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昆明市晋宁区晋城镇富有村土地整改及农田灌溉管网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昆明市晋宁区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来的《关于昆明市晋宁区晋城镇富有村土地整改及农田灌溉管网配套设施建设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的申请》收悉,根据昆明市晋宁区人民政府《关于确定富有村土地整改项目投资主体的批复》(晋政复[2019]47号)的要求, 为提高项目区土地利用率,增加水利设施,提高耕地质量。你公司决定实施“昆明市晋宁区晋城镇富有村土地整改及农田灌溉管网配套设施建设”。经我局研究,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昆明市晋宁区晋城镇富有村土地整改及农田灌溉管网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二、项目建设地点:昆明市晋宁区晋城镇富有村委会。
三、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该项目主要富有村大村、大山湾村、土磨塘村小组225亩集体土地进行整改,主要包括土地挖方、填方工程;道路回填土夹石;地块换填红土;安装不锈钢管、闸阀、抽水泵;新建蓄水池等。
四、总投资:249.33万元。
五、资金来源:自筹。
六、建设周期:8个月。
七、其他:请你公司按照项目建设程序和要求到相关部门办理手续,待手续齐全后严格按照安全生产“三同时”要求开工建设。并请你公司严格按照项目设计要求建设,确保工程质量。
此复
二○一九年三月二十二日
抄送:区政府办 ,区国土局,区规划局,区环保局,区林业局,区水务局,区住建局,区工商局,区质监局,区安监局,区财政局,区国税局,区地税局,区滇管局,区统计局,区审计局,区消防大队,区电力公司,区晋城镇。
晋宁区发展改革和经济贸易局办公室 2019年3月22日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