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昆明市晋宁区东门小区提升改造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昆明市晋宁区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昆明市晋宁区东门小区提升改造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申请》收悉,根据昆明市晋宁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区国资公司作为昆明市晋宁区东门小区提升改造项目实施主体的批复》(晋政复〔2019〕338号)要求,为改善昆明市晋宁区小区居民的居住环境,提高居民的生活水平,进一步提升晋宁区市容环境整治,提升城市形象,彰显文明城市风貌,促进晋宁区城市化建设的发展。你单位决定实施“昆明市晋宁区东门小区提升改造工程项目”。经我局研究,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昆明市晋宁区东门小区提升改造工程项目。
二、项目建设地点:昆明市晋宁区昆阳街道办事处。
三、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该项目主要对总用地面积约为 69500 ㎡的东门小区建筑外立面、店招店牌、电线电缆、内部道路、绿化景观及春晖路人行道等进行提升改造。
四、总投资:5543.17万元
五、资金来源:上级补助及自筹。
六、建设性质:改建。
七、计划开工时间:2019年10月
计划竣工时间:2020年1月。
八、其他:请你单位按照项目建设程序和要求到相关
部门办理手续,待手续齐全后严格按照安全生产“三同时”
要求开工建设,并请你单位严格按照项目设计要求建设,
确保工程质量。
此复
二○一九年九月二十四日
抄送:区政府办 ,区自然资源局,区环保局,区林草局,区水务局,区住建局,区工商局,区质监局,区安监局,区财政局,区税务局,区水务局,区统计局,区审计局,区消防大队,区电力公司,区昆阳街道办事处。
昆明市晋宁区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 2019年9月24日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