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蒜镇政府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办理流程及情况
发布时间:2018-10-23 1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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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报主体:申报主体为产权人
2.办理流程
(1) "三类房"产权人向村(居)民委员会提出申请;
(2)村(居)民委员会经实地勘查、公示,并初审同意后,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复核;
(3)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复核后由申请人向有相应资质的房屋鉴定机构申请危房鉴定;
(4)经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宦查后,出具同意修缮的意见。
3.申报材料
由请人向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修缮申请时,应同时提交以下资料:
(1) "三类房"土地权属证明文件•
(2)危房鉴定报告(对于已倒塌的水淹房、火烧房及危房,需取得所属村(居)民小组、村(居)委会及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书面的证明)。
(3)提供有相应执业资质的设计单位或者具有执业资格的个人设计的图纸,或者房屋设计的通用图。
通用图应由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统一招标、设计后提供给申请人进行选择。通用图应符合相关国家设计规范、资质签章要求等。
(4)其他应当提供的材料。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对申请人是否满足“一户一宅”的申报条件进行审核,并出具书面意见。
截止2018年10月我镇共发放《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58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