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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20531-201810-108448 主题分类: 三公经费
发布机构: 晋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18-10-25 14:16
名 称: 晋宁区安监局2017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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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宁区安监局2017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公开

发布时间:2018-10-25 14:16 浏览次数:1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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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索引号53012200134201000

昆明市晋宁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昆明市晋宁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昆明市晋宁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7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昆明市晋宁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 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拟订安全生产重要规划,及时掌握全区安全生产形势,协调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2. 综合监督管理全区安全生产工作。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区有关部门、区政府直属机构以及各乡(镇、街道)的安全生产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

3. 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情况,依法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

4. 承担非煤矿山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准入管理,负责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冶金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5. 承担工矿商贸作业场所(煤矿作业场所除外)职业卫生监督检查责任,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许可证的管理工作,组织查处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危害事故和违法违规行为。

6. 负责全区安全生产伤亡事故的报告、统计工作,发布安全生产信息;根据昆明市晋宁区人民政府授权,牵头组织、协调一般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办理结案工作,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协助调查处理较大以上事故。

7. 负责监督检查职责范围内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以下简称“三同时”)情况。

8. 负责组织指导并监督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考核、发证工作;以及除《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以外的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资格考核、发证工作;负责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和职业安全培训工作。

9. 对从事安全生产评价、安全培训、安全咨询等工作的社会中介组织进行监督检查;在职责范围内监督管理安全评价工作。

10. 负责协调指导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负责组织指挥和协调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

11. 承担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12. 承办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行政审批项目,以昆明市晋宁区人民政府公布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为准。

(二)2017年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7年重点工作有:一是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狠抓责任落实;二是健全完善安全生产大检查长效机制,深化打非治违工作;三是全面推进企业安全生产分类分级管理;四是深入推进安全生产“三化”( 隐患排查治理系统信息化、安全生产网格化、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五是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监管工作;六是加强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易制毒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七是加强综合监管和行业安全监管工作;八是强化职业卫生安全监管工作;九是强化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十是强化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十一是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十二是加强安全事故调度统计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2017年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昆明市晋宁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昆明市晋宁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2人,其中:行政编制14人(含行政工勤人员编制1人),事业编制8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4人(含行政工勤人员编制1人),事业人员8人。

离退休人员1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1 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昆明市晋宁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7年度收入合计525.4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25.46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与上年决算总收入400.95万元对比增加124.51万元,增长31.05%。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调整。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昆明市晋宁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7年度支出合计530.9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64.46万元,占总支出的87.47%;项目支出66.53万元,占总支出的12.53%。与上年决算支出数384.05万元对比增加146.94万元,增长38.26%。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津补贴调整,公车改革公车补贴发放。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保障昆明市晋宁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64.46万元。与上年基本支出354.55万元对比增加109.91万元,增长30.4%。主要原因是:工资上涨,津补贴增加。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保障昆明市晋宁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66.53万元,与上年度对比增加37.03万元,增长125.53%。主要原因一是安全监管力度不断增强,二是增加了应急救援上级转移支付资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昆明市晋宁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30.9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384.05万元对比增加146.94万元,增长38.26%。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上涨及津补贴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83.3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5.7%,主要用于养老保险和社会保障缴费等;

2.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447.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4.3%,主要用于行政运行、机关服务、安全监管监察专项,应急救援及其他安全生产监管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昆明市晋宁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7.23万元,支出决算为6.54万元,完成预算的90.4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万元,完成预算的13.8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5.54万元,完成预算的76.63%。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厉行节约和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执行审批制度,合理利用经费开支。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1.87万元,降22.2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2.17万元,下降68.4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3万元,增长5.73%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津补贴调整,公车改革公车补贴发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万元,占15.3%;公务接待费支出5.54万元,占84.7%。具体情况如下:

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开展安全生产工作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 公务接待费支出5.54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5.54万元,接待人次79次895人。主要用于开展安全生产检查督查、工作协调、交流学习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昆明市晋宁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0.49万元,与上年对40.29对比,增长20万元,增长49.64%。主要原因是:安全生产监管力度不断增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昆明市晋宁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部门资产总额181.2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8.13万元,固定资产153.13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36.72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3.74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处置车辆2辆,账面原值13.03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210.94平方米,账面原值24.81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11.38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181.26

