫时,最后由政府通过社会保障来解决贫困户温饱、住房、医疗及子女读书等困难。
责任部门:区民政局
4. 贫困人口建档立卡“五清”是什么?
一是底数清,摸清家底状况、致贫原因、收入来源、收入水平等基本情况,建立基础档案;二是问题清,摸清脱贫门路、需要解决的主要困难,建立问题台账;三是对策清,摸清以往扶持情况、扶持效果,提出帮扶措施,制定帮扶计划;四是责任清,确定帮扶单位、帮扶干部、实行“四定两不”即定户定人定时定责帮扶,不脱贫不脱钩;五是任务清,逐户制定脱贫计划,确定脱贫时限,限期达到脱贫目标。
5. 什么是“挂包帮”、“转走访”?
“挂包帮”“转走访”即:领导挂点、部门包村、干部帮户,转作风、走基层、遍访贫困村贫困户。“转走访”的主要任务是进村入户搞调查、完善档案齐资料、宣传政策懂业务、制定措施促帮扶、收集民意解矛盾、组织建设强保障。
6. 帮扶人的工作责任是什么?
进村入户联系了解贫困户基本情况,因人因户制定帮扶措施,协调相关单位部门解决贫困户的困难和问题。
7. 驻村扶贫工作队职责是什么?
驻村扶贫工作队队长主要职责是管好队员、制订计划、督促工作、建强组织、推动扶贫。工作队队员主要职责是当好宣传员、调查员、联络员、管理员、帮扶员、调解员、党建员。
8. 什么是农村危房?
农村房屋鉴定为A级、B级、C级、D级四个等级,其中A级、B级为安全住房,C级、D级为危房(C级为局部危险住房,D级为整体危险住房)。云南省计划2018年底前完成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分散供养特困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四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工作。
9. 农村危房改造的原则是什么?
危房改造应执行“三最两就”原则。“三最”即优先帮助住房最危险、经济最贫困农户,解决最基本的住房安全问题;“两就”即采取就地、就近重建、修缮翻新的改造方式。
10. 危房改造申请人应提供什么材料?
农户自愿申请危房改造申请书、云南省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农户申请表、危房证明、贫困程度证明、身份证明、农村信用合作社“一卡通”复印件。
11. 哪些农户不能享受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
已建有安全住房、建房用地不在规划区内、已享受过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建房用地占用基本农田的4类危房改造,均不得享受危房改造补助资金。
12. 农村危房改造的面积、功能要求是什么?
农村危房改造后,1~3人户住房面积40~60平方米且1人户不低于20平方米、2人户不低于30平方米、3人户不低于40平方米,3人户以上危房改造面积控制在人均面积13~18平方米,兜底保障的特困户住房面积按控制面积下限执行。建房面积必须严管严控,严禁突破超面积、一户一宅的“红线”纪律。凡是违规超面积建房、多处占用宅基地的,严肃追究区、乡(镇、街道)帮扶责任人和有关人员责任,并且全额追回补助资金。
农村危房改造必须建新拆旧,严禁违规多处占用宅基地;必须实行人畜分离,杜绝人畜混居,改善人居环境质量。
13. 改造方式
①C级危房通过加固改造,达到抗震要求。
② D级危房中通过加固改造可以达到抗震要求的应当采取加固改造方式;通过加固改造达不到抗震要求的,进行拆除重建。
14. 资金补助标准
农户自建每户补助2万元—5万元(1人户每户补助2万元,2人户每户补助3万元,3人户每户补助4万元,4人及以上户每户补助5万元),采取政府兜底进行修缮加固和拆除重建改造的,补助资金由区财政全额承担。
15. 什么是扶贫小额信贷?
扶贫小额贷款是专门为建档立卡贫困户获得发展资金而量身定做的扶贫贷款产品。主要为贫困户提供5万元以下、3年以内、免担保、免抵押、基准利率、财政贴息、区级建立风险补偿金的信用贷款,贷款用途主要是发展产业、增加收入,不能用来盖房子、娶媳妇、还债以及吃喝享受等与增收脱贫无关的支出。贷款程序是户申请,村初审、乡审核、区复查、银行审定的“五步法”。
16. 城乡低保
低保对象资格条件:持有我区常住户口的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我区低保标准的(标准由市政府制定,目前城镇为630元/人/月,农村为410元/人/月),纳入低保范围,享受低保待遇。
17. 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员怎样参加昆明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的资格由区扶贫办负责认定。对符合资格人员由区扶贫办向区医疗保险管理局提供人员名单帮助其办理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参保登记,区财政局根据当年缴费标准对当年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给予适当补助。2020年城乡居民医保的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250元,其中财政补助180元,个人缴费70元。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可以在2020年6月25日之前,通过线上、线下缴费的方式缴纳费款。
18. 参加昆明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可以享受那些门诊待遇?
