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年晋宁区公园绿地建设工程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昆明市晋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2018年晋宁区公园绿地建设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的申请》收悉。根据昆明市晋宁区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公园绿地建设方案的批复》(晋政复[2018]359号)的要求,为更好地改善人居环境质量,提升群众生活品质,解决公共基础设施薄弱的问题。你单位决定实施“2018年晋宁区公园绿地建设工程项目”。经我局研究,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2018年晋宁区公园绿地建设工程项目。
二、项目建设地点:昆明市晋宁区昆阳街道办事处。
三、项目内容及规模:该项目建设面积5.31公顷,其中:青龙路街头绿地总用地面积约25277平方米,主要是景观绿化种植、景观小品布置和游园道路、广场铺装等工程建设;东凤路绿地总面积约21227.21平方米,主要是游园道路、集散广场、休闲亭廊、休息平台、生态停车位以及景观绿化等工程建设;普照路三角绿地总用地面积约10891.46平方米,主要是景观绿地建设、硬质铺装建设及景观小品等工程建设。
四、总投资:2250万元。
五、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六、建设周期:2个月。
七、其他:请你单位按照项目建设程序和要求到相关
部门办理手续,待手续齐全后严格按照安全生产“三同时”要求开工建设。并请你单位严格按照项目设计要求建设,确保工程质量。
此复
二○一八年十一月一日
抄送:区政府办 ,区国土局,区规划局,区环保局,区林业局,区水务局,区住建局,区工商局,区质监局,区安监局,区财政局,区国税局,区地税局,区滇管局,区统计局,区审计局,区消防大队,区电力公司。
晋宁区发展改革和经济贸易局办公室 2018年11月1日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