28.13

153.13

65.34

34.47

0

50.32

0

0

0

0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8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8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绩效自评信息情况

1.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2017年,晋宁区安监局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在市安全监管局指导下,认真履行部门职能,保证了机构的正常运转,为推动晋宁经济繁荣、社会和谐、人民富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完成的主要工作有:一是依法对辖区内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进行查处,责令61家企业停产停业整顿,暂扣吊销证照22个,挂牌督办隐患3项,对19家单位立案调查并依法进行了查处,收缴预防性处罚款27.5万元,事故罚款179.5万元,依法组织听证会2次;二是深入开展非煤矿山、尾矿库、危险化学品、冷库、烟花爆竹、冶金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三是严格按照执法计划深入开展现场执法检查,督促企业整改隐患,共检查企业630家/次,计划检查349家/次,超计划281家/次,覆盖率达180.5%,共查出各类隐患6613项,已整改 6348条,整改率为96%;四是认真组织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开展法制宣传进企业8次,进社区1次,进单位3次,进村委会4次,开展安全生产“咨询日”宣传活动,向群众发放各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传资料10000余份。分行业对我区非煤矿山、尾矿库、危化品生产经营、冶金工贸、烟花爆竹批发零售等企业开展从业人员和电工、焊工等特种作业人员开展安全培训6期,计划参训人员1126人,实际参训人员1126人,参训率达到100%;五是继续推进安全生产“信息化、标准化、网格化”建设和深化安全生产分类分级管理;六是加大了安全检查执法力度,对19家非法违法生产企业进行了立案查处,督促各企业依法依规生产经营;七是加强应急管理工作,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带班、24小时值班制度和事故报告制度,做好应急值班值守。发布大风、暴雨、气候突变等预警信息40次。制定了《昆明市晋宁区2017年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演练方案》和《晋宁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方案及脚本》,于7月4日联合市安监局开展全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进一步完善了全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提高了应急救援队伍应急处置能力。

2.部门管理制度。

晋宁区安监局按照《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预算法》、《政府采购法》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事业单位财务规则》、《云南省财政票据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晋宁县机关事业单位会议费管理办法》、《晋宁县机关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晋宁县机关事业单位培训费管理办法》及自身实际,制定了《昆明市晋宁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内部管理规章制度(试行)》、《昆明市晋宁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财务管理办法》、《昆明市晋宁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收支管理制度》、《昆明市晋宁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物资采购管理办法》、《昆明市晋宁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预算管理制度》、《昆明市晋宁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资产管理规定》等规章制度,用以规范日常工作,对资金、物资进行管理和使用。经自查,我局能按照财经制度规范使用财政资金,资金的使用审批程序完整,做到专人管理、专账核算,项目资金合理核算,做到收支平衡、会计核算规范、内控管理制度基本健全、备用现金提取及使用管理规范等。

3.部门资金来源及使用情况。

(1)收入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晋宁区安监局2017年收入预算数397.6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预算数397.62万元。

本年支出预算数397.6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数379.62万元;项目支出预算数18万元。

(2)收入支出决算与预算对比分析。

本年收入决算数525.46万元,比预算增加32.15%。其中财政拨款决算数525.46万元,比预算增加32.15%。

本年支出年决算数530.99万元,比预算增加33.54%。按支出性质,基本支出决算数464.46万元,比预算增加22.35%;项目支出决算数66.53万元,比预算增加269.61%;

按支出经济分类,基本支出中工资福利支出386.93万元,占72.87%;商品和服务支出60.49万元,占11.39%;对个人和家庭补助17.03万元,占3.21%。项目支出:66.53万元,占总支出的12.53 %。

