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晋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2017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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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晋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2017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昆明市晋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建设事业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方针、政策,研究拟定全县建设事业的年度建设计划,并指导实施。
2、统一管理城市建设资金;负责编报和安排城市建设年度计划;负责城市建设相关收费(劳保费、墙改基金、散装水泥基金)的管理工作,会同县财政部门对城市建设有关行政事业收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负责贯彻城市燃气管理的法规、规章、制度燃气发展规划、计划,并监督指导实施;负责全县燃气行业管理工作;负责新建、改建、扩建城市燃气工程的立项;负责全县燃气行业管理工作。
4、负责审批权限范围内的初步设计审查、施工许可、商品房预售许可。负责全县工程建设项目的质量监督及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
5、负责县级建设项目前置审查工作;负责建设工程标准化和造价管理工作;负责工程标准定额的贯彻执行、负责建设工程造价监督及审查工作人、负责建设项目审查、备案工作。
6、负责全县建筑业管理工作;负责建筑行业企业的市场监督管理及工程款清欠工作。
7、负责县城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建设工作;负责政府工程项目的代建监督工作;指导乡(镇)村镇建设工作。
8、负责城镇建设抗震设防管理及农村民居抗震安全工作;负责建设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震后应急抢险工作;指导和组织震后恢复重建工作。
9、负责宣传贯彻《人民防空法》等法律、法规。组织开展人民防空宣传教育;负责全县新建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建设管理(含缴纳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或减免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和防空地下室拆除、改造审批;组织开展防空通信警报建设管理工作。
10、负责墙体改革、建筑节能、城镇减排、预拌商品混凝土及散装水泥的推广使用及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制定行业人才培养、职工教育、技工培训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
11、负责保障性住房的建设和管理;负责全县房改、房地产企业及物业企业管理监督指导工作;负责保障性住房低收入困难家庭档案管理;
12、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及省、市政府有关城市园林绿化建设的方针、政策和法规、规章。负责创建园林县城工作。对全县城镇规划区范围内的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中的绿地指标进行审批;负责全县城镇规划区范围内的园林绿化规划的审查和园林绿化设计方案的审批;负责组织园林绿化工程竣工验收。负责城镇规划区内古树名木的保护和管理;负责规划区范围内树木砍伐、移植的管理。负责做好全县风景名胜区服务质量和资源保护的检查、监督、指导、服务工作。
13、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行政审批项目,以晋宁县人民政府公布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为准。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加强城市建设、维修、维护工作。
2、加强市政道路基础设施建设工作。
3、加强县城园林绿化管理工作
4、加强建设项目质量安全、民居抗震、城市燃气管理、保障性住房分配、人民防空等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2017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6个,分别是晋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晋宁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晋宁县建筑管理处,昆明市建设工程定额站晋宁分站、晋宁县郑和公园、晋宁县房地产业管理所。其中行政单位1个,事业单位5个,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6个,差额拨款的事业单位0个、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晋宁区住建局部门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78人。其中:行政编制15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6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2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人),事业人员6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9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9人。
