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昆明市晋宁区双龙水库、洛武河水库 水源地一级保护区隔离围栏建设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昆明市晋宁区生态环境产业开发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来的《关于昆明市晋宁区双龙水库、洛武河水库水源地一级保护区隔离围栏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的申请》收悉。根据昆明市晋宁区水务(滇池管理)局《关于昆明市晋宁区双龙、洛武河水库水源地一级保护区隔离围栏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晋水复[2018]51号),为进一步保护双龙水库、洛武河水库饮用水源的安全,实现水库源头及区域内控污、防污目标,保障水库供水的安全。你公司决定实施“昆明市晋宁区双龙水库、洛武河水库水源地一级保护区隔离围栏建设项目”。经我局研究,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昆明市晋宁区双龙水库、洛武河水库水源地一级保护区隔离围栏建设项目。
二、项目建设地点:昆明市晋宁区双龙、洛武河水库。
三、项目内容及规模:该项目是在双龙水库、洛武河水库水源地一级保护区范围内安装隔离防护围栏单层铁丝网围栏(刺铁丝+火棘)6650m,双层铁丝网围栏(刺铁丝+火棘+刺铁丝围栏)900m,新建铁丝网围栏门9道。
四、总投资:290.89万元。
五、资金来源:争取上级资金及自筹。
六、建设周期:6个月。
七、其他:请你公司按照项目建设程序和要求到相关
部门办理手续,待手续齐全后严格按照安全生产“三同时”要求开工建设。并请你公司严格按照项目设计要求建设,确保工程质量。
此复
二○一八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抄送:区政府办 ,区国土局,区规划局,区环保局,区林业局,区水务局,区住建局,区工商局,区质监局,区安监局,区财政局,区国税局,区地税局,区滇管局,区统计局,区审计局,区消防大队,区电力公司,区宝峰街道办事处。
晋宁区发展改革和经济贸易局办公室 2018年12月27日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