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晋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我局结合实施阳光政府四项制度工作,按照构建阳光型、服务型政府的要求,不断完善措施、健全制度、落实责任,全面、深入、细致地开展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取得较好成效。
(一)不断完善机构建设
我局坚持“以人为本,服务群众”的工作思路,及时调整充实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协调和监督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明确了“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分管副局长兼任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由办公室主任负责统筹协调相关工作,并专门安排了一名工作人员具体负责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集中推进和日常管理工作,实现了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强化了组织领导,严格了责任追究,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积极推进政务信息公开。
(二)加强学习,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质量
2019年,我局认真组织,精心安排全局干部职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区级相关文件精神,不断提高全局干部职工政府信息公开意识,增强政府信息公开责任感。截止2019年底,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25 +39 164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11552 +365 1191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10 +1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单位:万元)
政府集中采购 1 75.2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1 0 0 0 0 0 1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从总体上来看,运行状况较好,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还不够完善,主动公开的意识还有待进一步加强,需不断丰富动态信息内容,还存在信息发布量少等问题。
针对存在的问题,我局将进一步加强改进。一是加强监督,建立长效管理机制。鼓励广大群众及全局干部职工积极参与政府公开信息发布的监督,更好地服务于社会和群众。二是统一认识,努力规范工作流程。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梳理局系统具有依法行使行政职权的科室所掌握的政府信息,及时提供,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使公众能够方便查询。三是认真梳理,逐步扩大公开内容。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0年,我局将继续按照区委、区政府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分析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切实改进,为我局与广大人民群众平等、广泛、深入地沟通搭建更为宽广的平台,推动我局阳光型、服务型机关建设迈上新的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