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晋宁区文体广电旅游局积极开展宣传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工作
2018年9月21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审议通过《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下称《条例》)。根据区委组织部安排部署,昆明市晋宁区文体广电旅游局把学习《条例》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积极开展学习贯彻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一、组织部署,掀起学习宣传热潮
《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通过后,按照区
委组织部相关要求,我局领导高度重视,及时召开全体党员会议传达研究文件精神。会议要求各党支部要结合各部门工作实际,研究学习贯彻方案,认真组织,周密部署,将《条例》作为文体广电旅游系统“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的重要内容之一,做好学习细化方案,全体党员干部抓好学习贯彻,掀起了学习宣传的热潮。
二、深入学习,深刻认识《条例》内涵。
一是党总支组织专题学习。近期,我局召开专题会议认真学习贯彻《条例》,全体党员干部参加会议。会上,局党总支书记李雁遐同志要求全体党员干部充分认清《条例》制定和实施的重大意义,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加强自身建设。各支部书记表态将抓好《条例》的学习和贯彻落实,确保《条例》见到实效,为文体广电旅游事业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会后,各支部分别组织学习《条例》,全体党员干部加深了对《条例》精神内涵的理解和认识。
二是组织网络在线学习。我局高度重视《条例》的宣传贯彻。充分发挥微信群、公众号等网络媒体作用,及时宣传《条例》,要求全体党员干部学习贯彻,入脑入心。策划制作“每日一学”专题,在局机关党支部工作微信群每日发布条例相关内容,确保全面、准确、快速地将《条例》传达到机关全体党员。
三是组织党员自学。局属各党支部组织全体党员在业余时间进行自学,并要求撰写学习心得。目前已经收到心得体会50余篇。
通过一段时间以来的集中学习、个人自学等方式,全体党员干部学思践悟,全面深刻理解和认识了《条例(试行)》精神内涵。
下步,我局将继续抓好《条例》的学习培训、宣传引导,积极推动《条例》落到实处、见到成效。(供稿:靳东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