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晋宁区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昆明市晋宁区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18年度本级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和申述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发布在晋宁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专栏内,网站地址:http://jn.km.gov.cn。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昆明市晋宁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
电 话:0871—67893363
传 真:0871—67892979
电子邮箱:jnkxjxcb@163.com
一、 总体公开情况说明
(一)组织领导和考核监督情况
1. 政府信息公开领导机构建设情况。昆明市晋宁区人民政府 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机构设在区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主要负责协调指导全区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负责做好区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日常工作;做好区政府门户网站的建设和对本地区政府网站的监督和管理工作;指导各乡(镇、街道)、区级各部门做好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
2. 将各单位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到年度综合目标考核。年初将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列为差别化考核指标下达给各部门,作为单项指标,分值4分。结合《昆明市2018年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实施方案》,下发了《昆明市晋宁区2018年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实施方案》。
(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
建立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构。区属各部门(单位)负责对本部门拟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准确性、必要性、保密性进行审查,区委保密局负责对全区拟公开的政府重大信息的保密性及合法性进行保密审查。保密审查制度的建立,规范了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前的保密审查工作,防止在政府信息公开过程中泄露国家秘密和其他不应公开的信息,保障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进行,2018年晋宁区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泄密事件。
(三)及时细化分解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
2018年7月24日,晋宁区印发了《关于印发昆明市晋宁区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的通知》(晋政办通〔2018〕47号)(以下简称《要点》),《要点》对照上级要求,要求各相关单位认真对照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逐项抓好工作落实。牵头单位按照“谁牵头负责、谁组织落实”的原则,加强组织统筹,抓好任务分解,积极推进各项工作,按时汇总进展情况,建立季度通报制度,定期提示进展情况。责任单位根据各自职能,细化方案,落实责任,积极支持配合牵头单位抓好落实,及时向牵头单位反馈进展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培训情况
2018年2月12日晋宁区在区政府101会议室召开了晋宁区2018年宣传工作暨网信工作会议,会议重点对政府信息公开属性、政策解读制度、政府信息保密审查等方面进行了培训。
(五)政务服务开展情况
政务服务大厅标准化建设情况。晋宁区已建立起了以区级政务服务中心为核心、乡镇(街道)为民服务中心为枢纽、村(社区)为民服务站为节点,立足基层、面向群众、覆盖城乡的政务服务体系,形成了政务服务管理局负责管理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同时为人民群众提供政务服务平台、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资项目审批平台的“一局、两中心、三平台”的体制机制和管理格局。全区设有区级政务服务中心1个、区级分中心6个、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个、乡镇(街道)为民服务中心8个、村居(社区)为民服务站137个。本着规范审批、制度先行的原则,建立健全了一系列规章制度,行为规范制度,如:《窗口工作人员行为规范》;工作管理制度,如:《中心考勤制度》、《服务承诺制》、《首问首办责任制》、《限时办结制》等。考核制度,如:《晋宁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及工作人员考核细则》。投诉制度,如《投诉举报制度》。这些规章制度的建立,使各项高效便民机制实现了规范化、制度化。
(六) 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情况
随着“互联网+政务服务”的理念逐渐深入人心,“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的建设和应用进一步推广,晋宁区在区政府门户网站首页中设置了“行政审批大厅”专栏,点击后就能快速进入“晋宁区行政审批网上服务大厅”(http://ynzwfw.yn.gov.cn/index.html?siteId=740)方便企业群众办事。组织全区各行政审批部门对所有行政审批事项进行了认真梳理,录入“云南省政务服务管理平台”行政许可200个、行政给付29个、行政处罚4791个、行政确认45个、行政征收41个、其他行政权力206个、公共服务事项14个、内部审批事项10个。为晋宁区“互联网+政务服务+公共资源交易+投资服务”改革,做到“一号申请、一网通办”打下了坚实的基础。晋宁区行政审批网上服务大厅“有栏目有内容、有部门有项目、事项清晰、流程清楚”。晋宁区行政审批网上服务大厅具有基本的搜索、咨询等功能,明确了由区政务服务局负责监督检查,各行政审批职能部门明确2人专门负责解答网上政务服务平台提交的咨询投诉问题,确保公众能够“找得到、问得清”。
二、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范围
严格按照《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编制规范》中规定的可公开信息种类、范围,编制了晋宁区《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按照目录进行公开。
(二)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坚持把区政府门户网站作为全区各级各部门统一集中公开政府信息的第一平台,通过专题布置、业务培训和监督检查、每周信息统计报表、实时监测新增信息公开数量等各种途径,切实加大区级各部门、乡(镇、街道)的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扩大信息公开数量,提高公开质量,加快更新频率。
2018年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政府信息8482条,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11080条,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1153条,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4835条。公开财政预结算资金及“三公”经费信息147条。
(三)权力及责任清单公开情况
一是深化政府部门及乡(镇、街道)权责清单公开工作,在云南省各级政府部门权责清单管理平台上公布了晋宁区38个部门6127项行政职权;二是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公开工作,按照省市统一安排,在云南省各级政府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管理平台上公布了晋宁区26个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560项。
(四)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情况
重点围绕铁路、高速公路、水利、市政等基础设施,以及教育、卫生、文化事业建设、扶贫搬迁等工程,做好审批、核准、备案等信息的公开。全面公开年度全区重大项目名单,对全区重大建设项目有关建设基本情况、推进情况等信息进行公开。
(五)阳光政务“四项制度”公开情况
晋宁区的重大事项听证工作由区政府法制办负责指导,由各单位自己负责组织实施。2018年全区各单位都能够按相关要求,通过云南省重大决策听证网,对政府重大事项决定及时召开听证会,公开行政机关制定的重大决策。2018年主动公开政府重大决策听证信息18条,重要事项公示209条,重点工作通报340条。
(六)开展政策解读情况
1. 积极开展政策解读工作。结合加强和规范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明确政策文件解读工作的责任和要求。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开设了“政策解读”栏目,在门户网、微博发布政策信息90条。
2. 政府主要负责人参加在热访谈。2018年7月31日区人民政府区长李福军做客昆明市政风行风春城热线,与听众、网友进行在线互动交流。
三、 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按照《条例》开展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晋宁区各部门(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部门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区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明确制定全区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各个环节的流程、时限等具体要求,对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程序进行了规范。
(一)全区受理申请的数量
2018年共收到6件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主要受理方式是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公布的邮箱受理,受理的6件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其中涉及环境保护、征地、拆迁等信息件。
(二)对申请的办理情况