①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普通门诊医疗费按80%报销,一般诊疗费全额报销,年度最高报销420元。
②25种慢性病和15种特殊病门诊医疗待遇:特慢病在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药品费,报销比例为85%(其中重性精神病、终末期肾病报销比例为90%)。一种慢性病一年内统筹基金支付限额为2000元,两种以上(含两种)慢性病一年内统筹基金支付限额为3000元。特殊病门诊最高支付限额与住院最高支付限额合并计算。
19. 参加昆明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可以享受那些住院待遇?
①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在三级医院住院结算的病种医疗费,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80%,在二级医院住院结算的病种医疗费,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85%。患尿毒症、重性精神病的医疗费用,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不低于90%。
②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在乡镇卫生院住院实施零起付线,按照分级诊疗、转诊转院的规范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比例,合规医疗费用在一级联网结算医疗机构报销比例达到95%,在二级联网结算医疗机构报销比例达到85%,在三级联网结算医疗机构报销比例达到80%。
③大病保险政策优惠。降低大病报销起付线并提高支付限额,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大病报销起付线由原来的1万元降低为5千元,降低50%,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由原来的9.8万元提高到18.8万元。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在自然年度内符合政策范围内个人自付医疗费超过5千元以上5万元以下(含5万元)的部分报销70%,超过5万元以上的部分报销80%。
④落实重特大疾病保障政策。儿童先心病、儿童白血病、妇女乳腺癌、肺癌、胃癌、I型糖尿病、甲亢、等22种重大疾病门诊和住院医疗待遇,医疗费用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不低于70%。患尿毒症、重性精神病的医疗费用,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不低于90%。
⑤医疗救助政策。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补足90%。
20.参保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如何享受医保待遇?
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在定点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站普通门诊就诊及其以上定点医院就医住院,可在医院出示医保卡和身份证直接结算,按照政策享受医疗待遇;申办25种慢性病、15种特殊疾病的患者提供符合规范的病情诊断证明书到晋宁区医疗保险管理局登记办理,办理后可在医院出示医保卡和身份证直接结算按照政策享受医疗待遇。
21. 建立医疗费用兜底保障机制
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通过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报销后,符合转诊转院规范住院治疗费用实际补偿比例达不到90%和个人年度支付符合转诊转院规范的医疗费用仍然超过当地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部分,由区级政府统筹资金进行兜底保障。
22. 实施大病专项集中救治
对罹患儿童白血病、儿童先天性心脏病、食管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终末期肾病、重性精神病、耐多药肺结核等9类15种大病的建档立卡贫困患者,优先安排集中救治,并充分整合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医疗商业补充保险、医疗费用兜底保障等保障政策措施,确保大病患者得到全额救治。
23. 实行区域内定点医院先诊疗后付费服务
在定点医疗机构实行“先诊疗,后付费”医疗服务模式,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患病在区域内定点医院住院时,持医保卡、有效身份证件和贫困证明(证件)办理入院手续,并与医疗机构签订先诊疗后付费协议,无需缴纳住院押金,直接住院治疗
24. 实行在定点医疗机构“一站式”结算服务
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在定点医院结算医疗费用时,通过信息系统计算出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和兜底保障等政策措施报销补偿金额后,由定点医院对各类报销补偿资金统一进行垫付,按照有关规定实行“一站式”即时结报,患者只需缴清个人自付费用。
25. 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管理全覆盖
以增强服务意识、提升管理能力和水平为重点,进一步加强家庭医生队伍管理,优化家庭医生团队,明确签约服务管理内容,建立完善督导考核机制,全力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管理,落实签约一人、服务一人、做实一人,努力做到“应签尽签”。 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应签范围可按以下三个层次把握:一是建档立卡贫困户中的当地常住居民;二是患有高血压、2型糖尿病、肺结核病、严重精神障碍等慢病患者;三是0-6岁儿童、老年人、孕产妇及残疾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人群和持证残疾人。
26. 什么是义务教育?
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是国家必须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业。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适龄儿童、少年,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家庭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并履行接受义务教育的义务。接受义务教育是适龄儿童、少年的权利,也是义务,是必须做的事情。
27. 什么是适龄儿童、少年?
适龄儿童少年是指6-15周岁的儿童、少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规定,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条件不具备的地区的儿童,可以推迟到七周岁。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批准。
28. 义务教育阶段收费政策是什么?
义务教育阶段国家实行“两免一补”政策,不收取学生的学费和杂费。“两免一补”是指免除学杂费和教科书费,补助寄宿生生活费,它是我国政府制定的一项助学政策。
29. 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教育阶段享受扶持政策
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可享受下以政策:就读学前教育150元/学期.人;小学寄宿制学生生活费500元/学期.人,非寄宿制学生250元/学期.人;初中阶段寄宿制学生625元/学期.人,非寄宿制学生为312.5元/学期,所有学生全部享受400元/学期的营养改善计划;普通高中阶段全部享受国家一等助学金1250元/学期,生活费补助1250元/学期以及免学费补助;中职教育阶段享受中职免学费1000元/学期、助学金1000元/学期。
30. 什么是控辍保学?
