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宁区卫生健康局关于晋宁李云龙中西医结合诊所设置审批公示
晋宁李云龙中西医结合诊所设置审批公示
晋卫医公〔2019〕1号
根据国务院《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原卫生部《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云南省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我局依法受理了申请人李云龙提出的关于设置晋宁李云龙中西医结合诊所的申请。现将批设的医疗机构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1.名 称:晋宁李云龙中西医结合诊所
2.类 别:中西医结合诊所
3.法人(负责人):李云龙
4.所有制形式:私人
5.经营性质:营利性医疗机构
6.执业地点:晋宁区晋城镇盘龙路公路五处门面商铺
7.诊疗科目:中西医结合科
8.符合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情况:符合
9. 服务方式 :门诊
该医疗机构设置审批公示期为10日(2019年5月20日-5月29日),依法接受各界监督。
受理部门:昆明市晋宁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政策法规科,电话:67808778;电子邮箱:jnwjfg@126.com.
昆明市晋宁区卫生健康局
2019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