2018年受理的6件依申请公开全部已经按照时限要求进行了答复。已答复中“同意公开”5件,“部分公开”1件,无“不予公开”和“非政府信息、政府信息不存在、非本机关政府信息”的答复。
(三)“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的主要内容及不予公开的原因
2018年度晋宁区无“不予公开”的答复。
四、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和申述情况
2018年度晋宁区未发生任何针对本区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举报、投诉、行政复议。
五、 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落实“五公开”要求有待进一步加强。晋宁区虽已建立相关制度,但对“五公开”要求,明确公文公开属性、公开方式、公开时限等方面的意见,随公文一同审批执行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少数部门单位领导干部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依然不足,怕公开、不公开等思想倾向依然存在,影响到主动公开工作的落实。政府规范性文件、政策解读公开力度不够。
二是重点领域政务公开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财政预决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行政事业性收费、扶贫等领域信息公开的深度、细度仍有待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类信息公开在实际工作中仍存在较多困难和问题。
三是公开平台和载体建设管理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工作中对新闻发布会、在线访谈以及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公开不够。各类公开平台重叠交叉,亟待规划整合提升。网站缺乏互动交流功能,有的单位仍存在对公众关心的热点、焦点问题信息关注、回应不够。
六、 2019年工作的计划
下步,晋宁区将围绕建设法治政府、透明政府、廉洁政府、效能政府和服务政府的总体目标,坚持统筹协调、突出重点,全面推进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公开,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水平和实效。重点从以下几方面做好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
(一)规范提升主动公开工作
严格执行《条例》规定的主动公开范围和事项,进一步拓展和深化政务公开的内容和范围,努力提高信息公开的质量。紧扣上级工作部署,进一步深化推进行政权力运行、财政资金使用、公共资源配置、公共服务、公共监管五大领域信息主动公开,争取在重点领域政府信息特别是财政资金、行政执法和惠民惠企政策落实结果信息公开上取得新的突破。继续抓好规范性文件公开,不断加强政策解读工作。同时,要依法依规抓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加强业务培训交流和会商办理机制,进一步提高各级行政机关依申请公开办理答复水平。
(二)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和载体建设
积极主动适应政务公开平台建设格局新变化,努力贴近公众需求,以增强公开的针对性、互动性、实效性为导向,加大公开平台资源整合力度,优化调整政务公开平台的栏目和功能,增强搜索查询和互动交流功能,扩大公开范围,提高更新速率,改进公开方式,提升政府网站的吸引力和亲和力。同时,依托档案馆、图书馆以及各部门、单位信息查阅点等各类公开载体,多渠道公开政府信息,打造“立体式”的政务公开网络。加强政务微博微信网络平台建设,支持鼓励各部门利用微博微信、新闻发布会和在线访谈的方式及时公开发布各类权威政务信息,积极有效引导社会和网上舆情。
(三)强化政务公开制度和机制落实
进一步完善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协调发布等工作制度。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制度、社会评议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等。按照省、市统一部署,依法积极稳妥建立政务公开负面清单制度。建立以公开促进依法行政的机制,推动解决行政不规范等问题。健全公开前保密审查机制,规范保密审查程序,妥善处理好政务公开与保守秘密的关系。建立健全政务公开标准规范,对公开主体、公开范围、公开目录、信息内容、公开流程、公开形式、公开载体、公开时限等提出可量化、能核查、易监督的标准化要求。进一步调整完善考核办法,加大区政府对各乡(镇、街道)、区级部门政务公开工作的考核力度。抓好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台账和年度报告制度的落实,加大监督检查和督查通报力度,进一步夯实工作基础,促进政务公开规范化、常态化开展。
七、 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附:昆明市晋宁区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昆明市晋宁区人民政府
2019年1月21日
附件1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8年度)
填报单位(盖章):昆明市晋宁区人民政府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 主动公开情况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8482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件 | 8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8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1. 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2 |
2. 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8482 |
3. 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1080 |
4. 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153 |
5. 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4835 |
二、 回应解读情况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次 | 8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1. 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4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4 |
2. 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1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1 |
3. 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90 |
4. 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5. 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三、 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6 |
1. 当面申请数 | 件 | 0 |
2. 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3. 网络申请数 | 件 | 5 |
4. 信函申请数 | 件 | 1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6 |
1. 按时办结数 | 件 | 6 |
2. 延期办结数 | 件 | 0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6 |
1. 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6 |
2. 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5 |
3. 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1 |
4. 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0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0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0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0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0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5. 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0 |
6. 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0 |
7. 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0 |
8. 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0 |
四、 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五、 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六、 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七、 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0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1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3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3 |
1. 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 工作人员数) | 人 | 1 |
2. 兼职人员数 | 人 | 2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3 |
九、 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1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1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165 |
单位负责人:吕丰 审 核 人:周伟
填 报 人:王刚华 金翠萍 联系电话:67808683
填报日期:2019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