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宁区人民检察院举行司法救助公开听证会
为进一步提升司法公信力,传递检察温度,2020年11月25日上午,晋宁区人民检察院就蔡某某申请司法救助案举行公开听证会。
听证会由晋宁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李云兵主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律师各1人担任听证员。
听证会上,主持人详细阐述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举行公开审查听证的重要意义和听证程序,归纳了争议焦点。案件承办人对审查认定的案件事实、救助依据以及拟救助金额等方面进行了详细介绍。申请人蔡某某陈述了司法救助申请理由及其家庭情况、经济收入情况。听证员围绕案件事实对申请人进行了提问,并分别从法、理、情的角度对申请人的国家司法救助申请进行了独立评议,达成了共识:鉴于申请人蔡某某之女因被告人马某交通肇事犯罪致死,被告人马某无力赔偿申请人经济损失,且申请人无固定经济收入来源,家庭生活确实困难,符合司法救助条件,同意对申请人进行司法救助,向蔡某某发放司法救助金人民币3万元。
会后,与会听证员对检察机关以实际行动体现司法为民、为救助申请人办实事、办好事给予高度评价,同时还就建立司法救助长效机制向检察机关提出意见建议。
此次公开听证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增强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的透明度,进一步提升了司法救助公信力,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了司法公正和检察温度,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