实有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晋宁区住建局部门2017年度收入合计4262.7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262.77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收入与上年相比较减少3996.02万元,下降48.83%,其主要原因是拨入的建设项目工程款和财政资金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晋宁区住建局部门2017年度支出合计4680.6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58.56万元,占总支出的38.79%;项目支出3122.06万元,占总支出的61.21%;2017年总支出与上年相比较减少1060.39万元,减少18.47%,项目支出与上年相比较减少392.05万元,减少11.16%,各项支出减少是由于财政资金较紧,加强管理,降低成本费用开支。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晋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558.56万元。其中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977.8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2.7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539.0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34.59%。基本支出与上年对比减少668.35万元,减少30.01%。2017年基本支出减少是由于我单位加强管理,节约人员及公用经费开支。支出明细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1.65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0.04万元。
3.城乡社区支出1353.95万元。
4.住房保障支出32.92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晋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城市道路建设、城市管网改造、市政道路的修建、城区内环境绿化等。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122.06万元。项目支出与上年对比减少392.05万元,减少11.16%。2017年项目支出减少是由于拨入的建设项目资金减少。其中:
1、节能环保支出1100.00万元,用于拨付各乡镇传统村落节能减排资金。
2、城乡社区支出2022.06万元。其中:
①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603.00万元,用于绿化管养、道路维修、人防费、春节布展等
②城乡社区公共设施1349.25万元,主要用于政府性建设项目资金。
③城乡社区环境卫生69.80万元,市级以奖代补资金用于区内道路、公园绿化费。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昆明高市晋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638.9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1.6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89%。主要用于公检法出入道路改造工程款 。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0.04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养老保险、遗属补助。
3、节能环保支出1100万元,用于拨付各乡镇传统村落节能减排资金。
4、城乡社区支出3334.37万元,主要用于绿化管养、道路维修、人防费、春节布展、政府性建设项目资金、人员工资等支出。
5、住房保障支出32.92万元,用于事业单位人员住房公积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昆明市晋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1万元,支出决算为10.27万元,完成预算的93.3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48万元,完成预算的99.1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7.79万元,完成预算的91.63%。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由于公务用车改革,严格控制公务用车运行费用和公务接待费用支出。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25.15万元,减少7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万元,减少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7.58万元,减少87.6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7.58万元,减少49.3%。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历行节约,减少开支、严格管理,降低办公运行成本,有效地使三公费用逐年减少。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48万元,占24.14%;公务接待费支出7.79万元,占75.86%。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48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48万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主要用于市政道路,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城市园林绿化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7.79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7.79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7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70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市政道路,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城市园林绿化等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晋宁区住建局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516.92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机关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昆明市晋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资产总额21271.7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9880.98万元,固定资产1390.81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21271.79 19880.98 1390.81 733.12 60.78 596.91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1.4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92.9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99.6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8.25%。
