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昆明市晋宁区晋城镇小寨村委会 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昆明市晋宁区晋城镇小寨村民委员会:
你村委会报来的《关于昆明市晋宁区晋城镇小寨村委会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的申请》收悉,根据昆明市晋宁区晋城镇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小寨村委会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的批复》(晋镇政复[2019]288号)要求。为更好地改善人居环境质量,提升群众生活品质,解决农村基础设施薄弱的问题。你村委会决定实施“昆明市晋宁区晋城镇小寨村委会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经我局研究,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昆明市晋宁区晋城镇小寨村委会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二、项目建设地点:昆明市晋宁区晋城镇小寨村委会。
三、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该项目拆除占地面积0.48亩,建筑面积320㎡的知青房。在拆除原址上新建占地面积0.48亩,建筑面积667.7㎡的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主要建设厨房、卫生间、休息室、活动室等。
四、总投资:180万元
五、资金来源:争取上级资金及自筹。
六、建设性质:拆除重建。
七、计划开工时间:2019年8月
计划竣工时间:2019年12月。
八、其他:请你村委会按照项目建设程序和要求到相关
部门办理手续,待手续齐全后严格按照安全生产“三同时”
要求开工建设,并请你村委会严格按照项目设计要求建设,
确保工程质量。
此复
二○一九年七月二十五日
抄送:区政府办 ,区自然资源局,区环保局,区林业局,区水务局,区住建局,区工商局,区质监局,区安监局,区财政局,区国税局,区地税局,区滇管局,区统计局,区审计局,区消防大队,区电力公司,区晋城镇。
昆明市晋宁区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 2019年7月25日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