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晋宁区教育局 关于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全区各中小学和社会力量办学单位:
近年来,发生在学生之间蓄意或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负、侮辱造成伤害的校园欺凌事件,严重损害学生身心健康,引起了社会高度关注。为加强对此类事件的预防和处理,根据昆明市教育局关于开展中小学生欺凌防治落实年行动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区工作实际,特制定此方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治理目的
通过专项治理,加强法制教育,严肃校规校纪,优化校风,规范学生行为,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建设平安和谐校园。
二、治理范围
全区中小学校(含中等职业学校)
三、主要内容
各校在认真开展好“七个一”专项治理活动的基础上,结合实际,因地制宜,主动作为,积极开创有效防止“校园欺凌”事件的好办法和好举措,并将本次活动做好专项档案管理。
四、时间安排
本次整治工作共有两个阶段:
(一)宣传部署阶段(6月—8月底)
各学校在6月至7月要有针对性地开展好校园欺凌专项治理活动。
1.广泛宣传。充分利用学校教育阵地,如电子屏幕、校园网、黑板报、橱窗、宣传语、广播电视等向师生、家长广泛开展校园反欺凌教育宣传。宣传有关法制知识和典型案例,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关于友善的要求和处理人际关系的基本准则,宣传校园欺凌行为的危害和恶劣影响,形成反校园欺凌的社会舆论压力和震慑力,积极宣传校园中团结关爱、和谐共进的优秀事例,做好正面引导,建设优良教风、校风、班风、学风。
2.加强教育。切实加强对中小学生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华优秀传统美德教育,贯彻落实《中小学生守则》,加强中小学生良好行为习惯养成教育。要着力加强法制教育,使学生充分意识欺凌他人不仅是极端错误的不道德行为,造成后果将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要利用国旗下讲话、校会、报告会、主题班会、征文比赛、演讲会等多种形式进行专题教育,让学生入脑入心,不做欺凌之事,不当欺凌之人。要让学生树立自我保护意识,学会利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坚决与欺凌的人和事作斗争。要加强对教职员工的师德师风教育,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绝不允许教师及学校其他人员成为校园欺凌的制造者。
3.监督指导。要对学校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指导、检查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与学校主要负责人进行沟通,做好记录并及时按程序向区教育督导办公室、区教育局上报。
(二)总结迎检阶段(9—12月)
1.学校自查。各学校在6月至7月要有针对性地开展好校园欺凌专项治理活动,于9月前对专项治理情况进行全面自查和认真总结,并将工作方案和自检自查报告于12月前报区教育局。
2.区级督查。区教育督导办公室、区教育局将组织督查组对辖区所有中小学校专项治理情况进行全面督查,并将督查情况报告市教育局、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办公室和区级政府。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迅速部署。各学校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充分认识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工作的必要性和紧迫性,专题研究和分析中小学校园欺凌情况,邀请公安、司法等相关部门到学校开展专题讲座。结合日常学生德育、法制教育和安全防范工作,迅速制定并完善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实施方(预)案和制度。及时召开会议,动员部署,明确职责,把各项工作落实到岗、到人。
(二)积极宣传,营造氛围。各学校要充分利用学校教育阵地,如电子屏幕、校园网、黑板报、橱窗、宣传语、广播等向师生、家长广泛开展校园反欺凌教育宣传。宣传有关法制知识和典型案例,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关于友善的要求和处理人际关系的基本准则,宣传校园欺凌行为的危害和恶劣影响,形成反校园欺凌的社会舆论压力和震慑力。积极宣传校园中团结友爱、和谐共进的优秀事例,做好正面引导,建设优良教风、校风、班风、学风。
(三)强化教育,重在预防。各学校要加强中小学生良好行为习惯养成教育。要着力加强法制教育,使学生充分意识欺凌他人不仅是极端错误的不道德行为,造成后果将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要利用国旗下讲话、校会、报告会、主题班会、征文比赛、演讲会等多种形式进行专题教育,让学生入脑入心,不做欺凌之事,不当欺凌之人。要让学生树立自我保护意识,学会利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坚决与欺凌的人和事作斗争。要加强对教职员工的师德师风教育,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绝不允许教师及学校其他人员成为校园欺凌的制造者。
(四)强化措施,严密防范。一是加强摸底排查。要全面开展校师生矛盾纠纷隐患排查,积极发动教职工、学生及班干部搜集校园欺凌方面的信息,设置并公布校园欺凌治理的电话号码。积极化解矛盾纠纷,对各种苗头性问题要及时处置。对个别品行不端行为不良的学生,要采用教育与矫正相结合等方法开展一对一帮扶,转化他们的行为方式,必要时联系其监护人共同开展教育。二是加强心理干预。要充分发挥学校群团组织、心理咨询室和心理辅导教师的作用,特别要针对个别学生心理波动大、易发生心理疾病等特点,针对性开展进行心理疏导和干预。三是加强校园防控。要加强校园欺凌治理的人防、物防和技防建设。建立完善关于校园欺凌的各项制度,严格落实校园门禁、请销假、点名和值班巡逻等制度,加强晚自习、学生宿舍的管理,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开展管制刀具收缴工作。要完善校园视频监控设施,监控显示端必须24小时值班到位。四是加强关爱保护。要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流动人口子女、困难家庭子女和残疾儿童、女童等的关爱和保护,健全困境儿童救助保护制度和家校联系制度,不让弱势学生群体及所有青少年受到校园欺凌的伤害。
(五)加强监督,及时处理。区教育局要加强对学校开展校园欺凌各项治理的指导和检查,及时发现、调查处置校园欺凌事件,对实施校园欺凌的学生、该批评教育要批评教育,该校纪处分要校纪处分;对情节严重、造成不良后果的,要及时按案,依法处理。在专项治理期间仍发生校园欺凌事件、造成恶劣影响的,将予以通报、追责问责,并督促整改。
从2018年6月起,请各学校及时了解掌握本校专项治理工作情况,如有情况及时报送区教育督导办公室和区教育局校安科。
区教育局校园安全保卫科
联系人:张云亮 电话(传真):67892775
邮箱:jn7896070@163.com
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办公室
联系人:李永春电话:67894464,传真:67892240
昆明市晋宁区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