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昆明市晋宁区人民医院二期建设项目变更项目名称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昆明市晋宁区人民医院: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昆明市晋宁区人民医院二期建设项目变更项目名称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申请》收悉,根据昆明市晋宁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变更原区人民医院二期建设项目相关事项的批复》(晋政复[2020]24号)要求,为了更好地满足全区人民群众看病就医的需求,为晋宁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健康保障,你单位决定将昆明市晋宁区发展改革和经济贸易局《关于昆明市晋宁区人民医院二期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晋发改经贸发〔2018〕17号)的项目名称由“昆明市晋宁区人民医院二期建设项目”变更为“昆明市晋宁区人民医院改扩建项目”。经我局研究,同意变更。变更后,该项目总投资、建设内容、规模等均不变。
此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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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二○年三月十九日
抄送:区政府办 ,区自然资源局,区环保局,区林业局,区水务局,区住建局,区工商局,区质监局,区安监局,区财政局,区国税局,区地税局,区滇管局,区统计局,区审计局,区消防大队,区电力公司,区昆阳街道办事处。
昆明市晋宁区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 2020年3月19日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