(四)绩效自评信息情况
绩效自评信息情况详见附件。
(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五)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情况说明里没有涉及到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在此就不进行说明解释了。
附件:
昆明市晋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7年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改革的实施意见》(昆政办〔2016〕12号)、《晋宁县预算绩效管理暂行办法》(晋政通〔2014〕16号)及《晋宁区财政局关于开展2017年度预算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晋财通〔2018〕19号)的要求,昆明市晋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下简称“晋宁区住建局”)开展了2017年度预算支出开展绩效评价。现将绩效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
根据《晋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晋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晋政办通〔2015〕87号),设立昆明市晋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为昆明市晋宁区人民政府直管的正科级单位。机关下设办公室、总工程师办公室、政策法规科、行政审批综合管理科、建筑行业和村镇建设管理科、人民防空办公室、园林绿化管理科七个股所级科室。下属事业单位昆明市晋宁区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正科级)、昆明市晋宁区城市更新改造办公室(正科级)、昆明市晋宁区城建档案室、昆明市晋宁区郑和公园、昆明市晋宁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昆明市建设工程定额站晋宁分站、昆明市晋宁区建筑管理处、昆明市晋宁区房地产管理所(股所级)。根据《中共昆明市委办公厅 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晋宁县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昆办通〔2015〕18号),设立晋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为晋宁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正科级。加挂晋宁县人民防空办公室、晋宁县园林绿化局牌子。昆明市晋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编制12人,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4名,总工程师1名,2017年末,实有在职在编人员66人,其中:公务员9人,机关工勤人员3人;事业管理人员1人,专业技术人员37人,事业工勤人员16人。
(二)部门主要职能
晋宁区住建局是区政府行使城市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行使以下职能:
1.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建设事业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方针、政策,研究拟定全区建设事业的年度建设计划,并指导实施。
2.统一管理城市建设资金;负责编报和安排城市建设年度计划;负责城市建设相关收费(劳保费、墙改基金、散装水泥基金)的管理工作,会同县财政部门对城市建设有关行政事业收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负责审批权限范围内的初步设计审查、施工许可、商品房预售许可;负责全区工程建设项目的质量监督及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
4.负责区级建设项目前置审查工作;负责建设工程标准化和造价管理工作;负责建设标准定额、项目审查、备案工作。
5.负责全县建筑业管理工作;负责建筑行业企业的市场监督管理及工程款清欠工作。
6.负责县城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建设工作;负责政府工程项目的代建监督工作;指导乡(镇、街道)村镇建设工作。
7.负责城镇建设抗震设防管理及农村民居抗震安全工作;负责建设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震后应急抢险工作;指导和组织震后恢复重建工作。
8.负责宣传贯彻《人民防空法》等法律、法规。组织开展人民防空宣传教育;负责全县新建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建设管理(含缴纳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或减免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和防空地下室拆除、改造审批;组织开展防空通信警报建设管理工作。
9.负责墙体改革、建筑节能、城镇减排、预拌商品混凝土及散装水泥的推广使用及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制定行业人才培养、职工教育、技工培训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
10.负责保障性住房的建设和管理;负责全县房地产企业及房地产经纪机构管理监督指导工作;负责保障性住房低收入困难家庭档案管理;
1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及省、市政府有关城市园林绿化建设的方针、政策和法规、规章。负责创建园林县城工作,对全县城镇规划区范围内的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中的绿地指标进行审批;负责全县城镇规划区范围内的园林绿化规划的审查和园林绿化设计方案的审批;负责组织园林绿化工程竣工验收。负责城镇规划区内古树名木的保护和管理;负责规划区范围内树木砍伐、移植的管理。负责做好全县风景名胜区服务质量和资源保护的检查、监督、指导、服务工作。
