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昆明市晋宁区第二人民医院搬迁新建项目实施主体变更申请的批复
云南旭日天宇置业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来的《关于昆明市晋宁区第二人民医院搬迁新建项目实施主体变更申请》收悉。为保证昆明市晋宁区第二人民医院搬迁新建项目的顺利推进,根据昆明市晋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3月15日《晋宁区第二人民医院搬迁新建项目推进会会议纪要》要求,经昆明市晋宁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与云南旭日天宇置业有限公司共同协商,一致决定将昆明市晋宁区发展改革和经济贸易局《关于昆明市晋宁区第二人民医院搬迁新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晋发改经贸发[2017]106号)的项目实施主体由昆明市晋宁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变更为云南旭日天宇置业有限公司。经我局研究,同意变更。变更后,晋发改经贸发[2018]28号批复的项目建设总投资75552.17万元,该项目占地面积约105.6亩,新建79178.71㎡的业务用房及辅助设施等工程建设等均不变。
此复
二○一八年三月二十一日
抄送:区政府办 ,区国土局,区规划局,区环保局,区林业局,区水务局,区住建局,区工商局,区质监局,区安监局,区财政局,区国税局,区地税局,区滇管局,区统计局,区审计局,区消防大队,区电力公司,区晋城镇。
晋宁区发展改革和经济贸易局办公室 2018年3月21日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