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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20531-201807-089340 主题分类: 区属企业
发布机构: 晋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18-07-06 15:04
名 称: 昆明市晋宁区生态环境产业开发有限公司小额工程建设项目交易管理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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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晋宁区生态环境产业开发有限公司小额工程建设项目交易管理暂行办法

发布时间:2018-07-06 15:04 浏览次数:3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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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昆明市晋宁区生态环境产业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维护招投标各方主体的合法权益,规范操作程序,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根椐国家和省、市、区有关招投标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领导机构及职能

(一)成立由公司执行董事李兴担任组长,副总经理杨俊、陶成斌担任副组长,公司办公室、项目管理部、技术法务部和财务部负责人为成员的昆明市晋宁区生态环境产业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交易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建设工程交易工作中的重要事项须由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决定。领导小组的职责是:

1.负责制定本公司招标工作的政策、规定;

2.负责审定重要项目的招标文件;

3.监督检查公司相关部门依照国家有关法规和本办法组织招标工作的情况;

4.否决违反法律法规及本办法的定标结果,并作出相应处罚。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在项目管理部,主要职责:

1.负责由公司实施的小额工程项目交易的服务工作;

2.负责审查招标项目、招标办法和招标文件;

3.负责发布招标公告及招标投标的相关信息,见证和监督招标投标过程;

4.监督合同的签订和履行;

5.接收并处理投标单位及有关方面对招投标工作的投诉;

6.负责招标工作资料库的建立和文档管理。

二、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由公司实施的小额工程建设项目。本办法所称小额工程建设项目,是指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以下(不含200万元),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以下(不含100万元),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以下(不含50万元)的工程建设项目。

三、交易方式

根据国家和省、市、区有关招投标的法律法规及《昆明市晋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昆明市晋宁区小额工程建设项目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等文件规定,由公司实施的小额工程建设项目,采取比质比价确定中标单位直接委托方式确定项目施工或服务单位。

四、基本原则

公司小额工程建设项目交易,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高效、择优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节约国家资金,增加投资效益,切实维护公司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招投标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廉政建设。

五、基本程序

(一)小额工程项目交易前应满足条件

1.项目已按国家有关规定完成相关审批手续;

2.建设资金已经按规定落实到位;

3.已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决策通过;

4.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总经理办公会决策

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小额工程项目,由公司按照“三重一大”民主决策制度规定,召开总经理办公会对项目投资预算、项目工期、项目质量监管、项目验收、项目承包人条件、项目承包人范围、项目承包人选取、项目负责人确定、中选承包人公示等与项目建设有关的事项进行决策。

(三)比质比价方式

1.公司建设工程交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总经理办公会决策要求,向三个以上(含三个)潜在投标人发送投标邀请文件,邀请对象须为具有相应资质及良好信誉的单位。投标邀请文件中包含统一报价表格及质量、投标人资格等要求。

2.潜在投标人须在收到邀请通知3日内回复公司是否参与投标,若确定参与,应在邀请文件要求的时间提交密封的质量、报价承诺文件。

3.公司成立小额工程项目评审小组评审确定中标单位。评审小组成员由公司执行董事、副总经理、办公室、项目管理部、技术法务部、财务部相关人员组成,必要时可邀请相关技术专家参与评审。评审小组当场拆封报价人提交的报价文件,采用满足标的物质量要求的最低价中标方式确定项目施工或服务单位。

4.评审会邀请公司上级主管部门、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纪检监察部门和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办公室相关领导参加,并对评审过程进行全程监督。公司应对评审会内容进行详细记录,全体参会人员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5.公司于评审结果确定后3日内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其他未中标的投标人。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5日内,向行业主管部门和区监管办提交评审情况报告。

(四)合同签订

公司和中标人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中标人投标时提供的报价文件签订项目建设合同或采购合同、监理合同、安全合同、廉政合同等,签订书面合同时中标人须按照中标价的10%交纳履约保证金。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中标人出现放弃中标项目、无正当理由不与公司签订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提出附加条件或提高价格的,取消其中标资格,由公司根据其余投标单位的报价由低到高另行委托。

公司于订立合同30日内向行业主管部门办理合同备案。

六、其他工作要求

1.参与公司建设工程交易的所有人员均应遵守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要坚持原则,严守机密,廉洁自律,违反纪律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查处。

2.每个工程项目交易过程均须按照相关要求单独制成档案存档备查。

本办法由昆明市晋宁区生态环境产业开发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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