“控辍保学”就是控制学生辍学、流失,保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入学就读,接受义务教育。
31. 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职责
履行法定义务,依法送适龄儿童少年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认真做好家庭教育。
32. 家长不送子女入学要受到什么处罚?
对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由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和区教育局给予批评教育,责令限期改正;经教育不改正的,由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向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下达《限期复学通知书》;对到期仍不送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由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按有关规定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逾期不改的,由区司法局依法发放有关司法文书,敦促其保证失学辍学学生尽早复学;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33. 雨露计划
贫困家庭子女参加中高等职业教育,给予家庭扶贫助学补助。学生在校期间,其家庭每年均可申请补助资金。各地根据贫困家庭新成长劳动力职业教育工作开展的实际需要,统筹安排中央到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地方财政扶贫资金,确定补助标准,可按每生每年3000元左右的标准补助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
34. 产业扶贫政策
一是有产业条件和产业发展愿望的脱贫户,由各地的产业发展指导员进行生产技术指导服务,帮助其发展种养业;二是组织致富带头人培训,从发展理念、生产技术等方面提升致富带头人的素质和能力,既而带动脱贫户发展;三有耕地的农户有,按照土地面积,可获得“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金;四是有公益林的集体和农户,每亩可获得6-10元的公益林林业生态补偿金。
35. 职业介绍
通过收集有效就业岗位,结合贫困劳动力就业意愿,及时推送就业岗位。针对贫困村或贫困户开展“送岗进村”“送岗入户”活动,将就业岗位提供给贫困劳动力,帮扶贫困劳动力实现就业。
36. 外出务工奖补
对外出务工且稳定就业三个月以上的贫困劳动力,按照省外就业每人1000元,省内(县外)就业每人500元的标准予以外出务工奖补,贫困劳动力凭签订的劳务合同或者劳务协议、收入证明每年最多享受1次。申报外出务工奖补需提供贫困劳动力(建档立卡)本人身份证明、与单位签订的三个月以上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三个月工资收入证明。贫困劳动力(建档立卡)持申报资料向所辖区乡镇(街道)社会保障服务机构提出申请。
37. 免费职业技能培训
对贫困劳动力就业意向,结合当地产业发展和市场用工需求科学制定培训计划,对有培训意愿的贫困劳动力每年进行一次不受职业补贴标准限制、按照公开招投标确定的金额据实予以补贴的免费职业技能培训。如:中式烹调、西式面点、电工、育婴师等技能培训。
38. 生活费和交通费补贴
对参加培训的贫困劳动力,培训期间按照每人每天60元的标准给予生活费补贴,按照每人每天20元的标准给予交通补贴(线上培训不享受交通补贴)。
39. 一次性创业补贴
对有创业意愿的贫困劳动力创办经济实体且办理营业执照,稳定经营6个月以上、招用3人及以上并与招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的,给予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招用5人及以上并与招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的,给予10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符合条件的贫困劳动力向经济实体工商登记地的县级劳动就业服务机构提交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申请时需提交《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审批表》、营业执照、本人身份证、就业创业证、招用人员劳动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
40. 当地用人单位吸纳就业补贴
当地用人单位(不包括就业扶贫车间)与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签订6个月(含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并按月发放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劳动报酬,且稳定就业3个月以上的,按照每吸纳1名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给予用人单位1000元的吸纳就业补贴。
41. 就业扶贫车间吸纳就业奖补
鼓励和引导企业将适合分散加工的初级产品生产车间建在乡镇和农村,通过创建就业扶贫车间吸纳贫困劳动力就地就近实现就业。就业扶贫车间需满足吸纳5人(含5人)以上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与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签订6个月(含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或就业协议,并按月发放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劳动报酬,且稳定就业1个月以上的,按照其发给贫困劳动力工资总额的15%(以“惠农卡”的银行流水为准),给予扶贫车间吸纳就业奖补。
咨询电话:
晋宁区就业局培训科67899729
晋宁区就业局就业科67895123
