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出入口跨河桥梁及配套设施建设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昆明市晋宁区人民法院: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出入口跨河桥梁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申请》收悉,根据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晋宁区人民法院出入口跨河桥梁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的批复》(昆中法行[2019]34号)要求,为更好地解决车辆出行管理问题。你单位决定实施“出入口跨河桥梁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经我局研究,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出入口跨河桥梁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二、项目建设地点:昆明市晋宁区昆阳街道办事处。
三、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该项目拟在法院正门口及永乐大街南段开口修筑一座长10米、宽8米的车行桥梁。
四、总投资:200万元
五、资金来源:自筹。
六、建设性质:新建。
七、计划开工时间:2019年11月
计划竣工时间:2020年4月。
八、其他:请你单位按照项目建设程序和要求到相关
部门办理手续,待手续齐全后严格按照安全生产“三同时”
要求开工建设,并请你单位严格按照项目设计要求建设,
确保工程质量。
此复
二○一九年十月十四日
抄送:区政府办 ,区自然资源局,区环保局,区林草局,区水务局,区住建局,区工商局,区质监局,区安监局,区财政局,区税务局,区水务局,区统计局,区审计局,区消防大队,区电力公司,区昆阳街道办事处。
昆明市晋宁区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 2019年10月14日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