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晋宁大湾片区市政项目可行性 研究报告的批复
昆明市晋宁区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来的《关于晋宁大湾片区市政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的申请》收悉,根据昆明市晋宁区人民政府《关于上蒜镇大湾片区土地供应相关事宜的批复》(晋政复[2018]482号)的要求, 为全面落实昆明建设区域性国际中心城市和中国健康之城的政策部署,努力把晋宁打造为高原湖滨活力现代城。你公司决定实施“晋宁大湾片区市政项目”。经我局研究,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晋宁大湾片区市政项目。
二、项目建设地点:昆明市晋宁区上蒜镇大湾片区。
三、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该项目主要对全长7537米的4条道路进行雨污排水、给水再生水、电力电讯通讯道布置、道路交通照明等附属设施及一次性配套到位等道路建设工程。其中:玉兰大道长2376米、宽20米;梧桐路长1471米、宽20米;樱花大道(含拈花路)长2917米、宽20米;银杏路长773米、宽20米。另外将道路20米宽度两侧各5~10米总面积368620平方米的带状公园绿地(公共绿地)及地块之间预留绿地(公共绿地)一并纳入本项目投资范围内。
四、总投资:30946.73万元。
五、资金来源:自筹。
六、建设周期:72个月。
七、其他:请你公司按照项目建设程序和要求到相关部门办理手续,待手续齐全后严格按照安全生产“三同时”要求开工建设。并请你公司严格按照项目设计要求建设,确保工程质量。
此复
二○一九年五月五日
抄送:区政府办 ,区国土局,区规划局,区环保局,区林业局,区水务局,区住建局,区工商局,区质监局,区安监局,区财政局,区国税局,区地税局,区滇管局,区统计局,区审计局,区消防大队,区电力公司,区上蒜镇。
昆明市晋宁区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 2019年5月5日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