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政协昆明市晋宁区第一届四次会议第3号提案答复的函
昆明市公安局晋宁分局文件
〔A〕
〔公开〕
昆公晋函〔2020〕12号
洪海坤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对规范昆阳交通标识的建议》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随着晋宁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晋宁城区面积快速扩容,各条交通路网不断向前延伸,交通出行变得更加方便快捷,各类交通标识也应相应的更加规范和完善。但就目前整个昆阳城区交通标识的设置并不规范、合理,存在许多问题和不足,并且处罚过于严苛。例如交通标识设置不合理、不醒目、不具体,有的路段左转道左转角度不够,压线行驶经常发生,驾驶员对此怨声载道;有的路段标注“此路段全称禁止停车”,但该路段却划有停车位,让人无法理解,并且此路段并未标注起始距离禁止停车。再者如果违停,处罚过于严重,加之停车场少之又少,人们形容昆阳的交规是最严格的。如此严格的交规,一则影响了晋宁的对外形象;二则阻碍了晋宁第三产业的发展和社会治安满意度的测评。
二、意见建议办理情况
(一)针对昆阳城区交通标志标牌不齐全、不完备的突出问题,晋宁分局交警大队迅速组织开展排查,增设交通标志标牌330块。
(二)对左转角路口角度不够的路口压线取消处罚,实线改划虚线,并给予提示宣传教育。
(三)对城区道路上设有停车泊位及抓拍的路段上设置禁止停车标志和加装“停车泊位除外”的辅助标志。
(四)针对城区停车难的实际问题,增设停车泊位。如在东凤路、城关路、润阳路、阳和路、兴隆路等路段在不影响消防通道的情况下划设停车泊位,缓解城区停车难问题。
(五)积极与城管局联系,对遮挡交通标志标牌的树木进行修剪,及时对设置不合理的交通标志进行调整。
(六)对永乐大街、昆阳街及东凤路全线的交通标志标线进行规范和增设,共增设人行横道标志56块,人行横道警示标志9块,禁止停车标志12块,车道指示标志16块。
三、下一步工作方向
(一)安排警力加强对路口的巡逻管控,严厉查处不按规定让行、乱停乱放等重点交通违法行为,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积极协调村(居)委会,加大交通安全宣传的力度和广度,提高群众安全意识。提示广大人民群众通过路口时做到:一看、二慢、三通过。
(三)加大宣传教育、引导力度。在对驾驶人违法行为进行查处的同时,同步开展文明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结合“创文”工作要求,交警大队加强车辆乱停乱放的日常教育管理,科学规范设置标志标牌,提高城区交通安全管理水平。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2020年9月20日
(联系人及电话:晋宁分局交警大队 678027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