12.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行政审批项目,以昆明市晋宁区人民政府公布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为准。
二、单位自评情况
晋宁区住建局按评价通知要求完成了绩效自评报告,自评报告从预算配置、预算执行、预算管理、资产管理、职责履行、履职效益六个方面对项目进行简单阐述,自评分98分,自评等级为优。
三、绩效评价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
通过绩效评价,一是进一步掌握昆明市晋宁区住建局2017年度财政预算资金整体支出的资金使用、项目进展、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对取得的成效,要总结经验,对存在问题,要提出改进的意见和建议;二是强化财政资金绩效管理理念和责任意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三是评价结果将作为财政安排下年度项目支出预算的重要依据。
(二)评价指标体系
1.指标体系制定原则
本次评价指标体系的设定,遵循相关性原则、重要性原则、可比性原则、系统性原则、经济性原则。
2.指标体系组织结构
该项目评价指标体系包括投入、过程、产出、效果四个方面,指标体系分为四级,包括一级指标4个,二级指标6个,三级指标20个,四级指标42个,满分100分,评价结果分为优、良、中、差四等,90分及以上为优,80至89分为良,60至79分为中,60分以下为差。
(三)绩效评价方法
本次绩效评价主要采用《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昆明市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实施办法的通知》(昆政办〔2010〕163号)文件确定的绩效评价方法:目标比较法、成本效益法、因素分析法、历史比较法、横向评价法、专家评议法等方法。在实施评价过程中根据评价对象的具体情况,可采用一种或多种方法进行绩效评价。
(四)评价工作程序
1.前期准备
(1)5月27日-5月30日,根据评价项目确定评价组组成人员及项目负责人,学习有关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的法规文件。
(2)6月1日-6月5日,到项目主管单位了解项目概况、收集相关资料。根据了解的项目概况和已收集到的资料,并与项目主管单位沟通后,制定项目的绩效评价实施方案,评价指标体系及评分标准。
2.组织实施
(1)6月6日-6月25日,收集、核对、分析项目单位提供的相关资料。
(2)6月26日-6月30日,抽取部分项目,对项目实施后的效果进行现场核查。
3.分析评价、完成报告撰写和提交
(1)7月1日-7月10日,核实相关数据,分析、整理收集到的全部资料,必要时进行补充调查、进一步取证核实。
(2)7月11日-8月31日,撰写和提交绩效评价报告。
四、项目执行情况
(一)项目实施情况
根据区委、区政府对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总体要求和部署,根据单位年初工作计划和重点性工作安排,围绕县委、县政府的工作目标,积极履职,强化管理,较好的完成了年度工作目标。通过加强预算收支管理,不断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梳理内部管理流程,部门整体支出管理情况得到提升。根据2017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状况的概述和分析,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如下:
一、在建重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1.稳步推进新昆明东城至南城连接道路一、二标段建设,2017年1-9月累计完成投资30180万元。一标段的富有村南段级配料铺筑完成98%,富有村北段级配料铺设完成90%,主车道路沿石基础已浇筑86%,右幅主车道水稳料已铺筑完成;二标段完成路基路面、雨污管网、桥涵工程,已于5月19日进行分层分段验收,等待轻轨进场施工。
2.有序推进龙潭路二期建设,总进度62%,正在进行路基工程、雨污管网工程,污水井浇筑完成98%,污水管道铺设完成74%,雨水管道铺设完成80%。
3.积极协调推进武装部西侧道路和宝塔路西段建设工程,其中武装部西侧道路2017年1-9月累计完成投资4050万元,宝塔路西段2017年1-9月累计完成投资3340万元。武装部西侧道路人行道开挖已完成30%,雨污水管埋设完成30%,目前正在换填老路段路基、进行管网工程,路基工程完成48%。已完成房屋保全工作;宝塔路西段已开挖200米主路基及片石换填,已完成房屋保全工作,昆阳街道开展青苗丈量工作已完成80%,正在开展征地工作。
4.堡孜河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已于7月28日竣工验收。
二、“三重”工作建设
2017年拟建设的市政道路项目共15个,其中纳入我局2017年“三重”工作任务的项目为13个,道路总长约48公里,总投资约16.25亿元。分别为磷都路西段、普照路二期道路、富昆路(火车站站前广场)改造工程、彩云南路三标、龙潭路三期、晋城庄蹻路北延长线、老晋江公路城镇段、老昆洛路(永乐大街南段)改造、老昆洛路晋城集镇段、晋城西南西北连接道路、东过境线一期、晋城东环路、彩云路西延长线。
1.彩云南路三标(新昆明东城至南城连接道路三标)目前已完成征地放线,由晋城镇进行征地工作,2017年10月5日已开工建设。
2.龙潭路三期已取得立项批复,完成可研、施工图设计,完成施工招标,目前已签订征地委托协议,由晋城镇正在进行征地工作,征地拆迁的正常情况下计划2018年6月完工。
3.彩云路西延长线正在开展可研前期工作。目前正在编制可研,计划10月完成可研初稿。
4.磷都路西段、普照路二期、富昆路(火车站站前广场改造)、东过境线一期、昆洛路改造提升工程(永乐大街南延线)、晋城镇庄蹻路北延长线、老晋江公路城镇段道路、老昆洛公路晋城集镇段道路、西南、西北连接道路、晋城东环路、湖景路西段、田心路西段,12条道路总长约22公里,估算总投资约16亿元。统一纳入市政道路配套和改造提升PPP项目。目前,可研、施工图设计全部完成。该PPP项目已完成实施方案、物有所值评价报告、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报告编制及审批。正在进行招取社会投资人准备工作,计划道路于10月、11月依次启动建设,2018年底完工。
三、村镇建设情况
1.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安居工程
(1)一般贫困户农危改工作进展情况
晋宁区2016年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安居工程市级下达任务数为636户,竣工653户,验收合格635户,兑付补助资金733.11万元。共有325户农户通过贷款审核,发放贷款1466万元。
晋宁区2017年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安居工程市级年初下达任务数为260户,截至目前已开工487户,竣工366户,开工率100%,竣工率100%,完成投资额2564万元。
