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昆明市晋宁区宝峰街道办事处宝峰村委会二组原址拆除重建多功能活动室建设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昆明市晋宁区宝峰街道办事处宝峰村委会:
你村委会报来的《关于昆明市晋宁区宝峰街道办事处宝峰村委会二组原址拆除重建多功能活动室建设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的申请》收悉,根据《昆明市晋宁区人民政府宝峰街道办事处《关于宝峰村委会二组原址拆除重建多功能活动室建设工程项目的批复》(宝办复〔2018〕66号)要求,为了满足基层文化活动场所需要,改善基层文化活动基础设施条件,你村委会决定实施“昆明市晋宁区宝峰街道办事处宝峰村委会二组原址拆除重建多功能活动室建设工程项目”。经我局研究,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宝峰村委会二组原址拆除重建多功能活动室建设工程项目。
二、项目建设地点:昆明市晋宁区宝峰街道办事处宝峰村委会二组。
三、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该项目拆除原占地面积1.2亩,建筑面积800平方米的多功能活动室,在原址上重建占地面积1.13亩,建筑面积750平方米的一层钢结构多功能活动室。
四、总投资:150万元
五、资金来源:上级补助及自筹。
六、建设性质:拆除重建。
七、建设周期:6个月。
八、其他:请你村委会按照项目建设程序和要求到相关
部门办理手续,待手续齐全后严格按照安全生产“三同时”
要求开工建设,并请你村委会严格按照项目设计要求建设,
确保工程质量。
此复
二○一九年五月二十八日
抄送:区政府办 ,区国土局,区规划局,区环保局,区林业局,区水务局,区住建局,区工商局,区质监局,区安监局,区财政局,区国税局,区地税局,区滇管局,区统计局,区审计局,区消防大队,区电力公司,区宝峰街道办事处。
昆明市晋宁区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 2019年5月28日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