从以上数据可以看出,我局2017年地方财政预算支出情况较好,项目资金使用效率高。

4.固定资产情况。

晋宁区安监局2017年度资产系统中固定资产账面年末数150.49万元。其中:土地、房屋及构筑物63.92万元,占固定资产总额的42.48%;通用设备74.51万元,占固定资产总额的49.51%;专用设备5.78万元,占固定资产总额的3.84%;文物陈列品0.00元,占固定资产总额的0.00%;图书档案0.00元,占固定资产总额的0.00%;家具用具装具动植物6.28万元,占固定资产总额的4.17%。(说明:2017年部门决算中固定资产账面年末数153.13万元,与资产系统数据不一致,原因是盘亏的2件资产合计1.22万元未下账、会计将无形资产1.42万元纳入固定资产统计,待2018年调整。)

2017年新增固定资产7.98万元,均为办公设备和办公用品;资产收益共11.38万元,均为出租出借收益,完税后已全部上缴财政;盘亏2件资产共计1.22万元(其中防护服1万元,激光式打印机0.22万元)。

5.绩效目标

(一)部门总目标。

完成2017年全区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及承担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的具体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部门项目具体计划目标。

进一步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强化安全监管执法、基层基础。继续开展安全生产联合检查、督查考核、安全生产大检查、打非治违、隐患排查治理、专项整治、宣传教育培训等工作,工作开展过程中聘请安全生产专家及法律顾问。依法查处生产安全事故,提升安全保障能力。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为晋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6.评价思路和过程

(1)评价思路

确认当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的绩效目标→梳理部门内容管理制度及存量资源→分析确定当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的评价重点→构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2)评价目的。

通过绩效评价,一是进一步掌握晋宁区安监局2017年度财政预算资金整体支出的资金使用、项目进展、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对取得的成效总结经验,对存在问题提出改进的意见和建议;二是强化财政资金绩效管理理念和责任意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三是评价结果将作为财政安排下年度项目支出预算的重要依据。

(3)评价依据。

评价依据主要以晋宁区安监局2017年度部门收支决算情况及本部门与区内及上级主管部门签订的目标责任工作完成情况。

(4)评价对象及评价时段。

评价对象及时段主要为2017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

7.评价结论和绩效分析

(1)评价结论。

①.评价结果。

评价结果为:自评得分89分,为良好。(详见附件1)

②主要绩效。

一是经济性分析。本年预算配置控制较好,财政供养人员控制在预算编制以内,编制内在职人员控制率小于100%;“三公”经费支出总额小,低于年初预算。预算执行方面,支出总额控制在预算总额以内,基本支出中,财政政策性工资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有所追加,本年部门预算未进行预算相关事项的调整;我单位预算资金按照规定管理使用,本年财政预算资金无结转,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控制较好。预算管理方面,我单位制定了切实有效的内部管理制度和经费支出控制方案,有较强的内控风险管理意识、各项经费支出得到了有效控制。

二是效率性分析。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保障了我单位正常的工作运转,预算安排的项目支出保障了单位各项业务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是效益性分析。2017年,我单位干部职工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努力工作,创先争优,按照年初工作安排保质保量较好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根据《中共昆明市晋宁区委办公室 昆明市晋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7年综合目标管理考核结果的通报》(晋办通〔2018〕5号),晋宁区安监局为2017年目标考核完成单位,在区属40个职能部门中排名第23位,考核分数为100.551分。

根据《昆明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17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督查考评情况的通报》,我区2017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评得分为94.9分,考评排名为第2名,考评为优秀等次。

(2)具体绩效分析。对照绩效评价指标体系逐项进行分析、评价并打分。

①部门决策:(35分)自评得分32.5分。主要由部门目标、部门职能、部门资源三方面来打分。

部门目标:(12分)自评得分12分。主要为部门的中长期规划目标的明确性与合理性、年度工作目标的明确性与合理性、年度工作计划与年度工作目标的一致性、绩效目标合理性、绩效指标明确性等分项进行打分。此项没有扣分。

部门职能:(10分)自评得分10分。主要为部门职能的明确性与科学性、年度工作目标与部门职能的适应性、年度具体工作与部门职能的匹配性、部门内设科室及下属单位职责的明确性。我单位部门职能职责与目标任务比较清晰明确。此项没有扣分。

