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郑和书院建设项目可行性 研究报告的批复
昆明市晋宁区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来的《关于郑和书院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的申请》收悉。根据昆明市晋宁区人民政府《关于郑和书院建设项目可研调整投资估算的批复》(晋政复[2018]180号)要求,为全面落实大规模培训干部战略任务,培养造就高素质基层干部队伍,更好的发挥干部培训在社会经济建设中的基础性作用,你公司决定实施“郑和书院建设项目”。经我局研究,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郑和书院建设项目。
二、项目建设地点:昆明市晋宁区气象局以西,田心路延长线以北。
三、项目内容及规模:该项目总占地面积约77.69亩,总建筑面积35777.45㎡。主要建设教学楼、综合楼、报告厅、学员食堂、学员宿舍、地下室(含人防工程)等配套设施。
四、总投资:约342924.84万元。
五、资金来源:自筹。
六、建设周期:24个月。
七、其他:请你公司按照项目建设程序和要求到相关
部门办理手续,待手续齐全后严格按照安全生产“三同时”要求开工建设。并请你公司严格按照项目设计要求建设,确保工程质量。同时废止晋宁县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郑和书院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晋发改经贸发〔2017〕109号)
此复
二○一八年六月五日
抄送:区政府办 ,区国土局,区规划局,区环保局,区林业局,区水务局,区住建局,区工商局,区质监局,区安监局,区财政局,区国税局,区地税局,区滇管局,区统计局,区审计局,区消防大队,区电力公司,区昆阳街道办。
晋宁区发展改革和经济贸易局办公室 2018年6月5日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