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宁区行政事业性收费及政府定价管理的经营服务性收费
发布时间:2020-12-03 0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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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宁区行政事业性收费及政府定价管理的经营服务性收费
一、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
按照《云南省物价局 云南省财政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取消收费许可证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文件的通知》(云价收费〔2015〕137号)要求,自2016年1月1日起取消收费许可证制度,实行收费单位情况和收支状况年度报告制度。经多年清理,我区行政事业收费项目由50项到2020年取消、停征、免征保留28项。统计上报率率为100%。
二、政府定价管理的经营服务性收费
根据《云南省定价目录》(2018版),目前我区管理的政府定价管理的经营服务性收费有公办养老机构基本服务收费、基本殡葬服务收费、保障性住房和物业服务收费、景区内交通运输服务价格、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生猪屠宰加工服务收费等7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