今年5月份,按照省、市相关要求,为做好我区农村危房普查核实工作,我局成立了培训小组,分别下到各乡(镇)、街道办进行农村危房普查现场培训指导,在全区范围内对农村危房现状数据进行全面普查核实,进一步掌握我区农村C级、D级危房的底数,重点核查已实施改造数据未更新、危房等级鉴定有误、重复录入等情况,经过普查全区共有C、D危房23317户,其中,C级危房7889户,D级危房15428户。
(2)“4类重点对象”农危改工作进展情况
2017年“4类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安居工程市级下达我区任务数为2户,按照相关要求,我局选择昆阳街道办大新村委会3户农户做为全区修缮加固的试点进行建设,用于完成我区“4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任务,目前3户农户修缮加固正在施工中,计划10月底前全部完工。
按照省、市相关要求,目前我区正在进行“4类重点对象”危房认定和信息补录工作。
2.城镇棚户区改造
晋宁区2017年要完成棚户区改造任务631户,其中:昆阳西片区棚户区改造任务324户,晋城西北片区棚户区改造任务307户,根据相关文件精神和要求采取纯货币化安置和政府购买安置的方式实施安置。已完成房源招标工作。确定了昆明市保障性住房开发建设有限公司作为我区2017年棚户区改造项目平台公司,并签订了2017年棚户区改造战略合作协议。开展了2018年棚改项目集体用房、国有资产基本情况摸底排查工作,目前根据排查情况正在拟定国有资产(办公用房)的过渡安置方案。
拟定了《昆明市晋宁区昆阳西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集体土地上房屋征迁补偿方案》、《昆明市晋宁区昆阳西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昆明市晋宁区晋城北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集体土地上房屋征迁补偿方案》、《昆明市晋宁区晋城北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以下简称补偿方案),并征求了各相关单位意见、建议,进行了相应修改完善。2017年9月1日城改办邀请了省市相关部门领导、专家,组织相关部门召开了《昆明市晋宁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专家论证会;2017年9月6日在区政府103会议室召开了补偿方案专题会,征求各相关参会单位意见、建议,对《补偿方案》进行了修改完善。《补偿方案》(国有土地)公开征求被征收人的意见、建议,公示期已满30天;《补偿方案》(集体土地)已经于2017年9月14日报请区政府审定。
与昆阳街道、晋城镇及时对接,实时掌握“三调”工作进度,并上报指挥部领导。截止2017年10月16日,昆阳街道已经基本完成2017年棚户区改造民意调查、房屋调查工作,2018年棚户区改造民意调查、房屋调查完成1545户,晋城镇完成2017、2018年271户民意调查工作。
3.传统村落保护
截至目前我区共有11个村庄被列入中国传统村落保护名录,其中:晋城镇福安村、六街镇新寨村、双河乡田坝村、夕阳乡木鲊村和打黑村,于2013年8月被住建部在第二批中列入中国传统村落保护名录;双河乡双河营村、夕阳乡大摆衣村、雷响田村、鸭打甸村、一字格村和六街镇干海村,于2014年被住建部在第三批中列入中国传统村落保护名录。
(1)目前六街新寨村已完成共250万项目实施;
(2)环保资金项目:干海村项目实施方案已通过市级评审,目前正在进行施工招标;福安村项目已完成项目立项和造价公司抽取工作,正在进行施工招标。田坝、双河营村项目实施方案已通过市级评审,正对接相关部门进行项目立项。打黑、一字格、木鲊、大摆衣、雷响田、鸭打甸村目前已完成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的编制和立项工作,准备进行施工招标。
(3)2016年传统村落保护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每个村庄75万元)建设项目除夕阳乡大摆衣村到目前为止未完成建设工作外,其余乡镇均已完工;
(4)2017年传统村落保护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每个村庄75万元)项目,干海村项目施工方已进场施工,目前正在实施陈列室、活动场所的基础工程,双河营村施工方已进场,现正在拆除破旧垃圾房进行改造中;田坝村施工方已进场,正在平整土地新建公厕。福安村现已完成项目立项和造价公司抽取工作,正在进行施工招标。打黑、一字格、木鲊、大摆衣、雷响田、鸭打甸2017年一事一议项目现已完成实施方案的编制和项目立项工作,准备进行施工招标。
4.省级示范村
(1)2015年度省级规划建设示范村建设推进情况
我区2015年度被评为省级规划示范村的是六街镇新寨村和三印村。目前新寨村和三印村两个村庄每村200万元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专项贷款资金已到位,8月18日已进场施工,目前,新寨村正在实施的项目建设内容有:新寨村小坝塘周边环境改造提升工程、水源地300m³蓄水池建设、户用化粪池改造工程、垃圾热解处理站建设工程等;三印村正在实施的项目建设内容有:供水管网完善改造工程、户用化粪池改造工程、垃圾热解处理站建设工程、污水处理设施提升改造等工程。
(2)2016年度省级规划建设示范村建设推进情况
我区2016年度被评为省级“农危改”示范村的是双河乡大荒川村,2016年11月完成规划文本编制和评审工作。完成自筹50万元工程实施。200万元贷款资金已到位,正在进行项目设计调整。
(五)园林绿化项目建设
1.园林绿化建设
完成新增城市绿地建设项目10个,共计新增绿地面积117317平方米,种植乔木1.18万株,种植灌木、地被植物262.46万株,完成新增绿地任务目标比例104.65%、完成乔木种植任务目标比例118.03%,晋宁建成区绿地总面积增致4258917平方米,晋宁建成区绿地率达35.46%、绿化覆盖率达38.27%、人均占有公园绿地面积达12.88平方米/人。
以花柱、绿雕、花架等形式完成立体花坛设置5组,摆放鲜花24万余株,布展面积达5420.18平方。完成东凤路联络道道路提升改造,目前正在进行郑和路绿化提升改造。
2.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县城复审工作
按照市园林要求,目前已完成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复审台账资料收集整理工作,正在校对台账中各指标数据。完成创园复审技术报告片拍摄及制作,目前正在修改和完善后期处理工作。
(六)建筑行业质量安全监管
1.质量监管方面
我区今年新开工及去年结转今年施工的受监项目共21项,建筑面积为157.78万平方米,(其中,今年已办理质量监督注册手续的新开工项目5项,建筑面积为10.96平方米),受监工程覆盖率达100%。存在的问题均督促相关责任单位落实整改,目前,全区未发生一起重大质量事故,工程质量呈现平稳态势。
2.安全监管方面
积极推进建筑工地远程视频监控系统前端数据采集设备安装使用工作,完成了腾俊国际陆港保税物流中心B型、古滇项目湿地度假酒店、欢乐世界(两个施工标段)共4个项目前端数据采集设备的投入使用;并根据视频监控系统实时采集的工地现场反馈信息,建筑管理处采取差别化监管方式,组织对工地现场的安全生产重点部位、文明施工、施工扬尘(PM10)进行专项整治工作。
