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晋宁区文化和旅游局关于拟注销部分《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9-06-11 1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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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文化市场许可证管理的通知》(云文旅函〔2019〕32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规范我区网络文化经营场所的经营活动,保障网络文化经营活动的健康发展,规范和完善网络文化经营单位的退出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第(一)项,《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第十四条等规定,拟对我区部分《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未延续、终止互联网文化活动30日内未办理注销手续的、半年内未开展互联网文化活动的经营单位给予撤销行政许可,注销其《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如对本公告内容有异议,请有关《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持有人(法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书面向我局提出申请(受理地址:昆明市晋宁区文化和旅游局市场科;联系电话:67800721)。在规定时间内未向我局提出异议或不能提供充分理由的,注销生效。
特此公告。
附:拟注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单位名单
昆明市晋宁区文化和旅游局
2019年6月11日
拟注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单位名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