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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20531-201909-150390 主题分类: 热点回应
发布机构:  晋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19-09-04 09:48
名 称: 昆明市晋宁区人民政府与昆明卫生职业学院联合开展乡村医生委托培养项目
文号: 关键字: 昆明市,晋宁,人民政府,昆明,卫生

昆明市晋宁区人民政府与昆明卫生职业学院联合开展乡村医生委托培养项目

发布时间:2019-09-04 09:48 浏览次数: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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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促进昆明市晋宁区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到2020年全面达到国家对乡村医生队伍建设意见要求,经昆明市晋宁区人民政府常务会议通过,经过区卫生健康局与昆明卫生职业学院协商,计划通过政校联合,共同为地方区域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和经济建设,培养符合规定和需求的医疗卫生人才,不断推动健康脱贫工作向深度发展,确实防止辖区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情况发生。目前该项目正在有序推进中。

      昆明市晋宁区乡村医生联合培养项目,为普通全日制中专,三年制农村医学专业。2019年计划招生100名,招生对象为应往届初中及以上(含初中)毕业生,年龄在25周岁以下,主要面向农村户口和建档立卡户招生。根据晋宁卫生事业发展需求,下达计划至各乡镇,由乡镇向应(往)届初中及以上(含初中)毕业生宣传定向培养相关政策后,在学生自愿报名的基础上,区卫健局统一组织面试选拔,并签订定向培养就业协议。学生按定向培养计划完成学业并经考核合格,按就业协议安置到村卫生室工作。

      合作培养项目班学生,学杂费原则上采取国家减免一点、甲方补贴一点、学生自筹一点相结合的方式解决学生的学杂费,方式为国家及晋宁区政府资助学费后,剩余杂费由学生本人承担。具体按昆明卫生职业学院农村医学专业云南省物价局核定学费收费标准,每生每学年收取学费5000元。其中,国家给予资助2000元,晋宁区政府资助剩余2500元,学生个人承担500元,其他杂费由学生自己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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