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昆明市晋宁区文化馆规范化建设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昆明市晋宁区文体广电旅游局: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昆明市晋宁区文化馆规范化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的申请》收悉,根据昆明市晋宁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实施区文化馆规范化建设项目的批复》(晋政复[2018]238号)要求, 为推动晋宁区文化改革发展,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文化权益,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要。你单位决定实施“昆明市晋宁区文化馆规范化建设项目”。经我局研究,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昆明市晋宁区文化馆规范化建设项目。
二、项目建设地点:昆明市晋宁区昆阳街道办事处和璟苑生态公园。
三、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该项目主要将建筑面积3947.12㎡的院落改造为晋宁区文化馆,其中: 2963.25㎡ 的大院落改造为群众活动用房、业务用房、管理用房、辅助用房;983.84㎡的小院落将修复损坏地板、门窗及改造消防、电力设施,给排水系统等。
四、总投资:1246.4万元。
五、资金来源:争取上级资金,不足部分按实际结算价纳入政府债务管理系统。
六、建设周期:12个月。
七、其他:请你单位按照项目建设程序和要求到相关
部门办理手续,待手续齐全后严格按照安全生产“三同时”要求开工建设。并请你单位严格按照项目设计要求建设,确保工程质量。
此复
二○一九年一月三十日
抄送:区政府办 ,区国土局,区规划局,区环保局,区林业局,区水务局,区住建局,区工商局,区质监局,区安监局,区财政局,区国税局,区地税局,区滇管局,区统计局,区审计局,区消防大队,区电力公司,区昆阳街道办事处。
晋宁区发展改革和经济贸易局办公室 2019年1月30日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