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演出市场监管 确保人民群众安全
2018年11月13日16时30分,晋宁区文体广电旅游局组织执法人员对安居家园A2幢超市门口马戏团表演活动进行检查。经查,该演出单位为宿州市埇桥区振山大马戏团,持有《营业性演出许可证》,但没有到我区文化部门进行申请,演出活动有狮子、老虎等大型动物参与,临时搭建舞台无验收后的演出场所合格证明,舞台左侧有售票行为,演出活动主办方涉嫌未经批准,擅自开展营业性演出活动。执法人员对演出单位进行了行政谈话,对宿州市埇桥区振山大马戏团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在未取得同意演出的审批文件前禁止进行演出。2018年11月14日9时,宿州市埇桥区振山大马戏团已按要求拆除了马戏团演出场地,并离开了晋宁区,及时解除了在晋宁区演出可能带来的安全隐患及对周边居民造成的影响。
为了确保文化市场健康发展,我局在2018年11月15日组织召开基层文化干部会议,对文化市场整治作全面安排部署,要求各乡镇文化站加强对营业性演出市场的监管,发现无演出许可证、无备案证等演出市场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及时上报,切实保障我区营业性演出市场的健康发展。下一步,晋宁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将持续加强营业性演出市场监管,紧盯社会关注度高的重点营业性演出不放,严查演出经营单位资质证明、演员名单资料、演出节目内容、租赁场地证明等材料,严管演出内容和场地安全等演出市场违法违规经营行为,规范营业性演出市场经营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及群众安全。
(晋宁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 方泉芸供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