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晋宁区教育体育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晋宁区教育体育局全面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公开办函〔2019〕60号)和《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的规定,结合我局实际,统一安排部署,规范政务公开内容,突出政务公开重点,提高政务公开水平,全局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根据《晋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晋宁区教育体育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组织领导和队伍建设情况
1.加强组织领导。我局领导高度重视,切实加大工作力度,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部门年度工作重点,成立区教育体育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由局长担任组长,副局长担任副组长,局办公室负责全局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和协调,保障了部门政务公开工作的正常有效开展。
2.安排专人管理。安排专人专门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相关档案资料管理规范,实现工作正规有序。
3.制定工作计划。每年年初组织制定我局关于政务公开工作年度工作计划和责任表,列入年度工作考核内容,并在每季度末召开会议总结查找不足,研究部署工作,实现政务公开工作组织有序,责任明确。
4.及时上报数据。我局严格按照区政府统一安排,按文件要求及时上报年度政务公开工作数据统计表,配合做好我区政务公开工作。
5.认真编写年度报告。我局按照全区统一要求,保质保量认真编写政务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并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年度报告公开工作。
6.做好宣传工作。为加强政务公开工作宣传,我局于年初召开专题会议,专门部署政务公开工作,并对干部员工进行政务公开工作相关制度的宣传和培训,以宣传促思想统一,提高我局各科室政务公开工作的思想认识和执行力度,增强信息管理专员工作能力。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情况
为适应政务公开工作的需要,我局按要求编制了信息公开指南和信息公开目录,按照职能类信息、服务类信息、决策类信息、综合类信息、监督类信息、动态类信息等分门别类确定了信息的公开内容:
1.重大决策公开:对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进行决策,认真组织调研、并广泛征求有关科室及社会各界的意见,经局务会决定,保证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
2.办事公开:机关各科室都要公开办事制度,公开服务内容、服务标准、办理程序、时限要求、办理结果及投诉办法。实行定岗、定责、规范化行政。
3.用人公开:对教育系统中层干部、基层单位班子成员的选拔、任用、交流要公开政策、原则、范围、条件、程序、办法、结果,营造“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用人机制。
4.人事公开:对教师资格认定、职称评定、教师招聘、人事录用工作要公开法规、政策、条件、指标、程序、结果、建立新的认识管理机制。
5.财务、基建公开:对财务预算、决算、审计制度、审计结果、基建项目、招标办法、中标结果公开,建立制约机制。
6.营养餐公开:营养改善计划三个季度的情况通报。
7.办学审批公开:各级各类学校、办学机构的设立、教学用书的审定工作要公开(审定)依据,办理程序、审批(认定)结果。保证依法行政规范化。
8.招生公开:公开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招生办法、考试成绩、录取信息、考生咨询等。
9.学籍管理办法公开:公开中小学学籍管理政策、规定、管理制定、管理办法、毕业证验印及办法办法。
10.评优公开:评选县级以上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和单位荣誉、评选区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要公开评选条件、标准、名额、评选程序和结果。切实做到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从生成到政府网站等载体上公开不超过20个工作日,从生成到向公共查询点报送不超过30个工作日,真正方便群众了解和使用。 公开信息共计138条,且尚未发现影响或者可能影响社会稳定、扰乱社会管理秩序的虚假或者不完整信息。
(三)政策解读情况
建立政策文件解读制度和新闻发言人制度,按不同时间、不同方式将入学、转学、休学、复学、中小学教师资证认证、生源地贷款等问题,多角度多层面广泛宣传解读教育政策,实现政策制定与政策解读的同步,实现政策宣传效率的最大化,让广大群众了解政策,同时也接受群众的监督。
(四)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情况
按照“拓展载体,丰富形式,全力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思路,我局积极在信息门户网站上设置政府通知公告、最新信息、公开目录、公开指南、公众监督、帮助等专栏,并安排专人负责政府门户网站维护、管理、提交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及时主动公开信息,并优化界面,促成信息索引规范,方便群众下载各类文件及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依申请公开表格;同时健全政务公开工作查询(受理)制度和管理措施,完善政务公开工作依申请公开受理程序,并专人负责查询(受理)档案管理,切实做到件件有答复,资料齐全,索取方便。为丰富政务公开工作载体形式,我局建立政务微信、政务微博,并安排专人负责管理;政务公开查询“96128” 和“12345”专线有专人分管、专人负责接听电话,电话接通率100%。
(五)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
我局安排专人负责办理政务依申请公开工作,并提供政务公开申请表的下载。目前为止,我局尚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也没有收到群众提出的或政府信息公开机构转分的投诉案件,各项阶段性的政府信息公开任务全面完成。
(六)公开过程中的保密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要求,认真做好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在公开过程中,截至目前,各项工作情况良好,无失泄密问题发生,切实将政务公开纳入规范化运作轨道。
(七)日常工作情况
认真做好日常工作,按要求参加区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会议及其他相关事项,并按照文件要求及时上报相关材料。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 | 本年新公开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单位:万元)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 科研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公开内容需要进一步深化。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政务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
2.宣传和引导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社会公众对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尚不熟悉,需要进一步加强宣传和引导工作。
3.长效工作机制建设需要进一步完善。公开政府信息与政务在更新维护、文件报备、监督约束等方面需要进一步完善。
(二)改进情况
1.加强领导,继续加大对政务公开工作的工作力度,促进政务公开工作不断落到实处。继续加大政策宣传力度,保证人民群众对国家教育方针和政策走向的知情权,对教育工作的参与权和监督权。
2.充实公开内容。探索建立深化政务公开内容的工作制度,确保“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原则落到实处。要进一步推进文件报备和完善依申请公开信息目录的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政务公开条例》的要求,主动把公众密切关注的政府信息与政务编入信息公开目录。
3.拓展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的载体。完善信息公开平台的建设,及时更新政务公开,强化网站建设,确保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有序进行。
4.按照上级部门要求,对我局的政务公开工作进行调整和完善,规范、优化依申请公开的处理流程,增加受理渠道,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咨询服务工作。
5.加强与上级部门的联系沟通,及时了解相关政策信息,保证政务公开领域与上级最新要求一致;深入调研搜索、整理公开素材,保证公开的政务完整无误。
6.建设长效工作机制。在已经制定的相关配套制度基础上,切实加强督查力度,确保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发展,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政务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昆明市晋宁区教育体育局
2020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