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晋宁区双龙水库安置区宝峰街道办小河口村委会陈家竹园村村内道路硬化及 附属设施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昆明市晋宁区人民政府宝峰街道办事处: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晋宁区双龙水库安置区宝峰街道办小河口村委会陈家竹园村村内道路硬化及附属设施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的申请》收悉。根据昆明市晋宁区移民开发局《关于宝峰街道办小河口村委会陈家竹园村村内道路硬化及亮化工程实施方案的批复》(晋移复[2018]4号)及广东华联建设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云南省昆明市2018年后期扶持项目晋宁区双龙水库安置区宝峰街道办小河口村委会陈家竹园村村内道路硬化及亮化工程实施方案的评审意见》(广联发[2018]42号)的要求,为更好的改善人居环境质量,提升群众生活品质,解决农村基础设施薄弱的问题。你单位决定实施“晋宁区双龙水库安置区宝峰街道办小河口村委会陈家竹园村村内道路硬化及附属设施项目”。经我局研究,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晋宁区双龙水库安置区宝峰街道办小河口村委会陈家竹园村村内道路硬化及附属设施项目。
二、项目建设地点:昆明市晋宁区宝峰街道办事处小河口村委会陈家竹园村。
三、项目内容及规模:该项目主要硬化全长约1080m的道路及安装16套太阳能路灯等附属设施。
四、总投资:49.92万元。
五、资金来源:争取上级资金及自筹。
六、建设周期:3个月。
七、其他:请你单位按照项目建设程序和要求到相关
部门办理手续,待手续齐全后严格按照安全生产“三同时”要求开工建设。并请你单位严格按照项目设计要求建设,确保工程质量。
此复
二○一八年十一月一日
抄送:区政府办 ,区国土局,区规划局,区环保局,区林业局,区水务局,区住建局,区工商局,区质监局,区安监局,区财政局,区国税局,区地税局,区滇管局,区统计局,区审计局,区消防大队,区电力公司。
晋宁区发展改革和经济贸易局办公室 2018年11月1日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