42. 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①对年满60周岁、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贫困人口、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困难群体100%按时足额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②对符合参保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困难群体100%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并由政府以最低档100元档次100%为其代缴。
二、 脱贫攻坚普查户指标
A1. 平常是否吃得饱(米、面等粮食及食用油是否能满足基本生活需要)
1. 是 2.否
A2. 多长时间吃一次肉类、蛋类、奶制品或豆制品等
1. 想吃随时能吃 2.一周至少一次 3.一个月至少一次
4. 因生活习惯等原因从来不吃或很少吃
5. 因经济原因从来不吃或很少吃
A3. 一年四季是否都有应季的衣物(有换洗衣物和御寒被褥)
1. 是 2.否
A4. 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少年儿童不在校的人数_________人(填0,跳至A6)
A5. 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少年儿童不在校的主要原因及人数【每人限选一项】
1. 因身体原因不具备学习条件______人 2.送教上门______人
3. 休学(一年以内)______人 4.延缓入学______人 5.已初中毕业____人
6. 不想上学______人 7.务农或打工____人 8.上学不便______人
A6. 未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含大病保险)的人数_________人(填0,跳至A8)
A7. 未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含大病保险)的原因及人数【每人限选一项】
1. 参军或处于特殊状态(服刑、失联、死亡等)______人
2. 新识别建档立卡人口、新生儿等正在办理参保手续______人
3. 已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______人
4. 暂时不需要______人 5.缴费水平偏高____人 6.不了解政策______人
A8. 建档立卡以来,是否享受了易地扶贫搬迁政策(晋宁无易地扶贫搬迁)
1. 是 2.否(选2,跳至A11)
A11. 现住房的鉴定或者评定结果
1. 安全(安全鉴定为A、B级或评定结果为合格)
2. 不安全(安全鉴定为C、D级或评定结果为不合格)
3. 未鉴定或者评定过
A12. 建档立卡以来,是否享受过危房改造政策
1. 危房改造维修加固 2.危房改造拆除重建 3.其他住房安全保障政策 4.否
(本题结束后,如果A11选1,或A11选2/3且A12选1/2/3,跳至A14)
A13. 是否有安全住房居住
1. 是 2.否
A14. 平均每人每天可获取的生活饮用水水量是否够用
1. 是 2.否
(丰水区每人每天35L或以上为够用,缺水区每人每天20L或以上为够用)
A15. 饮用水是否无明显杂质、异色异味,或常年饮用无不良反应
1. 是 2.否 (可现场放水看、嗅来判断)
A16. 用水方便程度
1. 供水入户
2. 非供水入户,单次取水时间20分钟以内或取水水平距离800米以内
3. 非供水入户,单次取水时间20分钟以上且取水水平距离800米以外
A17. 过去一年累计缺水时间
1. 不缺水 2.36天及以内 3.36天以上
A18. 建档立卡以来,除义务教育阶段免除学费和免费发放教科书外,享受过哪些教育扶贫政策【可多选】
1. 学前教育幼儿资助
2. 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营养膳食补助
3. 普通高中免学杂费 4.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
5. 国家助学金(普通高中、中职、本专科、研究生)
6. 国家助学贷款(本专科、研究生) 7.雨露计划(中高职) 8.以上均无
A19. 建档立卡以来,享受过哪些健康扶贫政策【可多选】
1. 参保缴费补贴 2.县域内住院“一站式”结算服务
3. 慢性病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仅限高血压、糖尿病、肺结核、严重精神障碍患者)
4. 以上均无
A20. 建档立卡以来,享受过哪些就业扶贫政策【可多选】
1. 参加职业技能培训 2.就读技工院校
3. 参加过招聘会或得到过政策咨询、职业指导、岗位信息推荐等就业服务
4. 享受过创业扶持 5.在公益岗位工作
6. 在扶贫车间(就业驿站、社区工厂、卫星工厂)工作
7. 交通补贴 8.以上均无
A21. 建档立卡以来,享受过哪些残疾人帮扶政策【可多选】
1.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
2.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3. 其他残疾人补贴(如扶残助学补贴、就业创业扶持资金等)
4. 贫困重度残疾人照护服务
5. 贫困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
6. 贫困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 7.以上均无
A22. 建档立卡以来,是否享受过生态扶贫政策(包括享受退耕还林(草)等生态补偿、护林(草)员等生态公益岗、参与生态合作社、发展生态产业等)
1. 是 2.否
A23. 建档立卡以来,是否享受过资产收益扶贫政策
1. 是 2.否
A24. 建档立卡以来,享受过哪些产业帮扶政策【可多选】
1. 在项目资金、实物等帮扶下,独立发展产业
2. 农民合作社、龙头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带动
3. 技术指导或技术培训
4. 产品销售帮扶
5. 获得信贷资金扶持
6. 以上均无
A25. 过去一年家庭主要收入来源
1. 工资性收入 2.农业自营收入 3.非农自营收入
4. 资产收益扶贫分红收入 5.土地流转等财产性收入 6.政府补贴或救助收入
7. 赡养收入 8.社会捐赠收入 9.其他收入
A26. 建档立卡以来,总体生产生活状况有何变化
1. 明显改善 2.有所改善 3.没有改善 4.变差
昆明市晋宁区农村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