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昆明市晋宁区看守所提升改造建设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昆明市公安局晋宁分局: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昆明市晋宁区看守所提升改造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的申请》收悉,根据昆明市晋宁区人民政府《关于对晋宁区看守所进行修缮的批复》(晋政复[2019]344号)要求,为适应建设现代化看守所的需要,改善看守所管理设施落后状况。你单位决定实施“昆明市晋宁区看守所提升改造建设项目”。经我局研究,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昆明市晋宁区看守所提升改造建设项目。
二、项目建设地点:昆明市晋宁区昆阳街道办事处。
三、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该项目主要拆除占地面积1.53亩,建筑面积1019.22㎡的在押人员食堂,并在占地面积1.53亩上改扩建占地面积1.28亩,建筑面积852.6㎡的羁押用房含监舍、放风室、禁闭室、仓库等;新建占地面积0.25亩,建筑面积333.25㎡的一栋两层的食堂及民警值班备勤宿舍 。
四、总投资:510万元。
五、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六、建设性质:改建。
七、计划开工时间:2020年1月1日
计划竣工时间:2020年6月1日。
八、其他:请你单位按照项目建设程序和要求到相关
部门办理手续,待手续齐全后严格按照安全生产“三同时”
要求开工建设,并请你单位严格按照项目设计要求建设,
确保工程质量。
此复
二○一九年十二月十日
抄送:区政府办 ,区自然资源局,区环保局,区林业局,区水务局,区住建局,区工商局,区质监局,区安监局,区财政局,区国税局,区地税局,区滇管局,区统计局,区审计局,区消防大队,区电力公司,区昆阳街道办事处。
昆明市晋宁区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 2019年12月10日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