资源配置:(13分)自评得分10.5分。主要为基本支出预算合理性、项目支出预算合理性、人力资源投入合理性、办公资源投入合理性、重点项目资源分配合理性。此项扣2.5分。

②部门管理:(20分)自评得分18分。主要由预算管理、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资产管理、业务管理五方面评分。

预算管理:(7分)自评得分7分。主要基本支出预算执行率、项目支出预算执行率、“三公经费”控制率、预算调整情况四方面进行打分,我单位本年度地方财政预算支出情况较好,项目资金无结余,使用效率高。此项没有扣分。

财务管理:(6分)自评得分6分。主要为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性及执行情况、资金使用合规性、财务监控的有效性等分项进行打分。我单位在财务管理方面制定了相关制度,并按相关制度进行执行,在各项费用开支经科室申报、分管领导审批,程序符合要求,暂未发现资金挤占、截留、挪用等现象。此项没有扣分。

人力资源管理:(2分)自评得分2分。在职人员控制率、人力资源管理执行情况等分项进行打分。我单位本年度实际在职人员数与编制数的比率控制情况较好,没有超编、混编人员,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对本单位职工进行管理及考核,工资在区财政进行统一发放。此项没有扣分。

资产管理:(2分)自评得分1分。对资产管理制度健全性及执行情况、固定资产在用率等分项进行打分。我单位本年度在资产管理方面制度健全,专人管理,闲置的固定资产没有专门放置的场所。此项扣1分。

业务管理:(3分)自评得分2分。对业务管理制度健全性及执行情况、监督考核情况等分项进行打分。我单位本年度各部门业务管理规范,按照年初的任务完成较好。政府采购按照省内当年目录,部门所有采购项目严格审批程序,采购过程规范。但无定期考核指导记录。此项扣1分。

部门绩效:(45分)自评得分38.5分。主要由部门产出、部门效果、部门可持续发展三方面来打分。

部门产出:(18分)自评得分16.5分。主要为重点工作完成情况、生产安全事故控制情况、隐患挂牌督办落实情况、考核任务完成率等分项进行打分,我单位按照2017年目标任务圆满完成。此项扣1.5分。

部门效果:(18分)自评得分16分。主要为投诉信访降低率、安全生产相关知识及法律法规宣传知晓率、服务对象满意度等分项进行打分。2017年度我局无信访及投诉。此项扣2分。

部门可持续发展:(9分)自评得分6分。主要为队伍建设情况、信息共享公开情况、长效管理创新情况等分项进行打分。我局全体干部职工每年参加一次安全生产监管业务培训,每年预决算信息按时、按要求公开,全年共编制《安全生产周备案工作专报》24期,通过手机短信向全区副科级以上领导及市安监局领导通报全区安全生产工作情况24次,发布工作动态、工作提示、预警信息50条次,发布《安全生产工作简报》106期。在长效管理创新方面还要加强。此项扣3分。

8.主要经验做法

按照年初各项工作计划,在本年内围绕重点工作任务,严格按照财务会计制度管理核算资金,按照规定用途使用资金,不断完善单位内控制度,严格执行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制度、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和相关资金管理办法,没有出现违反财务制度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使各项资金在工作任务中发挥最大的效益,切实保障各项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

9.存在的问题

由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时间短,涉及面广,专业性强,加上缺乏系统的培训,单位财务人员对预算绩效管理理解不充分,对预算绩效管理业务不精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绩效评价工作质量。

10.改进措施及建议

(一)加强新《预算法》、《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等学习培训,提高业务水平,尤其是有计划、分步骤地推进本次绩效评价编报工作。

(二)加强队伍建设,抓好绩效评价管理部门的队伍建设和业务指导,培养部门的绩效管理队伍,建立绩效评价的长期机制。

(三)建议财政部门切实加大对预算单位的支出绩效评价业务培训和工作指导力度,提升预算支出绩效整体水平。

(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五)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监督索引号53012200134201111

晋宁区安监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20181025015231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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