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晋宁区国家税务局关于委托中国邮政集团公司云南省晋宁区分公司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和代征税款的公告解读
一、纳税人申请代开发票需提供资料
(一)《代开增值税发票缴纳税款申报单》;
(二)自然人申请代开发票需提交身份证件及复印件;其他纳税人申请代开发票,提交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税务登记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二、代征税(费)起征点政策
当天纳税人按次代开不含税金额500元,当天累计不含税金额超过500元的,则全额征税;按月累计不含税金额超过30000元的,则全额征税。
三、不能代开政策解读
(一)改为零售环节征收消费税的消费品
1.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金银首饰消费税纳税环节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1994]095号)规定,改为零售环节征收消费税的金银首饰范围仅限于:金、银和金基、银基合金首饰,以及金、银和金基、银基合金的镶嵌首饰(简称金银首饰)。
2.《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钻石消费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3]40号)规定,钻石及钻石饰品消费税的纳税环节从2002年1月1日起,由生产环节、进口环节后移到零售环节,对未镶嵌的成品钻石和钻石饰品的消费税按5%的税率征收。
(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统一二手车销售发票式样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5]693号)规定,二手车发票由以下用票人开具:
1.从事二手车交易的市场,包括二手车经纪机构和消费者个人之间二手车交易需要开具发票的,由二手车交易市场统一开具。
2.从事二手车交易活动的经销企业,包括从事二手车交易的汽车生产和销售企业。
3.从事二手车拍卖活动的拍卖公司。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二手车经销企业发票使用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60号)规定,二手车经销企业从事二手车交易业务,由二手车经销企业开具《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二手车经销企业从事二手车代购代销的经纪业务,由二手车交易市场统一开具《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
(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委托地税局代征税款和代开增值税发票的通知》(税总函[2016]145号)规定,纳税人销售其取得的不动产和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申请代开发票的,由代征税款的地税局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增值税普通发票。
(四)《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和规范税务机关代开普通发票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4]1024号)规定,凡已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领购并开具与其经营业务范围相应的普通发票。因此,邮政部门不能为固定户纳税人(已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和个人)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
(五)享受免税税收优惠政策(不含起征点政策)的经营项目是否代开问题,取决于免税代开的税收风险是否可控,一旦可控则可以代开。
(六)双方约定不能代开的情形。
昆明市晋宁区国家税务局
2017年3月31日



