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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20531-201912-163437 主题分类: 热点回应
发布机构:  晋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19-12-02 14:56
名 称: 深入学习宣传宪法 大力弘扬法治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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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学习宣传宪法 大力弘扬法治精神

发布时间:2019-12-02 14:56 浏览次数: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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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12月2日上午9:30区政务局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在联合审批会议室召开宪法宣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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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1年,全国人大将每年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我国是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依法治国是我国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的要求。设定国家宪法日是为了提高对宪法的认识,维护宪法尊严,增强全社会的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加强宪法实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维护宪法法律权威的直接体现。对在全社会开展宪法意识、宪法观念和宪法权威的教育有重要意义。

    会上,区政务局副局长李砚彬同志强调,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必须坚持立法先行,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抓住提高立法质量这个关键。要恪守以民为本、立法为民理念,贯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使每一项立法都符合宪法精神、反映人民意志、得到人民拥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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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活在法治社会,我们要积极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树立宪法至上的原则,提高宪法意识,维护宪法尊严,增强法治观念,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观念,自觉学法、守法、用法,护法,立志成为一名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着和坚定捍卫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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