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阳街道办事处关于对昆明市晋宁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107号建议的答复
杨国祥代表:
您在昆明市晋宁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依法拆除阻碍道路建设建筑物的建议》(第107号),已交我街道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经过调查核实,昆阳街道兴余路建设项目在征地拆迁过程中,因兴余路中段位置处有3户兴隆村委会村民自2007年以来一直侵占该村委会第三村民小组集体土地,并私自建盖违法建筑。经昆阳街道多次做工作,要求这3户村民自行拆除违法建筑及其他地上附着物。但该3户村民一直没有拆除,而且抵抗情绪非常激烈,导致兴余路中段道路建设一直受阻,不能按期竣工,影响到整条兴余路的道路畅通。
二、意见建议办理情况
1.2019年4月19日成立由昆阳土管所、街道执法中队、街道城建办人员组成的工作小组,立即开展调查核实,做好调查取证工作。
2.根据调查核实情况和取证结果,按照相关规定,于2019年4月28日向3户村民下发了拆除整改通知书。
3.认真准备,精心组织,依法拆除。2019年4月30日研究制定了工作方案,并对拆除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5月10日组织机械设备,对阻碍该路段道路工程建设的所有违法设施进行了拆除,并于次日将土地移交给施工方施工作业。
三、下一步工作方向
昆阳街道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认真落实好各项市政道路、基础设施建设的征地、拆迁工作,协调解决好项目建设推进过程中遇到困难和问题,全力保障项目建设的顺利实施。
如有不妥,敬请批评指正,感谢您对我单位工作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