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昆明市晋宁区晋城北门片区城市更新改造项目(一期)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昆明市晋宁区文化旅游产业开发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昆明市晋宁区晋城北门片区城市更新改造项目(一期)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申请》收悉,根据昆明市晋宁区人民政府《关于明确昆明市晋宁区文化旅游产业开发有限公司作为晋城北门片区和晋城镇政府片区城市更新改造项目主体的批复》(晋政复〔2018〕423号)的要求,为完善城市功能,提高城镇化质量,你单位决定实施:“昆明市晋宁区晋城北门片区城市更新改造项目(一期)”。经我局研究,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昆明市晋宁区晋城北门片区城市更新改造项目(一期)。
二、项目建设地点:昆明市晋宁区晋城镇。
三、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该项目规划土地面积约 885.23 亩,主要对一期规划土地面积339.6亩,进行统一征地、拆迁、安置、补偿,并进行适当的市政基础设施配套建设,使项目区土地达到“三通一平”的建设条件(熟地),满足下一阶段进行有偿出让或转让的要求。
四、总投资:51860.51万元。
五、资金来源:自筹。
六、建设性质:改建。
七、计划开工时间:2020年5月1日
计划竣工时间:2022年4月30日。
八、其他:请你单位按照项目建设程序和要求到相关部门办理手续,待手续齐全后严格按照安全生产“三同时”要求开工建设。并请你单位严格按照项目设计要求建设,确保工程质量。
此复
二○二○年三月三日
抄送:区政府办 ,区自然资源局,区环保局,区林业局,区水务局,区住建局,区工商局,区质监局,区安监局,区财政局,区国税局,区地税局,区滇管局,区统计局,区审计局,区消防大队,区电力公司,区晋城镇。
昆明市晋宁区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 2020年3月3日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