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昆明市晋宁区政协一届四次会议第70号建议答复的函
发布时间:2020-11-24 0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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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昆明市晋宁区政协一届四次会议
第70号建议答复的函
陈莉委员:
您在昆明市晋宁区政协一届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大对晋宁区公益类项目社会组织孵化和扶持的建议”,按照《昆明市晋宁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实施办法的通知》(晋政发〔2020〕40号)精神,已交由区民政局办理,办理单位高度重视,立即成立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领导小组,认真开展办理工作,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 办理的情况
为进一步推动我区社会治理工作,完善社会治理体系建设。我局根据市委社会工作委员会《昆明市2020年社会建设工作要点》等社会治理工作文件要求,已代区委政府草拟制定下发《晋宁区2020年社会建设工作要点》,工作要点中就如何推动和鼓励发展社区社会组织已经作了工作安排及要求。就成立社会组织孵化机构我局已完成前期工作调研并形成工作方案汇报了区委政府相关领导,待区委政府批准工作方案后即时组织实施。计划在12月底前完成。
二、下步工作建议
按照工作方案要求,认真推进社会组织孵化机构成立工作。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以上答复若有不妥,请批评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