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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20531-201809-098208 主题分类: 招考信息
发布机构: 晋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18-09-04 11:21
名 称: 开展公务员违规经商办企业专项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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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公务员违规经商办企业专项整治

发布时间:2018-09-04 11:21 浏览次数: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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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进一步规范党员领导干部从政行为,加强全区干部队伍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近日,晋宁区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公务员违规经商办企业专项整治工作。

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区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担任组长,区纪委组织部部长担任副组长的专项整治领导小组。成员由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审计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相关人员组成。针对全区在职在编的公务员(含全区县处级领导、参公管理人员)违反《公务员法》等法律法规从事或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的情况进行专项整治。

加强学习,迅速动员部署。印发《关于开展公务员违规经商办企业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严格专项整治的时限及相关要求,迅速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专项整治。认真组织全区领导干部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建站(任职)问题的意见》等法律法规,进一步严明纪律要求,增强开展专项整治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认真核查,严肃问责处理。全区各单位组织在编在册公务员认真填写《昆明市公务员投资办企业、在私营企业兼职情况明细表》,经收集汇总后,由区纪委、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相关各部门对信息予以核实,核查过程中,如发现有漏报、故意隐瞒不报的,将对当事人进行严厉问责处理。各单位对公务员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的要进行认真整改,对拒不整改的,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纪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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