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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20531-202212-638707 主题分类: 招生管理
发布机构:  晋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17-05-23 09:20
名 称: 晋宁区全面部署2017年招生入学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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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宁区全面部署2017年招生入学工作

发布时间:2017-05-23 09:20 浏览次数: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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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2017年昆明市招生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做好2017年晋宁区义务教育和高中阶段招生入学工作。5月23日,晋宁区召开2017年招生入学工作会。全面部署2017年招生入学工作。将“五举措”抓实2017年招生入学工作

一是高度重视,落实“一岗双责”责任制。招生入学工作涉及千家万户,关系广大学生、家长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的稳定。区教育局和各类学校要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促进“教育公平”、构建“和谐社会”为出发点,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促进我区教育事业健康、快速发展。区教育局局长和各学校校长是招生入学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落实党政领导责任。年终严格按照区教育局与各学校签订的教育教学目标管理责任书进行考核。违反招生政策,在教育系统和社会中造成不良影响的实行一票否决。

二是规范管理,严守招生入学工作纪律。区教育局与公安、卫生、社区、保密等部门密切配合,制定各项工作岗位职责,明确职责和任务,健全岗位操作规程,加强对工作人员纪律教育,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制定的有关保密、安全规定,采取有效措施,落实各个工作环节,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做到万无一失。

三是优化服务,推进“阳光招生”工程。区教育局和各类学校要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实施“法治政府”、“阳光政府”、“责任政府”、“效能政府”四项制度的要求,切实转变观念,改进工作作风,规范办学行为,完善工作流程。要建立和完善公示制度和信访接待制度,及时向社会和学生、家长宣传招生入学有关政策和规定,认真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努力解决群众困难,维护社会稳定。

四是严肃政策,规范收费行为。区教育局和各类学校要认真落实教育部和省、市政府关于中小学收费管理的规定,严格执行收费项目和标准,严禁擅立项目、提高标准和扩大范围收费。要切实规范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和收费行为,严禁捐资助学与录取学生挂钩,严禁向学生收取与入学挂钩的任何费用。教育收费要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的管理规定,认真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自觉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

五是强化监督,严厉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区教育局和各级各类学校相关工作人员要增强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树立依法招生入学和勤政廉政的观念,严格执行招生入学政策的有关规定,自觉遵守招生入学工作纪律。不得以任何形式徇私舞弊、弄虚作假、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对不服从统一安排,扰乱招生入学秩序,影响工作大局的,要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对在招生考试工作中发生的违规违纪事件,必须一查到底,并视其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进行惩处,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昆明市晋宁区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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