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昆明市晋宁区晋城镇火石坡村委会岩子脚滑坡及不稳定斜坡地质灾害勘查及治理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昆明市晋宁区晋城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昆明市晋宁区晋城镇火石坡村委会岩子脚滑坡及不稳定斜坡地质灾害勘查及治理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的申请》收悉,根据晋宁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尽快启动晋城镇火石坡村委会岩子脚村地质灾害隐患点工程治理的通知》要求,为更好地防灾减灾,保障村民安全。你单位决定实施“昆明市晋宁区晋城镇火石坡村委会岩子脚滑坡及不稳定斜坡地质灾害勘查及治理工程项目”。经我局研究,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昆明市晋宁区晋城镇火石坡村委会岩子脚滑坡及不稳定斜坡地质灾害勘查及治理工程项目。
二、项目建设地点:昆明市晋宁区晋城镇火石坡村委会。
三、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该项目对用地面积37.5亩进行抗滑桩、挡土墙、截、排水工程等。
四、总投资:155.14万元。
五、资金来源:争取上级资金。
六、建设性质:新建。
七、计划开工时间:2020年2月10日
计划竣工时间:2020年7月9日。
八、其他:请你单位按照项目建设程序和要求到相关
部门办理手续,待手续齐全后严格按照安全生产“三同时”
要求开工建设,并请你单位严格按照项目设计要求建设,
确保工程质量。
此复
二○一九年十二月十八日
抄送:区政府办 ,区自然资源局,区环保局,区林业局,区水务局,区住建局,区工商局,区质监局,区安监局,区财政局,区国税局,区地税局,区滇管局,区统计局,区审计局,区消防大队,区电力公司。
昆明市晋宁区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 2019年12月18日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