采取多部门联动检查、突击检查、差别化检查等方式,共巡回监督检查建设工程项目40个(48个施工标段),其中:政府投资项目9个(9个施工标段)、房地产项目5个(5个施工标段)、古滇王国项目7个(10个标段)、工业园区项目13个(13个标段)、市政道路(含环湖南路提升工程和轨道工程)5个(9个标段),其它项目1个(1个标段),检查建筑面积约105.09万平方米 ,发出抽查记录116份、限期整改通知书77份、暂时停工整改通知书7份,排查整改各类事故隐患1600余条,办理物料提升机使用登记备案17台。同时,为督促施工现场安全隐患得以及时整改,通过住建局手机短信平台向区级领导汇报工作信息及向建设单位、施工企业经理(项目经理)、监理单位项目总监传递施工安全督促整改提示信息17条、发送气象警示信息8条;向区安委会上报《昆明市晋宁区安全生产检查备案》周报41份。
(七)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全力促进房产市场健康发展
1.全力促进房产市场健康发展。
共办理商品房合同备案196宗,面积约2.83万平方米;我所办理二手房交易共917余宗,交易面积约14.28万平方米。二是收缴住宅维修资金918.7万元,2017年共使用维修资金维修8个小区共计90.99万元。
2.阳光运作,抓好住房保障分配管理。
(1)为更好的推进我区公共租赁住房分配、管理,避免房源空置,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并结合实际,2016年,我区出台了《晋宁县公共租赁住房分配管理暂行办法》、《晋宁县公共租赁住房团租实施意见》,积极推进分配工作,目前已建成并交付使用的1808套公共租赁住房及 “春和璟苑”1016套公共租赁住房均已全部分配入住,“锦绣竹园”2530套现已分配入住1472套。
(2)截至目前,我区用于发放城镇低收入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92户,共计发放16.295万元。
(3)根据晋宁县人民政府《关于购买公共租赁住房资产产权的批复》(晋政复〔2016〕393号)文件精神,现将由我局负责建设管理的“民益家园”“群益小区”已移交晋宁县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民益家园”“群益小区”管理经营权自2017年1月1日起已由晋宁县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全权负责。剩余保障性住房将逐步进行移交。
(八)助推行业转型,行业监管能力有新提升。
1.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加大了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工作力度,从严把好施工许可审批关,严格建筑市场准入和清出制度,加强了对进驻我县建筑企业、房地产企业资质审查及管理。共核发《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10份,《商品房预售许可证》7份;办理质量监督注册8个,安全措施备案9个,竣工验收备案16个。
2.加强造价管理和招标项目审查。继续做好合同备案、防止招标项目出现违法转包或非法分包、擅自更换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等项目部主要人员情况。完成招标项目审查109项,招投标情况报告备案86项;合同备案80项(其中:国有资金建设项目75项,非国有资金建设项目5项);完成工程建设直接委托备案审查288项,备案金额3546.66万元。
3.加强新型墙材、混凝土企业的监督管理。一是加强建筑工程新型墙材的监督管理,通过项目审图,墙改基金收取,专项检查等多措施控制管理,办理墙改基金征收项目4个,收取墙改基金99.6万元,经现场核查与资料复核对3个工程项目的墙改基金进行返退,返退金额121.99万元。我区境内已全面禁止使用烧结实心砖和烧结空心砖,使用新型墙体材料已达100%。二是加强对混凝土企业的管理。定期对混凝土企业生产的混凝土进行抽样检测。
4.加强人防报建审批服务。已办结人防报件11件,其中:10个项目申请异地建设项目,共缴纳人防易地建设费1130.6万元,其中,有5个项目共缴纳476.9万元,待两年内易地建设的防空地下室建好后,可按规定申请退费,1个项目按相关规定不需要配建人防地下室。
5.做好城建档案管理。认真落实建设工程档案专项验收及认可制度,努力拓宽档案接收渠道,积极深入施工现场,对档案的移交进行督导和业务指导,确保档案及时进馆,提高案卷质量。共出具2份城建档案合格证,14份分部工程城建档案竣工资料合格证明,共检查城建档案758卷,接收、整理、立卷归档城建档案634 卷(房屋建筑工程竣工档案3147卷,市政工程竣工档案320卷),案卷目录全部录入昆明市县(区)城建档案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管理。
(九)经济指标完成情况
1.建筑业总产值(季报)完成情况
目标任务:2017年全年完成建筑业增加值增速19%,完成建筑业产值37.21亿元。
完成情况:截止2017年三季度,我区实际完成建筑业产值为10.06亿元,完成建筑业产值增长率29.9%(2016年三季度完成建筑业产值 7.74 亿元)。
2.房地产销售面积
目标任务:2017年全年房地产业商品房销售面积增速30%;2017年一季度目标增速25%。
完成情况:截止2017年三季度,完成房地产商品房销售面积29.0959万平方米,完成54.38%的增速。
3. 房地产从业人员及劳动报酬增速
目标任务:2017年全年房地产从业人员增速5%,劳动报酬增速5%;2017年一季度目标从业人员增速10%、从业人员劳动报酬增速15%。
完成情况:2017年三季度完成房地产从业人员增长12.19%、房地产从业人员劳动报酬增长18.68%,已超额完成目标任务。(全年目标任务以3季度数据核算)
4.市政基础设施、房地产业固定资产投资
目标任务:2017年全年市政基础设施、房地产完成投资25亿元。
完成情况:截止2017年三季度,市政基础设施、房地产业完成投资8.2亿元。
根据《中共昆明市晋宁区委办公室 昆明市晋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7年综合目标管理考核结果的通报》(晋办通〔2018〕5号),晋宁区住建局为2017年目标考核完成单位,在县属职能40个部门中取得102.6008分的成绩,排名第13位。
(二)项目管理情况
昆明市晋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设办公室、行政审批综合管理科、政策法规科,各科室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规章制度及年初与昆明市晋宁区人民政府签订的目标责任书,根据主要工作职责及各岗位人员工作目标开展各项工作,组织分工明确,工作安排合理,管理办法基本健全。
(三)资金收支情况
1.收入情况
2017年昆明市晋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全年收入35022947.45元,其中:基本支出收入3326349.45元。项目支出收入31696598元,年初结转和结余33280945.39元,其中:公共财政预算结转拨款28780945.39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结转4500000元,其他资金结转结余0元。明细详见下表:
