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昆明市晋宁区人大一届四次会议第20号建议答复的函
关于对昆明市晋宁区人大一届四次会议
第20号建议答复的函
李江代表:
您在昆明市晋宁区人大第一届第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昌家营村委会建盖老年活动场所资金补助及健身器材配套的建议”,按照《昆明市晋宁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实施办法的通知》(晋政发〔2020〕40号)精神,已交由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及区教育体育局共同研究办理,办理单位高度重视,立即成立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领导小组,认真开展办理工作,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建议基本情况
昌家营村委会总人口1730人,其中农业人口数168人,总户数643户,全村60岁以上老年人总数300人,其中80-90岁的49人、90岁7人。没有一个老年活动场所,为给全村的老年人有一个好的活动场所,在昌家营村二组河埂建盖一所老年活动场所,老年活动场所里面的基础设施包括小花园、公厕和健身器械,由于昌家营村集体资金不足,建议有关部门给予资金补助及健身器材配套。
二、办理的情况及建议
(一)办理情况
区民政局与协办单位区财政局到昌家营村委会建盖老年活动场所的具体地点进行了实地踏勘,同时对区人大代表李江同志提出《关于昌家营村委会建盖老年活动场所资金补助及健身器材配套的建议》与村委会领导班子主要成员和人大代表李江同志进行了面商,并对昌家营村委会申请建盖老年活动场所项目建设所需补助资金的相关要件进行了认真分析研究。目前昌家营村委会项目建设申请、街道同意项目申报建设批复、街道配套资金承诺及村委会自筹资金、土地和规划证明文件、环境评估、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发改局立项批复等还未落实。
昌家营村委会所需健身器材安装的具体位置与建盖老年活动场所项目建设的具体位置是两个不同的地点。我局及时与区教育体育局联系对接,健身器材配套由区教育体育局按照相关政策办理,目前招标阶段相关工作已经结束,计划在12月中旬落实到位。
(二)下步办理的建议
根据《昆明市晋宁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实施办法的通知》(晋政发〔2020〕40号)的精神,经我局认真分析研究,建议昌家营村委会领导班子主要成员和人大代表李江同志按照养老服务项目建设等政策法规文件,对昌家营村委会建盖老年活动场所项目建设,办理项目建设申请、街道同意项目申报建设批复、街道配套资金承诺,村委会自筹资金、土地和规划证明、环境评估、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发改局立项批复等相关手续,再向宝峰街道办事处提出建盖老年活动场所资金补助的申请。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以上答复若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昆明市晋宁区民政局
2020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