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8年度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兑付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18年度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
资金兑付工作的通知
各涉及公益林村委会:
根据中央、省、市、区有关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兑付工作精神,按照晋宁区财政局、林业局《关于做好2018年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兑付工作的通知》(晋财通〔2018〕38号)要求,为贯彻落实好各级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政策,加快我街道森林生态建设,保障林权所有者权益,现将街道2018年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兑付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各有林村委会要高度重视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兑付工作,将该项惠民政策落到实处。要加强领导,成立工作领导班子和工作机构;明确责任,实行各村委会主任是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并积极有效组织开展补偿资金兑付工作,树立为“三农”服务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杜绝拖延怠办、虚报冒领、截留挪用补偿资金等行为发生,防止因工作不到位而引发农民上访等事件发生。
二、认真做好兑付的各项工作
各有林村委会、村民小组要密切配合,严格程序,保证列入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面积不重、不漏,确保兑付工作的圆满完成。
(一)补偿范围及标准。
补偿范围:林地所有权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使用权为个人的公益林,共涉及八个村委会,分别是:旧寨、汉营、兴隆、田心、大新、安企、回龙、乌龙村委会,管护形式为聘请护林员统一管护。
补偿标准:根据《云南省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管理办法》要求,国家级、省级、市级公益林补偿费不论权属为集体还是个人均按10元/亩·年的标准进行补偿,管护费由区财政局拨付区林业局统筹管理使用,专项用于公益林管护人员工资及与资金兑付工作有关的支出。
(二)认真落实公示制。
1.到林业站拷表,并将补偿资金兑付政策、办法及金额等情况以村小组为单位造册登记到户,反复核实,确保信息准确无误。
2.向广大林农进行张榜公布,公示期不得少于7天(时间自发文起至8月28日前完成两项工作)。
(三)资金兑付时限。
1.公示无异议后,由农户及村、组林权所有者签字并上报街道林业站审核公益林面积、补偿标准及补偿金额、农户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基础信息,林业站审核无误后报街道财政所,此工作于2018年8月28日以前完成。
2.由街道财政所将林业站提供的信息准确无误地录入农民补贴“一折通”信息网络,于2018年9月2日前把2018年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通过农民补贴“一折通”兑付到林农手中。
(四)资金兑付方式及管理。根据区林业局已核实的规划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面积,按各权属补偿标准,属于兑付给林农个人的通过农民补贴“一折通”的形式发放;管护费根据管护形式由区林业局统筹管理,专项用于公益林管护人员工资发放与资金兑现工作有关的支出。
(五)档案管理。街道财政所、林业站及八个有林村委会要建立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档案管理制度,对涉及补偿的各种文件、资料、表格整理成册,妥善保管,以便今后查询。
(六)认真总结兑付工作。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兑付工作结束后,各有林村委会要进行认真总结。总结的重点包括:成立领导机构、政策宣传、资金管理及兑付、取得的成效、积累的经验、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的工作建议等情况。并将工作总结自检自查于9月20日前分别报街道林业站、财政所。
联系人:王树红 联系电话:67800893
昆阳街道办事处
2018年8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