昆明市晋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收入情况表
单位:元
预算情况 期初结余 本年收入 合 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合计
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6952833.55 21828111.84 3326349.45 31696598 10279183 53524709.84 63803892.84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4500000 0.00 4500000 4500000
其他资金结转结余
合计 6952833.55 26328111.84 3326349.45 31696598 10279183 58024709.84 68303892.84
2.支出情况
2017年昆明市晋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全年支出38779436.34元,其中:基本支出7558876.75元,项目支出31220559.59元,结余结转29524456.5元,其中:基本支出结余结转2720306.25元,项目支出结余结转26804150.25元,年末上缴财政资金0元。明细详见下表:
昆明市晋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支出情况表
单位:元
预算情况 本年收入 本年支出 结余资金 上缴资金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合计
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10279183 53524709.84 7558876.75 31220559.59 2720306.25 22304150.25 25024456.5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4500000 4500000 4500000
其他资金结转结余
合计 10279183 58024709.84 7558876.75 31220559.59 2720306.25 26804150.25 29524456.5
(1)基本支出
截止2017年12月31日,昆明市晋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基本支出收入3326349.45元,支出7558876.75元,基本支出结余结转2720306.25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558876.75元,其他资本性支出0元。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①工资福利支出2945704.21元,其中:基本工资600774.08元,津贴补贴849461元,奖金432243元,社会保障缴费1063226.13元。
②商品和服务支出4499078.19元,其中:办公费38876.54元,手续费468元,邮电费12662.97元,差旅费8601.49元,培训费1070元,公务接待费55000元,劳务费4293883.26元,委托业务费30437.35元,工会经费5000元,福利费433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778.58元。
③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14094.35元,其中:退休费0元,生活补助5679元,医疗费108415.35元。
(2)项目支出
昆明市晋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支出主要用于2015年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城市道路建设维护、城区道路、公园、广场绿化管养、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截止2017年12月31日,收入31696598元,支出31220559.59元,项目支出结余结转26804150.25元。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① 商品和服务支出31212439.59元,其中:办公费59615.22元,咨询费86000元,邮电费2400元,差旅费134.51元,维修(护)费352483.88,培训费18672元,劳务费30693133.98元。
② 其他资本性支出8120.00元,其中:办公设备购置费8120.00元。
(四)“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昆明市晋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7年度“三公”经费情况如下:
上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0,325.56元,本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8,454.75元,本年比上年增加26.81%,原因主要是项目工作业务增加,用项目资金支出专业车辆运行维护费。上年公务接待费52,485.00元,本年公务接待费55,313.00元,本年比上年增加5.39%,上年接待批次556批,本年接待批次565批,本年比上年增加1.62%,上年接待人数1,211人,本年接待人数1,321人,本年比上年增加9.08%,原因主要是本年单位接待任务比上年增加。2017年没有发生因公出国费用。
(五)资金管理情况
昆明市晋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按照《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预算法》、《政府采购法》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行政单位财务规则》、《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等相关规定,结合《晋宁县机关事业单位会议费管理办法》、《晋宁县机关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晋宁县机关事业单位培训费管理办法》及自身实际,制定了《晋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财务管理制度》、《昆明市晋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综合管理制度(暂行)》等规章制度,用以规范日常工作,对资金、物资进行管理和使用。经评价组对局机关账务进行检查,晋宁区住建局基本能按财务管理相关制度规范使用财政资金,资金的使用均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并做到专人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资金管理情况较好,但仍存在存量资金结余较多、会计核算不规范、内控管理制度不健全等问题。
