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昆玉高速、安晋高速(晋宁段)路域 环境绿化优化提升工程项目可行性 研究报告的批复
昆明市晋宁区交通运输局: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昆玉高速、安晋高速(晋宁段)路域环境绿化优化提升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的申请》收悉。根据昆明市晋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昆明市晋宁区路域华景绿化优化和周边城乡人居环境提升工作方案的通知》(晋政办通[2017]71号)的要求,为贯彻落实我区创建文明城市有关工作安排,改善昆玉高速、安晋高速公路周边城乡出行环境和人居环境,你单位决定实施“昆玉高速、安晋高速(晋宁段)路域环境绿化优化提升工程项目”。经我局研究,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昆玉高速、安晋高速(晋宁段)路域环境绿化优化提升工程项目。
二、项目建设地点:昆明市晋宁区昆玉高速、安晋高速晋宁区域内。
三、项目内容及规模:该项目主要对占地面积800亩的昆玉高速、安晋高速公路产权范围沿线两侧20m范围内地带进行绿化优化提升等工程建设。
四、总投资:1330.8万元。
五、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六、建设周期: 36个月。
七、其他:请你单位按照项目建设程序和要求到相关
部门办理手续,待手续齐全后严格按照安全生产“三同时”要求开工建设。并请你单位严格按照项目设计要求建设,确保工程质量。
此复
二○一七年八月十二日
抄送:区政府办 ,区国土局,区规划局,区环保局,区林业局,区水务局,区住建局,区工商局,区质监局,区安监局,区财政局,区国税局,区地税局,区滇管局,区统计局,区审计局,区消防大队,区电力公司,区晋城镇,区上蒜镇,区昆阳街道办,区宝峰街道办。
晋宁区发展改革和经济贸易局办公室 2017年8月12日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