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昆明市晋宁区晋城镇东干渠截污应急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昆明市晋宁区晋城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昆明市昆明市晋宁区晋城镇东干渠截污应急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的申请》收悉,根据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昆明市打赢碧水保卫战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昆政发[2018]54号)和昆明市晋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昆明市晋宁区黑臭水体应急处置工作方案>的通知》(晋政办通[2019]17号)的要求, 为解决富有片区村庄环境环境问题,全面消除黑臭水体,改善水环境质量。你单位决定实施“昆明市晋宁区晋城镇东干渠截污应急工程项目”。经我局研究,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昆明市晋宁区晋城镇东干渠截污应急工程项目。
二、项目建设地点:昆明市晋宁区晋城镇。
三、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该项目主要建设污水收集管2045米、检查井21座、入户井60座、截流井12座、钢管支墩99座、排污口改造1个及河道清淤3950立方米等附属设施。
四、总投资:220.69万元
五、资金来源:争取上级资金及自筹。
六、建设周期:6个月。
七、其他:请你单位按照项目建设程序和要求到相关
部门办理手续,待手续齐全后严格按照安全生产“三同时”
要求开工建设,并请你单位严格按照项目设计要求建设,
确保工程质量。
此复
二○一九年五月二十一日
抄送:区政府办 ,区国土局,区规划局,区环保局,区林业局,区水务局,区住建局,区工商局,区质监局,区安监局,区财政局,区国税局,区地税局,区滇管局,区统计局,区审计局,区消防大队,区电力公司,区晋城镇。
昆明市晋宁区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 2019年5月21日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