(六)资产管理情况分析
1.货币资金情况
晋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7年末货币资金50145524.91元,其中:库存现金17940.52元,银行存款50127584.39元。
2.固定资产使用情况
晋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7年末固定资产85项价值3541947.29元,其中:房屋、土地及构筑物67499.98平方米,价值1587358.61元,通用设备52项价值1749483.08元,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59项价值28665.6元;专用设备4项价值176440元;均为在用资产,固定资产利用率为100%,但存在固定资产无台帐情况。
2017年新增固定资产46640元,其中:新购监控设备一套价值8120元,扫描仪一台价值5300元,笔记本电脑一台价值5080元,数码相机一套价值9420元,彩色复印机一台价值14600元,档案柜四个价值3920元。另外,根据(晋政复〔2017〕6号)文件要求,将原固定资产价值102010.59元的固定资产报废。
昆明市晋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7年新增固定资产手续齐全,均通过政府采购或根据政府有关规定进行入账,符合相关管理规定。
3.无形资产使用情况
晋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7年末无无形资产。
五、部门效益评价
(一)经济效益
2017年度“三公”经费情况如下:
上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0,325.56元,本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8,454.75元,本年比上年增加26.81%,原因主要是项目工作业务增加,用项目资金支出专业车辆运行维护费。上年公务接待费52,485.00元,本年公务接待费55,313.00元,本年比上年增加5.39%,上年接待批次556批,本年接待批次565批,本年比上年增加1.62%,上年接待人数1,211人,本年接待人数1,321人,本年比上年增加9.08%,原因主要是本年单位接待任务比上年增加。
(二)社会效益
住建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城乡统筹的要求,不断加快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步伐,强化建设行业监管,较好地完成了上级交办的各项任务,促进了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的健康协调发展。
(三)可持续发展效益
基本支出改善了区住建局办公条件及人员的生存、营养和文化教育条件,有力地调动了人员的积极性,保证了晋宁区住建局日常工作的正常有序开展,确保区住建局在今后很长一段时期内均能有效履行职责。
项目支出使晋宁县良好的对外形象得到进一步宣传,县城基础设施取得新进展,通过严把建筑行业安全生产关,狠抓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管,实行工程质量安全检查月报制度,严防质量安全责任事故,无重特大建筑事故发生。实施棚户区改造等建设项目,扩大了就业、拉动了经济发展。重点围绕城镇道路、给排水、管道天然气等工作,城镇基础设施大幅改善,着力提升了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功能,进一步提高了百姓生活质量,从根本上改善了人居环境,人民群众生活幸福指数及对政府的满意度显著提升。
(四)服务对象满意度
评价组本次绩效自评,我们向社会群众、服务对象、本部门内部员工发放问卷调查60份(本部门员工20份、服务对象20份、社会群众20份),从收回的问卷调查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部门的工作现状评价、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掌握真实、准确情况,促进社会经济发展,依法办事、依法行政,杜绝不作为和乱作为,改革和完善机关办事制度,缩短办事时间,提高工作效率,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行为等各方面均给予了满意的评价,满意度分别为:服务对象为98%、社会群众97.8%、部门内部员工为99.8%,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综合满意度=(服务对象满意度×50%+社会公众满意度×40%+部门内部员工满意度×10%)为98.1%,
六、绩效评价结论
经过评价组对晋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整体支出绩效情况进行分析、总结, 2017年晋宁区住建局绩效目标基本得到实现,大部分服务对象和社会公众对区住建局的工作表示满意,但评价检查中也发现存在项目预算不够准确,会计基础工作和会计核算不够规范,等问题,评价综合得分100分,评价等级为良。(详见“附件4 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及评分表”)
七、主要问题建议
(一)问题
1.人员编制严重不足
除去领导职数,连股室负责人都无法保障。目前建筑工程管理股、计划统计财务股、规划管理和科技设计股都是从下属单位抽调个别人从事一块工作,导致我局一些工作执行力不够,一些职能得不到有效行使。
2.机构改革未完全完成。由于各种因素影响,划转出的职能未能得到有效地利用,导致一些违法建设项目无人去监管,导致政策执行和法律的威严性大打折扣。
(二)建议
1、 细化预算编制工作,认真做好预算的编制。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意识,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制度和要求进行预算编制;全面编制预算项目,优先保障固定性的、相对刚性的费用支出项目,尽量压缩变动性的、有控制空间的费用项目,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严谨性和可控性,提高预算的合理性和准确性。
2、加强财务管理,严格财务审核。在费用报账支付时,按照预算规定的费用项目和用途进行资金使用审核、列报支付、财务核算,杜绝超支现象的发生。
3、持续抓好“三公”经费控制管理。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的规模和比例,把好“三公”经费支出的审核、审批关,杜绝挪用和挤占其他预算资金行为;进一步细化“三公”经费的管理,合理压缩“三公”经费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12200133301111
晋宁区住建局2017年决算公开表201810240147525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