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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主题分类: 2018
发布机构: 发布日期: 2018-12-05 14:35
名 称: 昆明市晋宁区水务(滇池管理)局关于昆明市晋宁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第71号建议的办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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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晋宁区水务(滇池管理)局关于昆明市晋宁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第71号建议的办理情况

发布时间:2018-12-05 14:35 浏览次数:1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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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晋宁区水务(滇池管理)局关于昆明市晋宁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第71号建议的办理情况

       郭绍祥代表在昆明市晋宁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解决晋宁县大场新塘水库不能正常蓄水问题的建议》,已交我局研究办理,办理情况如下:
        一、基本情况
        晋宁县大场新塘水库工程于2012年10月31日,经《昆明市水务局关于晋宁县大场新塘水库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昆水复〔2012〕157号)批准实施,项目工程审批概算总投资4626.24万元,建设工期28个月。项目位于晋宁区晋城镇十里村委会大场村以东1.8km处的山箐中,大坝为粘土心墙风化料坝,设计最大坝高34.64米,设计总库容222.97万m3,年可供水量157万m3,是一座以城市供水为主,兼顾下游农业灌溉的小(一)型水利工程,可解决晋城镇2.18万人的饮水问题和下游315亩耕地的灌溉,并保障下游0.4万人的防洪安全,具有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项目于2013年10月15日开工建设,于2016年7月19日完成工程建设。大场新塘水库征地面积约为358.21亩(其中:工程枢纽区114.97亩,水库淹没区243.24亩),截至目前,区级已配套征地资金1130万元,大坝枢纽区征地已完成。淹没区征地因资金未足额到位,且区域综合地价上涨,征地工作没有完成,致使大场新塘水库自建成之日起就未曾蓄水。目前,水库大坝已出现收缩性裂缝,若持续不能蓄水,将严重影响水库大坝坝体安全及下游区域防洪安全。
        建议:区级尽快落实征地资金,督促晋城镇开展淹没区约243.24亩土地的征用工作,确保水库正常蓄水,保障水库及下游防洪安全,发挥应有的效益。
        二、意见建议办理情况
2015至2017年配合晋城镇已多次上报《关于给予配套晋宁县大场新塘水库工程征(占)地补偿款的请示》至区政府,因区财政资金紧缺,剩余征地补偿款一直未到位,征地工作难以开展。目前,为确保水库正常蓄水,利用工程结余资金,采取租用的方式解决大场新塘水库淹没区范围内土地问题;现已上报区政府研究,区政府2018年11月11日上午召开水源地保护及水利设施建设管护工作现场推进会,会议要求大场新塘水库年底前实现落闸蓄水(77号区政府会议纪要)。
        三、下一步工作方向
        我局将继续会同晋城镇做好项目征(占)地及当地群众思想工作,维护当地社会稳定,并加强工程后期运行管理,确保工程安全。
        感谢郭绍祥代表对我局工作的关心、重视和支持,我们今后将一如既往地做好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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