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教体函〔24〕号关于昆明市晋宁区第一届人大四次会议 第122号建议答复的函
尊敬的张勇代表:
首先感谢您对晋宁区教育体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提出的《关于加强辖区幼儿园建设和管理的建议》,已交我局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云南省民办教育条例》《云南省民办教育机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文件精神,晋宁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辖区幼儿园建设和管理,区教育体育局对辖区幼儿园的建设严格立项、审批,不断加大幼儿园的建设力度,加强对幼儿园办学行为的监管,不断规范幼儿园的管理。
二、意见建议办理情况
(一)按照上级要求,我区已完成了“一乡一公办”“一村一幼”建设项目,同时加大了民办幼儿园的审批力度。目前,我区共计有65所幼儿园,其中,公办幼儿园9所,集体办幼儿园2所、“一村一幼”幼儿园2所(即将投入使用)、民办幼儿园52所。基本满足了全区适龄儿童入学需求。
(二)为缓解二胎政策放开,适龄儿童的增长,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需求,按照“十三五”规划要求,区教育体育局不断加大对公办幼儿园建设的投入,提前完成了“一乡一公办”5所乡镇公办幼儿园的建设,今年又完成了“一村一幼”2所幼儿园的建设。总投入资金量达5745.89万元,其中,上级投入资金3300.97万元,区级投入资金2444.92万元。目前,区教育体育局正积极推进晋宁区幼儿园新建项目,已完成项目的设计、立项、土地办理等工作,计划2020年11月开工建设,2022年完工,预计投入资金4944万元。
(三)根据昆明市教育体育局下发的《昆明市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和管理办法》,区教育体育局结合晋宁区实际,制定了《晋宁县普惠性幼儿园实施细则(试行)》,评估认定了32所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努力解决幼儿“入园难、入园贵”的问题。
(四)通过开学前、学期末督导检查、日常办学行为检查以及每年年检工作,核验幼儿园教师资质,检查幼儿园设备设施、教玩具等,不断规范民办幼儿园办学行为,提高幼儿园安全意识,努力促进幼儿园保教质量提升。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云南省民办教育条例》等法律法规,不断规范民办幼儿园办学行为。
三、下一步工作方向
区教育体育局将不断加强公、民办幼儿园的建设及各项工作的管理和指导,积极引导符合办学条件的幼儿园持证办学,努力提高全区幼儿园办学水平和质量。
再次感谢您对教育事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
昆明市晋宁区教育体育局
2020年9月30日
(联系人及电话:孙伟 杜中昊,678913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